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停薪留职人员如何解决退休问题
根据1978年6月国务来院颁发的《关于工自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② 在编人员停薪留职在外打工回来上班,现退休年龄已到需要什么手续
因为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查阅个人档案,所以社保部门绝大多数只针对单位办理个人的退休手续。可向原停薪留职写出退休的书面申请。
③ 甘肃停薪留职人员如何办退休
按照企业职工方式办理退休。
停薪留职人员并没有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企业职工的双方办理退休,个人提交应用个人提交的资料给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代为办理。
现提供兰州市的规定,供参考: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退休认定科业务流程示意图》
事项名称:城镇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资格认定
设定依据:《关于完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0]189号):“从2010年9月1日起,取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城镇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改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职工:男60周岁、女:管理技术岗位55周岁、生产操作岗位50周岁;灵活从业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时,进行退休基本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认定。”
申请条件:在兰州市社保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企业职工可办理正常退休。
办理材料:办理退休需准备以下资料:1、领取职工退休公示情况申报表(1份),公示证明(2份,需在本单位公示7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公示(3份),以上表格均需加盖参保企业公章。2、拟退休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养老金手册、职工档案。3、拟退休人员一寸彩照4张。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10—25日进行申报材料的初审)
办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民安大厦三楼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④ 停薪留职最新政策
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
1.工资待遇问题: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3B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凡是企业不需要的富余职工,可以允许“停薪留职”。凡是企业生产和工作需要而本人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要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安心于现任的工作。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农村从事技术开发和各种经营工作的,只要生产、工作离得开,应积极予以支持。
第三条“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
⑤ 单位职工退休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分析: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
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
3、将审批后的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