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月增加47元(养老金低于700元的,可先调整到700元后再按本项调整)。
二、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增加养老金。
三、缴费年限(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按22.5元进行调整)。
另外,年龄为70周岁的再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再增加3元。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7年1月起执行。
㈡ 2019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关于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辽人社发〔2015〕9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本级参保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1月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三、“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三)“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四、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时间紧、任务重,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在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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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人社厅下发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本次养老金调整,除新增按0.5%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的项目外,各类人群的调整金额较去年均高出5至45元。以工龄30年,退休2年以上的人群为例,本次调整涨幅将在200元左右。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4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本次调整的范围和时间是: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每月再增65元
通知要求,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与去年的调整幅度相比,每月增加金额再次提高了5元和15元。
“五七家属工”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在与去年调整金额对比中,“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从65元提高至110元。本次调整规定:“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同时,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缴费年限和超出部分的涨幅标准,与去年相同。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变化调整办法新增0.5%的基本养老金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涨幅应达10%。我省在今年的调整办法中新增了一条。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如张某12月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2000元,那么,在本次调整时,他将额外增加10元。(2000×0.5%=10元)大多数人领取到手的养老金均为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外的基本养老金为军转补贴等多项补贴。
高级职称人员养老金调整不再倾斜
在辽宁的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中,就未见之前多年都出现过的养老金调整向高级职称人员倾斜的字眼。在今年的调整通知中,高级职称人群依然没有特殊规定。
2009至2011的调整通知中,都有对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相应金额的条目。如2012年的调整通知中,有这样一条:“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按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本人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与统筹项目外养老金之和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以补足差额为上限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担任正高级技术专业职务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550元,担任副高级技术专业职务(含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对差额不足550元、400元的,按其实际差额增加基本养老金。”
2013年的调整通知中除了以上类似内容外,还增加了“本人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与统筹项目外养老金之和达到或超过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不再倾斜。”从去年开始,关于高级职称人员退休金倾斜调整政策就退出了辽宁的历史舞台。今年依旧如此,并未见倾斜。
对此,辽宁大学的宋丽敏博士表示,暂停倾斜政策也是为了公平,养老金的多少与缴费相关,但倾斜政策与缴费没有关系,如果一直执行倾斜政策,也是有失公平的,会导致养老金待遇差距过大。另外,如果执行了延迟退休后,高级职称的人员在政策之内,他们在职的工资要比退休时高,这样也可以弥补暂停倾斜政策的损失。养老金的调整也是要做到公平合理。记者王莹
算账
1.张女士,1981年2月参加工作,2011年2月退休,工龄30年,期间缴费未间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她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2000元,均为统筹内基本养老金。本次她的养老金将这样调整:
她符合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30×2+1×(30-15)=75元
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2000Z0.5%=10元
她符合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
所以,本次调整她的养老金将涨203元。(75+10+118=203元)调整完为2203元。
2.李先生,1980年2月参加工作,6月退休,期间缴费未间断,共34年零4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为35年。领取的退休工资为2500元,统筹内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本次养老金将这样调整。
缴费年限部分:35×2+1×(35-15)=90元
新增的基本养老金部分:2400×0.5%=12元
他符合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所以,本次调整他的养老金将上涨137元。(90+12+35=137元)调整完为2637元。
3.于阿姨,1943年出生,1963年5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退休,工龄35年,期间缴费未间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她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1970元,均为统筹内基本养老金。本次她的养老金将这样调整:
缴费年限部分:35+2+1×(35-15)=90元
新增的基本养老金部分:1970×0.5%=9.85元
她符合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
她符合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所以,本次调整她的养老金将上涨247.85元。(90+9.85+118+30=247.85元)。调整完为2217.85元
㈢ 企业退休人员今年如何调整工资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2020年未出台延迟退休年龄的法律、政策,目前仍执行的是上述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5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而关于2020年企业退休员工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相关文件。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提前退休行为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㈣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21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33%。
(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25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35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45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四)其他事宜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年10月1日)后新退休人员,若目前领取临时核定待遇,暂按目前临时核定待遇为基数确定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待按改革后的办法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后,已领取的待遇多退少补。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计算待遇调整标准。
