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养老金最低多少钱一月
重庆调整了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2013年我市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办法,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2013年1月1日起重庆企业退休养老金普涨90元16日,记者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我市调整了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2013年我市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办法,调整时间均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退休人员普调: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但部分特殊退歼森休人员不执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倾斜:1、对退休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具有两种及以上资格的,不重复享受),在普调的基础上再适当倾斜,具体办法另行制定。2、对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之月起,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氏扰亩发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3、艰苦边远地区(黔江、武隆、巫山、云阳、城口、巫溪、奉节、石柱、彭水、酉阳、秀山)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4、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5、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1、从201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养老待遇3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加发养老待遇3元。2、对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之后年满75周岁的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之月起,由原规定李孝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待遇。
2. 企业退休有高级职称有用吗
可以评高级职称,前提是仍在工作(或聘用),由单位报送人事部门。个人身份和没有单位签章的,不能参加评审。
如果能评上,肯定是尽量在退休前评上好。也许退休后还有发挥余热的时候,高级职称还是挺有用,特别是一些比较好的专业职称。关于高级职称退休后养老金提高的问题,目前,许多地方都已经取消,不再有高级职称退休后增加养老金。建议查询下当地政策。
离退休人员是否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有聘约,年龄在 70 周岁以下,身体 健康 ,并在现受聘单位连续 从 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 ,按照本人自愿原则 ,可通过现受聘工作单位,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年 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 离退休人员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 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评价,办理离、退休手续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不变。
退休后就无法申请评定高级职称了。首先是申报高级工程师必须由单位申报,考核、初审、推荐,盖章。退休后属于 社会 人员己无工作单位,所以不具备评审条件。其次是即使在退休后取得了高级工程师职称,现行的增资、调整养老金等只认可退休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因此无实质获利。再次,高级职称评审也在改革,己实行积分制,最终会实行统一考试加评审。
已经退休,不能参加评定职称。
(问题回答修改稿,请发布。)
现在企业退休的和已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很大一部分都是企业改制前的大学生分配到企业去的。过去,企业单位的高级职称人员中的副高和事业单位副高人员是一样的,如高校的副教授、中专的高级讲师、中学的高级教师一样为副高职称。也有正高的高工和正教授是一样的。在事业单位如科研院所也有正、副高的高级工程师,医院里有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他们的评骋条件、学历以及考试和评审和事业单位是一样的。企业改制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人才流动,享受待遇是一样的。
由于企业改制,他们和企业干部、工人一起以退休、内退和买断的形式下岗了,其退休金和工人一样以购买年限(交了养老金的工龄十未交养老金的工龄即视同缴年限)长短、购买指数(缴费工资基数/社平工资)高低、退休当年 社会 平均工资高低计算养老金的多少。所不同的是他们的工龄至少少于初中毕业参加工作的工人7年。所以普遍养老金偏低。2005年至2010年期间,很大一部分企业高工,特别是军工企业一些高工,有的已年过七十,有的曾享受过国家津贴的参与原子弹设制工作的专家,但养老金当时只2000元左右只有同类事业同学的1/3,…。鉴于此情况国务院2011年以97号发文,国务院[2011]97号文中明确:“…使企业退休高工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差距调整缩小到300元以内…。”并要求各省财政、人社…等部门督办…。
根据此文件,当年全国各地在养老金调整中,对上述企退高工倾斜了两年。副高每年倾斜了150元,两年倾斜了300元。正高两年倾斜了近900元。2014年停止高工倾斜后,那些退休迟的高工(含其它高级)就没有什么待迂了。如改革招生制度后的2017年考上大学的本科毕业的企业高工,养老金由于工龄少,本来企退工人比事退工人低,这批高工也就更低了(当然也有中级人员),这就是目前退休的原企业高级职称人员养老金状况。他们与事业单位和央企垄断企业没改制的退休高级职称人员是没法比的。
