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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退休与街道退休

发布时间:2023-03-22 18:53:14

1. 北京退休政策

(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5646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养老金在5646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646元及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711(5646+65)元的,补足到5711元。

(四)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正闹春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7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5元。

(六)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19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年满70周岁不举耐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本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法律依据: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坚持重点突破,大力推进“医养结合”、“互联网+”养老服务、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和老龄产业发展,破解养老体系建设难点问题。落实国务院及本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养老、医疗、照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1.形成医疗服务支持社区和居家养老格局

落实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出台激励政策,稳定队伍,充实力量,推动医务人员为居家老年人开展健康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和基层用药制度,将老年人常见病医保范围内各类药品纳入社区卫生药品目录,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方便老年人就近取药。拓展家庭病床的适应病症,稳定增加上门诊疗的内容,为老年人在社区或居家治疗常见病、慢弯悉性病提供方便。研究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扶持政策,推动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向护理康复职能转型。发挥中医对健康养老养生的支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中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中医健康养老服务,将中医文化融入到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疾病防治及家庭照料等方面。

2. 公司或街道办退休有什么区别

退休年龄,在单位办退辩则休和社会上办退休,主要是退休审批和办理程序不同,还有一点是两种退休方式的个人心理感受不同,虽然退休待遇完全一样。
1、办理程序不同
办理程序不一样,一般来说,在单位的退休,不用自己去办理,单位人事工作人睁睁员会携带公章、职工档案去单位参保地的社保中心悉灶岁,替你办好一切退休手续。
而自己交社保,到退休时要自己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如何办理可以事先去社保处咨询一下,他们会告诉你要带好的材料及证件,准备好后到退休之日去办理。
2、退休审批条件稍有不同
退休的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社保缴费满15年。
在单位办退休和社会上办退休的审批条件稍有不同,即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和企业女职工的不同。在单位退休的话,女工人年满50岁就可以。如果在社会上退休,各地政策不同,可能50岁,而大部分地区规定是55岁。
3、待遇完全相同,但个人心理感受不同
在单位办退休和社会上办退休两种退休方式,在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相同的情况下,养老金计发标准是一模一样的,两者待遇完全相同!

3. 2020年底,退休人员就要移交社区管理,究竟好不好

但从长期来看,把全体退休人员逐渐纳入 社会 化管理,应该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那么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究竟好不好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

一、 社会 化管理是大趋势

1.什么是 社会 化管理?

简单讲,就是从单位人到 社会 人的身份转变。

社会 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 社会 化发放。退休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的服务。

2. 社会 化管理的优势?

首先,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解决国企办 社会 弊端和解决 历史 遗留问题,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使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其次,能更好保障退休人员法定权益和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退休人员共享 社会 发展成果。

二、社区管理的优势

1.社区了解退休人员情况,便于管理。

随着社区治理网格化的全面开展,社区对居民可以实行无缝隙管理,社区网格员对管辖区域的退休居民情况都非常了解,便于管理。

2.方便退休居民办理有关业务。

退休居民,每年都要认证,以前要去当地社保机关办理,现在因社区的覆盖面小,一般城市社区3公里内就有一个社区,退休居民办事方便。即使退休居民因为年龄大或身体不方便,社区人员也可以上门办理业务。

3.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认可度高。

城市社区已开展工作多年,又在居民家门口,社区已经承担了大部分的 社会 工作。

例如社区党建工作,负责社区党员学习、党费收缴等工作;社区民政工作,管理居民低保及困难居民 社会 救助等工作;社区老年人工作,管理社区非离退老年人救助金申报及发放等工作;社区残疾人工作,管理辖区残疾人的申报、受理、移交等工作;社区劳保工作,负责社区城镇居民养老及医疗收缴等工作。

社区还同时负责大量其他各项工作,都同社区居民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例如,在这次疫情时期,社区工作更是贯彻整个防控工作始终,可以说居民生活处处离不开社区工作,因此,居民对社区的认可度较高。

