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么给退休的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给员工 办理退休手续 的方法如下: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 法定退休年龄 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歼樱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结算管理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3、退休申报: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报审表》。 4、待遇审核。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报审表》。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发放游樱《退休证神改丛》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⑵ 办理社保个人退休需什么手续
1、职工办理退休应提前到人才中心申请办理退休和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待相关劳动部门审核后,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用;
2、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证件照、存档证、就失业证和社会保险公司的历年缴费单等等;
3、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正常退休应满足的条件是: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非管理岗位年满五十周岁均可办理退休手续;
4、除正常退休外,还有因病提前退休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情况。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医疗鉴定等相关材料;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应当提供经确认有效的特殊工种名录及结论表等等。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为:(一)申报申请人已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3份、《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二)受理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受理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档案。需要确认首次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首次参保证明。(三)确认审核认定申请人出生时间、参保缴费情况,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意见。(四)缴费核定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对《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填写的本人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确认,采集指纹。其中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增减情况汇总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⑶ 北京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职工退休之后,都需要办理正常的退休手续,才能继续后续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的办理领取。但是,北京申请职工正常退休办理的流程有哪些以及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是什么呢?以下,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⑷ 企业如何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第一步:企业申报
当退休人员档案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女满55岁,男满60岁),企业经办人在该退休人员到龄当月可提交退休申请。
01、提前准备
该退休人员需向所在企业提交退休申请,然后企业对该人员退休情况进行通告。通告模板可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保服务平台(点击进入)的【材料】模块中下载。
02、提交申请
通告期满后,企业经办人在社保系统上提交该人员退休申请。若该人员有原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人事档案,需先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03、等待办理
资料上传成功后,企业经办人可在4个工作日内在社保系统上打印该人员退休审批表,若无法打印,可到柜台现场办理。
第二步:网厅受理
企业经办人在等待办理时,网厅工作人员对其上传材料在后台进行审核。
若缺少相关材料,退回退休申请并告知企业经办人原因。退休材料提交无误,经过初审、复审2个环节(复审时间为1至2个工作日),企业经办人可在社保系统查询退休申请是否通过。通过后企业经办人可在企业社保系统自行打印退休审批表。
第三步:后续业务
01、医疗视同认定
需要进行医疗视同认定的退休人员,当企业经办人打印出该人员退休审批表后,可携带人事档案及退休审批表至惠民大楼市医保局进行认定。
02、待遇核定
当退休审批办理完结后,由市社保中心进行待遇核定业务,企业经办人可在社保系统上查询核算结果,也可至惠民大楼市社保中心现场咨询。
03、退休证办理
当企业经办人在社保系统上打印待遇核算表后,携带退休审批表及待遇核算表至该退休人员居住地退管办办理退休证。
⑸ 退休人员还能在原单位就职吗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我们的年龄已经渣陆宴到达了退休的年纪,最好是及时的办理退休手续,有很多退休人员还想要继续在原来的单位工作,这个时候应该办理怎样的手续?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⑹ 退休政策 公司聘请退休人员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都知道工作也是有年限的,当一位职工到达了一定的年龄后,就可以辞去工作在家里安心养老了,但是有许多的人才公举察衫司并不希望他们离职,同时职工也想继续在岗位上再坚持一段时间,这个时候公司就属于聘请的退休职工了,当然这时需要办理一些手续的,那么今天小班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⑺ 个人社保退休手续怎么办理
1.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保局领取表格填写相应信息,填写完后由工作单位盖章。
2.准备以下材料:劳动合同、《XX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友宏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相片、社保卡等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窗口进行办理。
3.待审核通过并成功领取第一个月养老金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当事人前到社保局拍照并办理退休证。
个人要办理退休手续应带齐本人的身份证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确认缴费情况和基本信息;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一、哪些情况下可办理退休
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个人的累计参保缴费年限一般要达到15年(对于老职工,如果过去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相应年限可以视同为已缴费。
二、服务承诺:
核发退休人员待遇服务承诺。对企业及个人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病退等手续,审核并经部门审批后,好前核发养老金,当月审核,次月发放。
养老金发放承诺。确保离退休人员每月20日前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三、承办机构: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四、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保险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绝亩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⑻ 上海企业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流程(2)
(3)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档案、养老保险手册、《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管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及缴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部门复核,并办理支付养老金手续。
如何办理退职?
(1)职工办理退职手续前一个月,携带户口本、实际住址的房证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由社区签字盖章后交企业填写其它部分;
(2)企业专管员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单、《因病、非因工鉴定结
论通知单》、《退职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核准部门审核并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
(3)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档案、《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管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及缴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部门复核,并办理支付养老金手续。
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 (1)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15-24日,持《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到居住地居民委或社区领取),到市就业管理中心培训就业综合服务大厅退休申报窗口申请办理退休;户籍是甘井子的失业人员须自带档案(到甘井子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取本人档案)。
(2)提前退休、退职,除持上述证件外,同时须持《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一式三份)。
(3)特殊工种资格认定程序:从事过特殊工种的且累计干满规定年限的失业人员,距法定(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前两个月的11-15号,持《失业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市就业管理中心培训就业综合服务大厅退休申报窗口申请特殊工种退休资格认定。特殊工种退休资格已认定的失业人员,持有关证件,按正常退休规定办理退休。 延长退休有关问题的解释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大劳险字[1997]274号)规定,自2012年9月起,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已满十五年的人员不允许继续参保缴费,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延长退休时间。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业务经办流程
(一)每月末,市社保中心根据系统记录的身份证信息对当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已满十五年的用人单位职工增加系统限制,不能生成次月个人应缴账。
(二)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延长退休时间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聘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职工延缓退休备案表》(可通过网报系统“表格下载”下载)到当地人社局审批备案。
(三)用人单位持经当地人社局审核的《用人单位职工延缓退休备案表》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申请取消系统限制。取消系统限制业务办结后可以申请重新生成个人应缴账。
(四)不符合延长退休时间政策规定的人员应当办理退休,具体要求参照退休审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其它要求
(一)用人单位如有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延长退休时间的人员,应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时办理审批备案,审批意见报送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逾期办理造成补缴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滞纳金,不能减免。
(二)因身份证号录入错误而添加标识的,请用人单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申请修改。
(三)当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需持审批意见(市内单位由退休待遇核准部负责审核,其它区县由当地人社局负责审核)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退休政策依据:
(1)1992之前,国办发[1978]104号/辽大发[1986]111号
(2)1993-1994,大劳发[1993]34号
(3)1994-1996,大政发[1993]85号
(4)1997-2001.06.30,大政办发[1997]99号
(5)2001.07.01-2017.12.31,大劳险字[2001]73号
(6)2017-今,大劳发[2017]138号
上海企业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篇3]
一、企业退休
(一)各类企业退休办理的条件
1、正常退休的条件: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⑼ 退休手续
退休手续如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个人办理退休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办理退休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退休人员的户口;
2、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照片一张;
4、出具人事档案;
5、如果退休人员的家庭是属于独生子女家庭的,还需要持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公章需要加盖在复印件上,已证明哪棚其真实性。)在办理退休的时候,独生子女家庭每月可以额外获得5%的退休金;
6、退休人员桥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养老保险手册;
7、需要出具退休人员的缴费凭证;
8、需要本人填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请表。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不能李消则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第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对应该退休、退职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退职。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和招工条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而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和降低招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