Ⅰ 成都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四川省抚恤金,丧葬费最新补偿标准:(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Ⅱ 四川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
具体要看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企业退休人员,因为政策和标准都不一样。Ⅲ 绵阳退休人员死亡后抚恤金
法律分析:四川省执行的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按照川府发2006(13)号即川劳社(2006)17号文件执行,丧葬费补助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怃恤金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8个月计发,总计为12个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按民发(2011)192号文件第一条执行,病故者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和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总计约为64个月,是企业职工的5.33倍。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Ⅳ 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法律分析:因病死亡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当地政府未规定火化的除外,下同);
非因工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意外伤害的证明和医疗机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上述证明材料和死亡人员身份证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工(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业户口一人月170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Ⅳ 四川2022年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
退休人员丧葬费2022年最新标准如下:
1、正常退休、因病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死亡后发给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
2、丧葬补助的标准为3个月上年度社平工资,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10个月上年度社平工资,合计为13个月的丧葬抚恤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
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Ⅵ 四川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以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多少呢
依照社保法的相关规定,交纳公司养老保险的工人退休后的死亡,其亲属或者法定的继承者享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等身亡工资待遇,身亡待遇的明确的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要求。在养老保险政策并没有执行以前,在我国享有身亡待遇的目标,只包含国企的员工、国有制的公司的退休工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职工那么好多个一部分。
在四川省范围内的公司离退休人员死亡之后,必须持有关的死亡证、火苗证实、户籍注销证实和家属及财产继承人的身份证号、户口本直到社保参保地的区县市级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针对定居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可以去社保参保地的城镇或者街道的社保办理组织申请办理;开通网上申请的区域,还可以通过下载登录四川省社保机构手机APP在网络上申办。
Ⅶ 四川省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众所周知,人社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使得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参保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计发办法得以统一,结束了过去那种不同省份之间计发方式不一致,待遇标准相差甚大的状况,更加公平。Ⅷ 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包括灵活就业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的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没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待遇。具体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照死亡时四川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四川省2021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545元,所以2022年度四川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标准是7090元。
2、抚恤金以死亡时四川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退休前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养老金每领取1年抚恤金领取月数减少1个月,但减少后的发放月数不能低于9个月。
也就是说,抚恤金标准在9-24个月之间,具体到每个人不一样。
按照上述政策和四川2021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的2022年度四川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最少是31905元、最高是85080元。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