三、移交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退休人员担心福利待遇降低。

对此,国家有明确规定,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待遇水平不降低。

2.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

统筹外费用,其实就是原单位发放的各类补贴、奖金和实物。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原则,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

老人老办法,就是对目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发放的现有统筹外费用符合有关规定可以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

过渡期办法,就是国有企业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的基础上,每年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 3 年,过渡期起始时间应不晚于 2020 年年底。

新人新办法,就是对于过渡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关于统筹外费用的处理办法,有些类似于过渡性工资,只是计算方式和发放形式有所不同。至于下岗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不用考虑,可忽略不计。

3.大量增加社区工作量是否适应。

如果把退休人员全部实行 社会 化管理,移交社区,会大大增加社区的工作量。

目前首先从国有企业开始,如果后期逐步对所有退休人员展开,对社区工作将是个极大的考验。怎样缓解社区工作压力,从人员配备、培训,到经费、场地的解决等,都是各级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

国家战略指出,中国要在2020年底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 ,而在某些具体的方面中,也在做着最后的冲刺,比如有关退休人员管理上,国家政策就指出,要在2020年底完成将退休人员移交给社区管理。那么,退休人员移交到社区管理中到底是好还是坏呢? 对于这样一个问题,其实只需要每个人摆正心态即可,因为对于这样一个政策看来,不过是国家在为了实现 社会 公平而作出的战略。很多顾虑的人会认为社区管理的服务可能不理想,但是他们不知道,与农村相比,他们的待遇是比较好的。毕竟当前农村的养老问题依然还是一个比较严峻的问题,很多农村外出打工后,家里老人就成了空巢老人,加上他们的 娱乐 方式比城市人少,可以说他们的生活处境是极其孤独的,有这么一个社区的出现起码对于农村老人而言是非常能够丰富自己的日常生活的。


而对于子女而言,在快节奏的 社会 当中,他们很多时候会迫不得已而离开家乡,没能陪伴在父母身前。这时候他们当前希望自己的父母能有更多的人流接触,尤其是同年龄段上的,让他们的父母置于社区管理中,不免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随着 社会 的发展,退休老人移交社区管理终究是一个大的趋势。 笔者的一名高中语文教师曾说过,她生下女儿并不希望她养老,而是只希望她能够快快乐乐的度过他的人生,她与她丈夫也早已计划好了以后年纪老时去托付给一些养老院等社区管理,一是她们认为这样可以不给自己的子女添麻烦,二是子女有子女的世界或思想,他们也不想刻意的去融入他们的世界观!

无疑,她们思想是非常通透的,也是一个潮流的所在。就好比广场舞大妈,她们通常聚集在一起跳舞,无异于就是一个社区,能健身解乏的同时还不给子女添乱,何乐而不为呢?因此说将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终归还是利大于弊的!

一般情况下企业退休人员在企业退休后和企业就不存在任何关系了,不管是国营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自1994年退休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全部交给社保局,企业逐步和退休人员脱钩,到2004年脱钩结束,退休人员一旦退休就和单位再见了,领取养老金的是 社会 保障局,企业巳甩开膀子大干自己的事业,好一点的单位设立一间退休办,让退休人员有一个说话的地方,大部分企业比如民管企业,退休了就退休了,不发生任何关系了,这次全面企业退休人员一刀切交由街道社区管理,由社区负责退休人员的曰常生活肯定是好事情,起码来说退休人员做为居民其中一分子,有人管了,问题是一碗水应该端平,企业和事业退休人员应一视同仁同样待遇,不久的将来我们也会看到事业退休人员也交社区街道一起管理,否则,待遇不同的这道坎将会永远存在,

