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今年退休人员如何体检
法律分析:企业退休人员在指定体检日期持《健康体检通知单》、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Ⅱ 退休职工可以体检吗江苏省高邮市企业退休职工可以免费体检吗
可以。根据公开信息显示,符合体检范围的退休人员,可在24家定点体检机构中自主选择,在本轮体检时间内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逾期未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退出工作岗位的年龄。
Ⅲ 济源2022年退休职工何时体检
根据2022年11月14日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公开招标退休职工体检项目结果,现将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Ⅳ 2022年退休人员体检何时开始
6月13日
6月13日起,我市2022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全面启动
为切实关爱企业退休人员身体健康,提高老年人幸福感、满意度,6月13日起,句容市2022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正式启动。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时间
体检对象:1955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当年新办退休人员不参加当年体检。
体检时间:考虑到疫情防控和各镇退休人数,以及医院接待体检流量等情况,体检将分区域、分时间段进行:
各镇、管委会从6月13日—10月31日;华阳街道和崇明街道从11月1日—12月31日。(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安排体检)
二、体检项目
(1)内科检查(含测血压等);(2)外科检查;(3)心电图检查;(4)血生化全套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5)B超检查:肝、胆、胰、脾、双肾彩色B超;(6)广谱肿瘤标记物。
三、体检地点及方式
体检地点:句容市中医院九楼体检中心,体检经费由市财政资金全额补助,退休人员个人不承担。
为确保体检工作有序进行,实行“先预约、后体检”,退休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所在的镇(街道、管委会)人社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或社区进行体检预约登记,并根据预约安排的体检时间参加体检。
四、结果反馈
体检报告由市中医院通知,原则上于体检结束一周后到体检中心领取(双休日除外)。
五、特别提醒
因为要进行血液和B超检查,体检当天请不要吃早餐,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免费提供早餐。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须由家人陪同参加体检。疫情期间请遵守疫情防护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Ⅳ 国家对退休人员体检规定
退休职工体检规定中一般要求到三甲级医院去进行体检,这样能够有效的保证体检的效果。如果到太小哦的医疗机构体检的话,有些设备是不能够满足体检要求的。到三甲级医院不仅能够得到较好的体检效果,还可以享受到良好的服务质量。在退休职工体检规定中关于体检费用方面的问题规定也比较明确,有财政和企业共同来负担这些费用。
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还有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于退休职工体检规定中关于体检的时间规定是比较明确的,一般来说退休职工每年都会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具体的时间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怎么才能领取
一般而言,遗属需要在退休人员死亡60天内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这四笔钱,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死亡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身份证等。现在已经有一些地方实施告知承诺制,只需要填写承诺书,就能申请,总之是越来越方便群众了。
退休职工的取暖费什么时候发放
1.2022年退休人员的取暖费会放的,发放的时间一般为10月份左右。取暖补贴的发放范围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
2.取暖费的标准(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取暖期的取暖补贴每人每个为:省级人员为1550元,厅级人员为1100元,处级人员为950元,科级及以下人员为8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Ⅵ 退休人员体检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比较正规的话,会组织退休人员进行体检的。相关法律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Ⅶ 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工作是全省统一吗
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工作,不是全省统一的,是各地的街道组织的。
Ⅷ 企业退休人员每年体检的项目是什么
企业退休人员每年体检的项目是什么?你在退休以后去体检的话,他会发一张单子给你,那你看着那张单子上面所有的项目就都是的,如果你想增加也是可以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常规的检查,比如说B超。检查的肝脏或者是其他的。基本上都是这些东西而已。
Ⅸ 退休公务员体检项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 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Ⅹ 退休职工体检规定
劳动法中有关于员工体检的规定,如《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10)检查退休人员体检工作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