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青岛企业退休工人

青岛企业退休工人

发布时间:2020-12-12 14:07:42

① 青岛企业退休工人养老金交二十年领多少

无法回答,养老金计算需要许多个人社保数据,仅有一个缴费20年的数据是不够的,还得需要:缴费平均指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平工资数额等,这些数据都要套进退休金计算公式进行计算,没有这些数据是算不出退休金的。

② 青岛市企业退休人员工资怎样涨青岛市社会保险养老金退休金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肯定是要上涨的。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连续十年上调。2015年3月,国家人社部已经公布了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大致的方案,平均涨幅10%。但是许多省市还没有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只能耐心等待。目前有北京、河南、河北、江苏、青海、四川、贵州、新疆、辽宁、甘肃、吉林、重庆等省市公布了调整方案。山东省如何调整,只能等待方案公布后才知道。

③ 青岛市人社局今年退休工人社评工资是多少

2015年1月1日起,青岛开始为全市61.18万名享受待遇的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青岛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本次调整待遇后,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75.4元,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655.1元,灵活就业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30.9元,补缴参保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747.5元。 本次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部分。普遍调整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70元;第二部分按2013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计算增加。 企业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调整: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36元;第二部分按企业退休人员相同比例和计算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70周岁以上条件的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的年龄倾斜政策增加养老金。 省以上劳模养老金适当提高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为下列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养老金: 一是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二是继续对年满70周岁以上(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的退休人员予以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50元、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20元、130元和240元。 三是对企业退休的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这是以往没有的。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待遇可重复享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今年调整养老金,不再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倾斜。 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分三档增加 曾在山东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简称补缴参保人员),按照国家关于对低收入人员适当倾斜的要求,这次调整养老金,按照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的办法。一是普遍调整:按参保时缴费档次,一档每人每月增加88元,二档每人每月增加72元,三档每人每月增加56元。二是适当倾斜: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第二部分参照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政策,对年满70周岁以上(以纳入统筹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的人员予以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 名词解释 月基本养老金(即这次调整待遇按4.8%比例增加养老金的基数),是指按国家、省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及历年调整待遇增加的养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补贴和应由企业自行发放的部分待遇。 三种方式查询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调整养老金情况:一是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查询,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所在企业查询;二是登录市人社局中国站,进入“个人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社会保险编号)查询;三是拨打市人社局民生服务中国“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④ 青岛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按什么标准领取丧葬费

青岛市退休人员死亡的,享有丧葬补助费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为上年度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死亡退休职工申领死亡待遇,应当向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交下列资料:

1、死亡证明书;

2、火化证;

3、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4、继承人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或者社区证明;

5、申请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还需要提供户口薄以及社区证明;

6、款项拟转入银行卡复印件。


(4)青岛企业退休工人扩展阅读:

丧葬费立法规定:

1、《德国民法典》第844条第1款规定:“在杀害的情形,赔偿义务人应向担负埋葬费的人赔偿埋葬费。”

2、《瑞士债务法》第45条第1项规定:“伤害致人死亡的,支付的赔偿金应当包括所支出的费用和丧葬费。”

3、《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094条第1款规定:“对受害人死亡负有责任的人,应向支付丧葬费的人赔偿必要的丧葬费。”

4、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92条第1款规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对于支出医疗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费用或殡葬费之人,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5、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注: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废止)第36条规定对丧葬费进行赔偿,并在第3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这也使得各地对丧葬费的实际赔偿标准上差异很大,如山东省每人为800元;重庆市每人为1500元;上海市每人为5000元;而广东省每人为4000元。虽然这考虑到了当地的生活状况,但这种差异太大的标准,还是显得有些不公正。

⑤ 为什么青岛市企业退休职工现在没发200年上涨退休金

这个问题你的咨询青岛市退休办公室,它们就给说明白了。

⑥ 最新青岛企业退休工人工资调整的具体内容

按照青岛本年度平均退休工资的10%左右上调退休金。春节前下发。

⑦ 青岛市退休工人有地区差补贴吗

青岛退休工人差额补贴一般在一个月三百左右。

⑧ 青岛企业退休工人平均工资是多少

2014年青岛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453元..(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⑨ 青岛单位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青岛单位职工符合办理退休条件时:
一、退休资格前置审核:职工属原固定制职工,市内四区的携带职工档案到福州路8号二楼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处审核视同工龄。其它区市的在各区市审核。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携带档案到福州路8号二楼大厅退休待遇审核窗口审核资格。办理病退和退职的需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
二、单位携带退休职工的《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银行结算帐户存折等材料到所在区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核准,退休待遇核准后次月纳入统筹。

⑩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企业退休人员死亡领取多少个月的抚恤金工资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与民政局无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青岛市企业退休职工死亡的,享有丧葬补助费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为上年度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鲁劳社〔2003〕53号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企业为逝世职工举行遗体告别的费用,包括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企业据实报销。
三、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亦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
《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劳发[1993]343号
一、职工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费。其标准为: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2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二、职工因工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期,分别调整为:
(一)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分别为75元、73元、70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分别为60元、58元、55元。
(二)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65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50元。
三、按本通知第二条 规定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凡是孤独一人者,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发10元。
四、上述费用,已纳入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企业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六、非国有企业,凡是执行《劳动保险条例》的,均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 政 厅 、 总 工 会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2〕74号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460元、410元、360元(详见附表)。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这次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资金,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
四、本通知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五、本通知自2012年8月7日起实行,有效期至下次调整待遇为止。本次调整待遇日期为2012年7月1日起计算。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地 区
标准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
淄博市: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
东营市所辖县(区)
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莱州区、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460

阅读全文

与青岛企业退休工人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想给父母打电话问哪些问题 浏览:746
秀孝顺的赞同结尾 浏览:128
给90岁的老人按摩 浏览:955
现阶段有什么养老金保险 浏览:50
社保养老金交多少一年 浏览:986
中国现在最长寿的寿星在哪里 浏览:712
老人脚趾骨折多久能走路 浏览:33
基本养老待遇差的意思是什么 浏览:949
老年人卧床酸痛用什么药 浏览:802
老年痴呆的人数 浏览:44
重庆长寿旅游攻略 浏览:811
染色体检查多久出结果试管婴儿 浏览:929
蚌埠电力公司退休能拿多少养老金 浏览:684
乐清养老金 浏览:837
重阳节知识竞赛的策划方案 浏览:181
体检科又叫什么科室 浏览:722
我的长寿花夏天怎么不长 浏览:236
80岁老公爱爱 浏览:200
儿子和父母一起生活不和怎么办 浏览:679
孝敬父母从我做起的作文600 浏览: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