2020年底前,退休人员要全部移交社区管理,究竟好不好?我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因为,效益好的国有企业,长期形成了一个关爱照顾退休人员的传统好习惯,在福利待遇上大多数还是很不错的。如逢年过节发给慰问金、粮油米面、游园券等;组织退休人员召开座谈会、开展活动、聚餐等;使退休人员既得到了实惠,又得到了心理安慰,很受退休人员欢迎。但是,今年底前纳入社区管理后,这些退休人员将与原来的单位彻底脱勾,过去每年能享受到的福利就没有了,这部分退休人员就会觉得不好。

退休后没有享受到原单位福利待遇的退休人员,今年底前管理服务移交给社区后,会觉得退休后有个组织依靠了,今后办事更近了,更方便了,有什么困难找社区帮助更及时了,还可以参加社区组织退休人员开展的活动,退休生活更丰富一些。因此,这部分退休人员会觉得比原来没有具体组织管理时要好。

根据家政策规定,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这是大势所趋,对国家、对企业、对退休人员都是一件好事。国家统一规范了退休人员的管理,理顺了退休人员的管理关系;企业与退休人员管理脱勾,减轻了企业负担,可以更好地集中财力、精力发展生产经营;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可以就近就便得到社区更好的生活、养老服务,可以说是一举三得。

【小桐观点】国家有规定,退休人员要移交到社区管理,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实施,退休人员要保证亮点,一个是退休金的足额发放,并且跟着国家政策持续上涨,另一个是相关的医疗保险等后续保障能够跟上,让自己老有所依。

李叔是某国企的退休人员,在国企上班的时候工资要高于当地的一般行政单位,按照国家的规定和相关政策,李叔退休后,所有的人事关系就需要移交到当地的社区管理。

李叔退休后,工资减少,很多在职时候补助全部取消,并且根据当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退休金,另一方面李叔更关心自己的医疗、养老等保险。

李叔说自己退休后,无论是归原单位还是社区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工资能够足额发放,根据国家政策持续上涨,另一方面自己吃药住院能够有保证,不给儿女添麻烦,放松心情享受养老生活。

据报道,《北京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方案规定:

针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人事档案管理、医疗保险的报销等都移交给社区管理,尽最大努力保障退休人员的各项权益。

很多退休人员不能将自己角色转变,认为移交到社区管理后自己的权益就不能保证了,其实这种规定不是针对某个人,所有的退休人员都按照这个标准实施。

国家不会亏待对 社会 做出贡献的退休人员,我们要放松心态享受自己的退休生活,让自己身心 健康 ,有国家和企业做后盾,活得越久享受到的待遇就越长久。

我们每个人,其实只要退休了,就已经和单位没有关系了,我们每个人的退休养老金便转入社保局,由其统一发放。可是如果把整个区县退休人员都交由社保局统一管理,这也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在管理上也会存在诸多不便,甚至还会存在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如果把这些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则更加贴近基层,方便退休人员办事,也方便对退休人员的管理,并能够切实落地,监管也位更加到位。

就拿我岳母来说吧,她以前每年5月份生存认证,都会乘车一个多小时,从乡镇赶到社保局,对于一个将近80岁的人来说,很是不方便。一次她和别人聊天,觉得自己的养老金可能出了问题,于是她便去社保局查询,结果来来回回跑了三天,这让她很是疲惫劳累。后来乡镇社保所也可以生存认证了,这才少了去社保局的劳役之苦。

所以,如果能把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那对于这些退休人员来说,将会是一件令人称道的福音,从此办事将会方便很多,尤其是对于一些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人来说,那更是一件大好事。

同时如果把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能够对退休人员起到时时的监管,可以避免一些退休人员离逝之后,没有及时办理死亡注销,退休养老金还在继续发放,减少社保的损失。

以前网上报道某市,一位退休人员离逝已经多年,却还在继续发放养老金,而且已经为其发放了近20万元。也正是有这种可能性,才使得社保后来推行生存认证,但现在依然还是可能会出现多发几个月的养老金,如果不及时办理!

