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在上海办理了医保,参保人在生病住院后医保洞空报销多少住院费用呢?在上海医保住院报销可分为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85%、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为92%、居民住院医保报销因就诊医院而略微有些差异等三种情况,具体报销比例见如下内容:上海职工医保住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㈡ 2023年上海职工医保报销费用比例标准新政策规定
一、上海职工医保报销费用比例标准医保报销范围㈢ 上海市总工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怎么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有很多地区的退休人员都有大病保险,上海也不例外。在有了大病保险之后,参保人患上疾病后就能获得一些报销。下面我就围绕着上海市总工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怎么报销?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一起来看看。
一、上海市总工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怎么报销
上海市总工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报销分为两种情搏袭况,具体如下:
1、当地报销
如果大家是在上海市内住院治疗,可以直接凭借医保卡前往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然后填写大病审批表,住院期间就可以直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结算报销。
2、异地报销
在上海市外就医的人员,需要先行垫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在衡隐出院之后,再前往上海市的医保经办机构领取一份《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按照上面的要求全部填写好。
然后再带上身份证、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咐银厅机构受理审核通过后,就会发放相应的报销款。
二、上海市总工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1、如果退休职工的工龄在30年以上,治疗的费用可以报销90%;
2、如果退休职工的工龄在21-30年之间,治疗的费用可以报销85%;
3、如果退休职工的工龄在15-21年之间,治疗的费用可以报销80%;
4、如果退休职工的工龄在15年以下的,治疗的费用可以报销75%。
每个参保人的情况不同,所以在报销时能报销的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在报销之前可以去了解一下。
三、上海市总工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报销要哪些资料
上海市总工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再报销时,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疾病诊断证明;
3、住院报销凭证;
4、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5、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
6、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加盖医院公章的病历本复印件;
8、出院小结。
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所以在报销时需要准备的资料会存在一些差异,建议大家提前去了解清楚,然后按照要求来进行准备,这样会更加方便快捷一些。
关于上海市总工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怎么报销的内容就为大家讲解结束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照上面的流程来进行操作,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㈣ 上海职工住院报销标准是多少
1,上海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多少㈤ 上海退休职工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㈥ 上海退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60周岁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的,不计入起付标准,直接支付80%。(2)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对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7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㈦ 上海退休人员医保报销规定
2022年上海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起付标准又是多少?下面同我来看看。
退休职工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散谨扮退休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92%,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员自负。
晌带退休职工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2、最高支付限额:59万。
3、支付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冲灶筹基金支付92%,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员自负。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㈧ 上海总工会退休工人住院报销
一、上海总工会住院报销计算办法是什么
上海总工会住院报销计算办法是根据“离退休职工住院安全计划”的支付标准,个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保护。在住院等情况下,被保险人不需要申请保险金,“退休员工住院保障计划”是上海市职工保险互助协会承担的补充医疗保障项目,主要基于单位参与,并辅以社区参与。通过互助和互助机制,可以帮助投保的退休人员。减轻住院医疗费用的负担被称为“员工二级健康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二、上海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为多少
上海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2、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3、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逗竖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三、上海工会退休互助医保住院报销多少?
住院费用里的,医保可以报销的部分里的大约百分之五,就是工会报销的
四、上海退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1)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60周岁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山衡大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的,不计入起付标准,直接支付80%。(2)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对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7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0%。
拦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㈨ 上海退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钱
法律分析:一、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
(二)其他城乡居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
二、门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的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每人每病种当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支付。
三、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50%比例支付;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40%比例支付。
(二)其他居民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
(三)参保人员在经卫生部门批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扰绝,一般诊疗费按70%比例支付。
(四)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药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缓空姿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亏灶基金不予支付。
㈩ 上海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上海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分69岁以下和70岁以上2种,每年4月1日,个人医保账户里会由医保局注入资金的,这几年,每年注入的资金为69岁以下为1120元,70岁以上为1280元,先使用账户内的资金,用完后就进入自负段,金额为700元,超过700元就进入了共付段了,就是由医保和个人共同负担了,具体的比例下面都有,每年的4月1日到下一年的3月31日为一个年度,一年结算一次。
上海退休人员医保待遇,69岁以下的,按以下标准:
门诊:退休人员一年内门急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标准为700元,超过部分由附加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即:在
一、
二、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分别由附加基金支付80%、75%、70%。
门诊大病:退休人员在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2%。其余部分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租轿毁: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设住院起付线(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为1200元),住院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2%。
家庭病床: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
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8万元。退休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上述规定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70岁以上是退休人员,按以下标准:
门诊:退休人员一年内门急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标准为700元,超过部分由附加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即:在
一、
二、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分别由附加基金支付85%、80%、75%。
门诊大病:退休人员在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2%。其余部分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设住院起付线(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为1200元),住院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2%。
家庭病床:弊备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
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8万元。退休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上述规定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帆源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