3.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在计算个人账户余唯培额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时,过渡性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合并计算。
三、资金渠道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二)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森简已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尚未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仍由原渠道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四、审批和发放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局按照调整办法核定新增待遇,安排资金,组织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增养老金发放仍按照原渠道组织实施。
(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指春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局按照调整办法核定新增待遇,安排资金,组织发放。其中,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暂未参加的,由各地人社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原资金保障渠道组织实施发放。
㈤ 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从哪年开始零一年到二零一九年每年各涨百份之几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到2018年连续14年上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版老金最低标准持续提高权。
2005年7月1日,养老金金额约为714元;
2007年7月1日,养老金金额约为963元,上涨幅度为9.1%;
2008年7月1日,养老金金额约为1080元,上涨幅度为10%;
2011年7月1日,养老金金额约为1531元,上涨幅度为10%;
2013年7月1日,养老金金额约为1893元,上涨幅度为10%;
2015年7月1日,养老金金额约为2200元,上涨幅度为10%;
2016年7月1日,上涨幅度为6.5%;
2017年7月1日,上涨幅度为5.5%;
2018年7月1日,上涨幅度为5%;
自2019年1月1日起,将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平均提高5%左右。
㈥ 2019年退休养老金上调如何计算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如何计算?有哪些计算标准?下面大学高考我就为大家带来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1,应开展一次养老金大普查,将目前养老金现状搞清楚。
(1)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原个体工商业者养老金水平弄清楚。将建国后至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1994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退休的和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局级、处级、科级干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干部、国企工人、大集体、“五、七”家属养老金水平弄清楚。
(2)将各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间的同职务、同学历、同工令的养老金差距弄清楚。为下一步制定统一调整政策提供依据。
2,确定养老金调整目标。
(1)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将文革前中专毕业的,一律纳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行列,享受事业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待遇。这部分人因为受企业晋级名额限制,该晋级的却没有机会。企业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也享受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
(2)企业早退休的局级、处级、科级干部退休待遇,应参照本地区党政机关退休待遇标准确定退休待遇。同时在建国后至1965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党政机关、企业干部,企业科级干部享受党政机关科级干部的退休待遇,企业的局级、处级干部的退休待遇,在科级干部退休待遇的基础上,处级干部退休待遇另增加500元,局级干部退休待遇另增加1000元。
3,缩小差距釆取三步到位。至,按10%调整,养老金差距大的多增加,养老金差距小的少增加,没有养老金差距的不增加。2017年争取一步调整到位。
调整后,企业早退休人员的(局、处、科级)养老金差距仍然比较小,且明显地缩小了党政机关与企业早退人员的养老金差距,这样调整大家都会接受。在目前养老金十分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只有釆取折衷方案才能摆平历史遗留的问题。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缴费工资;A1、A2……An-1、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001年起为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为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其中:对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An、An-1均取该年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取该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㈦ 一九年企退养老金是否上调
对于快要退休的人们来说养老金是很重要的,因为退休之后的生活需要一个保障。听说养老金是有上调的,那么今年的养老金上调多少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㈧ 贵州省一九年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工伤人员是怎样测算的。》
根据国家相关精神,为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近日下发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1号)。
一、调整时间和人员范围
从2019年1月1日起,对 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总体调整水平
《通知》规定,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定额调整标准统一;
2.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3.单独调整体现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特殊关爱;
4.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对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和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
四、具体调整措施
(一)定额调整
2018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挂钩。
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3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养老金水平挂钩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予以增加。
(三)单独调整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同时间段单独调整。
(四)倾斜调整
对按上述办法调整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予以倾斜调整照顾: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年龄分组进一步加大对年龄偏大、退休时间早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 满70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7元;
2.满80周岁,不足9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8元;
3.满9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9元。
4.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2019年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9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2019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㈨ 二零一九年退休工资怎么调
有关于养老金调整的通知称,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今年收益人群范围: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这次调整的人数在248万人次。此次调整从2月开始补发,7月15日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人社部表示,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将范围确定为上年底退休人员,避免当年退休人员既享受上年工资增长,又享受当年待遇调整的情况,以体现公平。这也是在历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的一贯做法。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