如果一旦把这些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之后,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再有了。

由于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可能在心理上会造成一种失落,感觉自己没有了单位组织可依靠,没有了组织的温暖,缺少一种安全感!所以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抵触,不愿意离开。

当然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必须应该是所有退休人员,而不能仅仅是企业退休人员,否则也很容易让人难以接受!

对单位而言,是好;对个人而言,不好。 社会 上有两种说法:

单位而言:减少了负担,可以大踏步的向钱看。

个人而言:倾注一生的爱,到头来像被抛弃了。

说法归说法,国家肯定会出台举措的。但是,有些企业薪金分配确实不太合理。

【橙果来答】 当然是好事,移交就是对退休人员更好的服务,为他们提供方便。以前必须到企业或者社保中心办理的事情,以后家门口的社区就办理了,你说是不是很方便。

为什么好咱们先看看退休人员都需要做些什么?什么是 社会 化管理?社区管理会提供哪些便捷?

1、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准备相应资料

a.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5岁;

b.退休手续:只要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就可以提交材料到所属的社保中心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c.退休材料:退休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银联卡、个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各地规定的材料略有不同。

为了办理退休顺利,至少需要提前1-2个月来准备资料。

2、每年做退休认证

国家规定退休人员每年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即证明领取养老金的老年居民还健在。

经过验证,证明该退休人员还健在,正常发放养老金。如果个人因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办理认证,就会导致养老金被暂停发放。

每年做一次退休验证,也是为了防止有人冒领的情况,这样能有效地减少国家的损失。

一般退休的验证会在每年的3-5月,今年因为疫情的原因所以有些延后。

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企业员工在完成退休相应程序后,他们以后的管理与服务将与之前任职的公司不再存有关系,企业将不再对其的管理服务负责,而是由社区或者城市街道等集中管理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服务的内容关乎着员工生活的多个方面,其中包括 社会 福利待遇、员工档案的转移等服务。


1、社区福利服务

为老年群体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老年人包户服务、老年人收养和寄托服务、老年人文化生活服务、老 年人庇护服务、老年人综合服务。

2、社区便民利民服务

它是针对社区居民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家政服务、婚庆丧事服务、子女教育辅导服务等,属于有偿和无偿两种形式相结合的便民利民服务。

3、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共建服务 。

充分利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资源,开展的服务。

就拿退休认证来说,以前必须要去社保中心,现在在家门口十几分钟就做了,要是行动不便,社区工作人员还能上门服务,远亲不如近邻也是好的体现。

写在最后, 社会 化管理目前还推出了专门的专业课程,未来服务会越来越完善,就是为退休人员的生活提供更多保障和便捷。

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这是件好事。

从退休起,退休人员基本上跟原单位关系就不大了。不少单位虽然还有退休办,可是人手不多,基本上也起不到什么作用。而且毕竟现在养老金都是由社保统筹发放,将退休人员移交到社区管理,对退休人员来说也方便了许多,起码每年做认证不用跑那么远了。

而且从 社会 福利和保障方面来看,退休人口找到我国人口一个相当大的比例,能保障他们的生活和福利,让他们过好晚年生活,也是社区的责任。

从社区的角度管理退休人员,也能够更加全面地覆盖到老年人口。比如说有些自行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他们没有工作单位,也没有可以依靠的组织,到达退休年龄后,他们可以依托于社区,也算是有组织的人了,有可能得到更多照顾。

希望社区管理能够成为退休人员的一个避风港和后勤部门,让那些子女不在身边的退休老人也能有所依,提供可以让他们信赖的帮助和支持。

也希望社区能够定期走访那些年纪比较大的退休人员,解决老人可能发生的生活困难等问题,让社区退休老人能够真正感受到社区的温暖。

4. 请问在工作单位办理退休和在社会上(街道)办理退休有何区别

退休工资的计算上,没有任何差别。

社保单缓行位交与个人交到拿退休金时没有区别。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与社保单位交还是个人交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北京市企业退休与街道退休扩展阅读:

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继续上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扰雹哗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四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三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调整继续统肆皮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据介绍,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5. 企业退休和街道退休有区别吗

在实际缴费年限相同、缴费金额相同的情况下,目前企退女性职工是五十岁正退,有毒有害可以四十五退,女干部和街道只能五十五退休。男性都是六十退休。退休工资无差别。

6. 请问在工作单位办理退休和在社会上(街道)办理退休有何区别

区别不是很大,单位办理退休比较省事,在单位就可以办理,在社会上的就要自己坐车去社保局或已邮寄的形式办理,按手印时都必须是本人去按,其它交一些退休的材料都是一样的.

7. 北京市非公有制社保用人单位退休人员转到街道后待遇有变化吗

比较复杂,自己看吧

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操作办法

为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非公有制用人单位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上述单位中在依法设立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市、区(县)、中央在京职业介绍及人才服务机构集体存档,并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批(核)准手续的退休人员,可申请实行社会化管理。

二、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向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书面申请。

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请书。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性质、退休人员数量、档案的保管单位,申请社会化管理的理由以及有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及供养亲属等情况的说明,单位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二)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的《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协议书》(样式附后)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退休人员各保管一份,另一份装入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三)《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或《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的复印件(各一份);

(四)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单位章程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自然人的出资核准证明(一份);

(六)《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移名册》(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转移名册》)一式八份;

(七)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退休人员的《工伤证》和《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受理程序

(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用人单位的书面申请材料后,由劳动服务管理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劳服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首次批准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时,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批复,并抄送相关区县劳服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及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的委托保管单位。

对已批准的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手续时,用人单位须持首次批复的原件和本办法申报材料中的(二)至(七)款有关材料,到养老保险缴费地的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手续,并由区县劳服中心出具《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移通知书》(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用人单位持《转移通知书》和有关转移材料,分别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服中心和社保中心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接收手续。

(三)由缴费地的区县劳服中心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到区县劳服中心的通知后,持批复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委托保管单位办理提取人事档案有关手续。

四、转移手续

(一)档案材料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档案材料的整理与转移

(1)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由委托保管单位在移交前,按照《关于在职业介绍及人才服务机构存档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整理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9号)的规定进行整理,列出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并装订成册,将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的《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协议书》一份装入本人档案,经用人单位缴费地区县劳服中心验收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在缴费地区县首次转移退休人员档案时,应持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和加盖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转移名册》等材料到区县劳服中心办理人事档案的移交手续。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手续转移时,须持首次批复的原件、《转移通知书》和《转移名册》等有关材料办理转移手续。

区县劳服中心应对接收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接收手续,在《转移通知书》的回执上签字盖章后退用人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将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转移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

(3)对用人单位中户籍在本市其他区县的退休人员,在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转移前,由缴费地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对转移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确认无误后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密封后,由用人单位持批复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等有关材料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服中心办理人事档案的接收手续。

2、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在缴费地区县首次转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时,应持批复和《转移名册》等材料,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手续时,须持首次批复的原件及《转移通知书》和《转移名册》等有关材料,到缴费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养老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首次转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时,区县社保中心根据《转移名册》,打印《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转移单》(表十八);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手续时,区县社保中心根据《转移名册》、《北京市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打印《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

(2)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关系

由区县社保中心根据《转移名册》,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减员手续。

(二)档案材料与社会保险关系接收手续

1、接收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核对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无误后,在《转移通知书》的回执上签章后退用人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转移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

2、社会保险关系接收。

(1)养老、工伤保险关系接收:

由用人单位在每月的5—20日之间持缴费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转移单》(表十八)等有关材料,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养老、工伤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区县社保中心根据缴费地区县社保中心出具的《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转移单》(表十八)或《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办理养老保险的接续手续,在人员分类中标识为“集体在职介、人才存档退休人员”;缴费地区县社保中心根据《工伤证》、《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等材料,为工伤退休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接续手续;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将养老、工伤保险关系,分别转移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

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根据区县社保中心的通知,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和《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表》,办理人员增员与待遇发放手续。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需要申请复查鉴定,更换配置辅助器具等经确认的,应持《工伤证》、《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和工伤诊疗病历等资料,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2)医疗保险关系接收

用人单位按照退休人员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分类,在每月5—20日之间将缴费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批复(复印件)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一式两份)直接转交给街道(乡镇)社保所,经确认后予以接收。

街道(乡镇)社保所根据《转移名册》,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并将医疗参保人员类别指标标识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相关指标项。街道(乡镇)社保所持《转移名册》和续保所需的表格与电子信息,到区县社保中心为退休人员办理增员手续。

(三)户口已迁往外省市、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其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收与管理,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

五、退休人员待遇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及退休人员统一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六、市级备案

审批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在批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和加盖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转移名册》报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备案。

8. 北京延迟退休可以去街道办吗

不可以
一、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3、将审批后的《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二、一些灵活就业人员需办理个人社保退休手续:1、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于每月1-15日(机关事业单位)、1-20日(企业单位)到社保局二楼养老服务大厅窗口递交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2、对符合退休条件审核通过的退休人员,社保局将会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将有关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到退休人员所开设的农行养老金存折(卡),退休人员凭存折(卡)到农行各网点领取。3、办理退休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合同;《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二份);《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清单(在三楼服务大厅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3张1寸免冠相片。注: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后3个月内,可自带身份证和态慎雹一张1寸免冠相片到市社保局一楼社会化服务窗口办理退休证,领取养老金。
我国现行企业职工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的退休年龄政策,是从上世纪50年代颁布《劳动保险条例》后实施的,当时我国的人均寿命不足50岁。197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再一次予以确认。同时,对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和部分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适当降低了退休年龄。从多年的实施情况看,这一政策充分考虑了当时的劳动条件、人均寿命、男女生理特点等因素,为保护职工劳动权益及身心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退休年龄偏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相应推迟退休年龄,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增加劳动者退休后的收入,也有利于延长中国人口红利期,适当减轻养老金支付压力,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帆帆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孝迟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作出了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重大决策。

9. 企业退休和街道职介退休的区别

企业退休和街道职介退休没有区别,因为执行的都是一样的退休政策,一样的养老金计算标准和一样的计算方法。

10. 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证应该在哪里购买

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证应该在哪里购买?

可到下述地址购买《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证》,
地址一:西城区(原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的2号楼101室,电话:88011150;
地址二: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1楼,电话:64890890、63038689。
具体需要携带材料的问题,可致电上述电话咨询。
如果还想了解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欢迎您拨打咨询电话12333。
资讯来源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

北京市退休证在哪领啊

北京市退休证是在你退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领。

企业职工退休一定要办理退休证吗,在哪办

企业职工退休一定要办退休证的,这个办退休手续及办退休证及退休工资都有企业代你办理的,你不用自己去办,到退休时,单位会把办好的交给你的`

企业职工退休后,现在为什么不办退休证

其实退休证还是在办理的,由于退休之后,退休证没有什么作用,很多都是用身份证,不看退休证,很多单位也就不去办理了。如果你想办理退休证,可以要求单位给予办理。也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宴辩办理

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金如何计算?

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为:

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规定退休年龄为止。

为保障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批准,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355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月养老金在3355元及以上,低于4855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养老金在4855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五、按照《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档案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余祥激到3573元/月。

刚来北京市,应该在哪里打工

建议你先在当地积累一些工作经验,你的岁数太小,北京虽然治安还算好,可是你没有社会经验,对事物的对与错;人的好与坏是否能够分辨,是个你走出家门进入社会的重要条件,而且你又是女孩子,最好能够多接触社会在了解到如何能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再来北京。读书差,没关系的,只要你好学、勤奋、上进、乐于助人让身边的大多数人称赞你是出色的,你一样可以做得比读书好的人强。北京随时欢迎祖国各地的兄弟姐妹!
来自北京

陕西企业职工退休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一般有所在单位帮助办理退休手续,不用职工本人办理。如果有本人办理,要带上身份证,社保卡,竖袜失业就业证等有效证件,以及两张照片,到社保中心领取退休表格,填好后交企业盖章,然后交给社保中心,在下个月10号就可以领取退休证和养老金了。

北京市职工饭店退休,档案该存放在哪里?

供参考:
关于规范社群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程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服社发〔2005〕1号
2005年09月05日
各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社群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转移程式,根据《北京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试行办法》(京劳服社发〔200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实行社群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因户口在本市迁移,按以下程式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1、户口在本区县内迁移的,由退休人员本人持户口本,向户口迁出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社保所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到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的转移手续。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到退休人员户口迁入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
2、户口迁移到外区县的,由退休人员本人持户口本,向户口迁出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社保所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由本人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通知书》(附件1)和迁出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北京市
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样式1),到退休人员户口迁入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由迁入地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到退休人员迁入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
二、以个人名义在职业介绍(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人员,由职业介绍(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审批手续后,应及时将审批材料的原件放入本人档案,由本人持职介(人才)出具的《职介(人才)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通知书》(附件2)和缴费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北京市
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样式1),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收手续后,到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的接收手续。
三、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在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手续和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后,由企业按规定整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填写《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群管理人事档案移交名册》(附件3);到缴费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后,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群管理人事档案移交名册》(附件3)、《北京市
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样式1)、《预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审批表》(样式2),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的交接手续并填写《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群管理人事档案交接书》(附件4)。
四、国有破产企业、经批准退休人员实行社群管理的登出(吊销)企业,需填写《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群管理人事档案移交名册》(附件3)(经批准退休人员实行社群管理的登出(吊销)企业应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社群管理承诺书放入退休人员本人档案),由企业持市社保中心转接社会保险关系通知原件、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北京市
转往
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样式1),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交接手续并填写《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群管理人事档案交接书》(附件4)。
五、因企业已登出(吊销)以个人名义申请,经批准实行社群管理的,申请人持市社保中心转接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通知,分别到申报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申报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社群管理承诺书放入退休人员本人档案;转往外区县的,申请人持市社保中心转接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通知和申报区县出具的《北京市
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样式1)到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接收手续,接收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社群管理承诺书放入退休人员本人档案。

六、街道(乡镇)管理的失业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由社保所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审批手续后,应及时将审批材料原件放入本人档案,纳入社群管理。
七、其他经批准实行社群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转移人事档案,参照以上程式办理。
八、各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或转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时,应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目录清单对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核对,特别是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有关《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和《北京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审定表》(原件一份),是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内必存的材料,清点无误后由接收人签字。
企业和职业介绍(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列出清单装订成册;人事档案材料不全的,由企业或原存档单位补齐;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补办有关材料的,在办理移交手续时,由企业或原存档单位专门书面说明缺少材料的名称与具体原因,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将出具的补充材料或书面说明放入本人档案。
九、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通知书

2、职介(人才)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通知书
3、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群管理档案移交名册

4、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群管理人事档案交接书
样式:1、北京市 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

2、预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审批表
3、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通讯录

二○○五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 人事 档案 转移
通知
抄送: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2005年2月3日
共印60份

刚来北京市应该在哪里租房,打工

建议你去kfc,大M,必胜客,味千拉面找个小时工做做了。

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实施细则试行

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按照企业职工缴费年限以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企业职工本人缴费满15年及其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发;企业职工本人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第二部分以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
上述两部分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合计低于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可以补足其差额;高于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其增加幅度不得高于20%,今后将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封顶比例,直至取消.
第四条 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0年的,按照职工在职期间缴费每满一年,一次性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生活补助费
第五条 1992年10月1日,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职工个人数缴费年限.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高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既不缴纳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做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第二部分的基数.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北京市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做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第六条 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自本办法发行之月起,北京市《关于发给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87〗市劳险字第82号)规定的困难补助及北京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的通知〉的通知》(京劳险发字〖1992〗628号)给离退休人员增加10%离退休金的规定,停止执行,每人每月加发20元离退休金,其他各项补贴照发.
第八条 职工退休以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从退休的下一年起每年下半年根据上一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调整一次.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做调整.当年国家规定给退休人员增加的各类补贴金额高于调整增加的部分,予以照发(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开支.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附件二: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
以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做为计发缴费性养老金的基数,是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适应各种所有制、各种用工形工的规范化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将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缴费工资,以本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引数加以指数化.其计算方法是:将职工每年的缴费工资,除以本市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即为当年指数,再将历年指数相加,除以缴费年限,得出平均指数,将平均指数以职工退休时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即为个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为:
S=C1/12N*(X1/C1+X2/C2+X3/C3……+xn/Cn)
式中:
S──职工个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X1、X2、X3……Xn──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三年…的年平均缴费工资;
C1、C2、C3……Cn──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三年…的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N──企业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例)某职工1994年退休,1958年参加工作,从1992年10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开始缴费,并有90年至93年的工资记载.假定1990-1993年该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发别为2418元、2870元、2905元、3526元;1990-1993年本市社会平均工资别为2650元、2877元、3402元、4523.
按上列公式计算,该职工的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S=4523/(12*4)*(3526/4523+2905/3402+2870/2877+2418/2650)
=94.23*(0.78+0.85+1+0.91)
=94.23*3.54
=333.57(元)
附件三:
关于实行《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第一条 《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城镇企业和参加北京市退休费用统筹的中央在京企业、军队在京企业中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条件的固定工、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城镇临时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城镇临时工.
第二条 企业自1994年1月1日开始实行《暂行办法》.1993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休、退休人员不再改变原离、退休金计发办法,但执行《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按《暂行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与按国家及北京市现行规定计养老金的水平相比,其增加幅度不得高于20%.新老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相比较时不含各类补贴和京劳险发字(1992)628号档案规定增加的10%离、退休金.
第四条 企业职工退休时,以1991年至退休上一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
第五条 基本养老金第二部分中职工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以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的记载为依据(职工退休前一年的缴费工资暂以个人收入台帐计算).1992年10月1日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1992年10月1日以前的缴费工资(含当年发放的价格补贴).以企业记载的职工个人收入台帐为准.
第六条 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休的职工,在国家工伤保险没出台新政策之前,暂按国家和北京现行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第七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仍按国发(1978)104号档案的有关规定领取退职费.
第八条 自1994年1月起,企业中达到退休年龄,本人缴费不满十年的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自《暂行办法》实行之月起改按《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九条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占地农转工人员,可按《暂行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其第一部分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发;第二发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计算出来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京劳办发字(1993)451号档案规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可补足其差额,高于的,其增加幅度不得高于20%.
第十条 符合养老条件城镇临时工按《暂行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后,其他待遇仍按京劳险发字(1988)550号档案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按京合总字(83)008号档案规定应办理退养的人员,暂不执行《暂行办法》仍按京合总字(83)008号档案规定办理退养.
第十二条 实行《暂行办法》前已退休人员中,按京劳险字(1998)103号档案和京劳险发字(1990)278号档案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由企业负担的金额暂不列入市退休统筹基金.实行《暂行办法》后,退休人员仍按京劳险发字(1990)278号档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继续按档案规定由退休统筹基金与企业分别负担.
第十三条 基本养老金第一部中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994年退休人员以4523元计算,以后以北京市统计局每年提供的数字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附:
1990年至1993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2650元 2877元 3402元 45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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