我所在的企业,有很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职工。在职工退休以后,高级职称的作用主要有2个:一是早期取得高级职称的职工,退休以后,可以享受退休职称待遇,增加过渡性养老金;二是取得高级职称的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职工住房采暖费报销标准。但是很多时候,人们拼命的考职称证,把考职称当做了谋求高收入和职务晋升的手段,甚至工人也都去考职称。最后导致手里证书很多,个人专业能力却很差,偏离了职称证的初衷。 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一、职称 职业资格(一)职称,它属于一种专业技术资格,主要适用群体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一般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或研高级)。以工程系列为例:初级对应的是助理工程师;中级对应的是工程师;副高级对应的是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对应的是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二)职业资格,它属于一种专业技能资格,主要适用群体为:专业技能人员。一般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二、具有高级职称的职工,退休以后什么用?(一)退休以后,可以享受退休职称待遇,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41号)文件要求: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的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办理。符合以下情况的退休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一)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经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其退休费标准可以酌情提高5%-15%。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二)建国后从国外或者从香港、澳门、台湾回来定居工作的高级专家,其退休费均按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的最高标准发给。其中有重大贡献的,再按本条(一)项规定提高退休费。
由此可见:企业职工退休以后,就有高级职称的,可以享受退休职称待遇。但是有职业资格证的,无法享受此待遇。也就是说,不包含技师和髙级技师,因此高级技师与普通职工计算退休养老金时应该是一样的,没有额外的职称待遇
(二)取得高级职称的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采暖费报销的标准
我国北方,冬季采暖期,职工需要缴纳采暖费。在很多国有企业,会统一为职工报销采暖费。职工住房采暖费报销标准,一般会按照职务和职称来划分:
研究员级职称:130 ;副高级职称:120 ;中级职称:100 ;初级职称:80 。
写在最后:1.职称 职业资格。从适用群体来说,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取得的证件多为职称证,专业技能人员取得的证件多为职业资格证。
2.退休职工具有高级职称,会享受相应的退休职称待遇,以及采暖费报销待遇。
目前很多人拼命考职称,把原本用来衡量专业能力的证件,变成了工资待遇的敲门砖,舍本逐末,偏离了最初职称的评定初衷。尤其是教师行业,教授的工资和助理的工资天壤之别。甚至很多技能人员,也疯狂加入考证的行列!买证卖证的现象,比比皆是。最后职称是有了,能力却没了。对此,你怎么看?
关于职称等有关问题,欢迎留言!
首先从退休金来说高级职称的好处。
退休金中有一份叫增发过渡性养老金就是和中级以上职称、市级以上劳模有关。
但要看你当地退休对增发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要求,一般都会有年限节点来划分是否有待遇。
举个例子吧!
假设以1998年为分界线,
那么1998年以前取得的中级以上职称或市级以上劳模,就有相应待遇;
而1999年以后取得的中级以上职称或市级以上劳模,就没有待遇。但退休系统里会做好记录。如果以后政策有调整,待遇就按照新政策来调整。
其次,从在职的工资及社保缴费来说高级职称的好处。
大多数企业的工资中也会含有职称类的工资,所以有高级职称提高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影响交纳社保的缴费基数,提高个人账户的金额。对以后退休也是有好处的。
综上,有高级职称除了退休有用之外,平时工作也是有用的。
企业高级职称就跟大白菜一样,不值钱!中国退休人员工资搞双轨制,企业高级职称人员退休后一分钱都不会增加,就是正高级也没有用,退休后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跟农民工是一样一样的。所以不建议有文化有能力的人去企业,还是当公务员和教师及医生为好!
应该实事求是的回答:企业退休有高级职称很有用。具体讲,退前、退后都很有用的!
在退休时,由于退前取得高级职称并聘任在岗,这必然会按政策规定提高职称和岗位工资无疑。这种直接提高效应,不仅体现在与高级职称所完全匹配的职称岗位工资的大幅度提高上。而且,这种直观的职称岗位工资收入的提高,也必然会转化为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的较大提升。这种双向的提高因果效应,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企业退休中人和新人来说,由于退休前取得高级职称并聘任上岗后,他的职称岗位工资标准得以较大提升,这种提高必然导致个人缴费基数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而这种较大提升对于企业退休中人和新人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提高,都是十分有利的。
退休后,由于基本养老金是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方法,特别是挂钩调整是与参保人员的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挂钩的,因职称导致总体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较大提高,必然通过倾斜调整反映与体现出来。而且,这种挂钩提高效应,对于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提高作用,是长期以至终生都会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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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科毕业,正教授级高工,在企业一生从事技术管理工作,一辈子操心费力、加班加点, 工作35年退休,退休工资3500元,还是后10年来按规定允许的最高上限缴纳养老保险。兴考公务员事业编的时候年龄都过了。邻居大学副教授,退休8000~9000多,如果是正教授退休10000 13000,年底还有几万元的精神文明奖。高中同学,一块高考考不上,复读两年上中专教初中,退休工资6000多。虽然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到我们这一代企业退休的老人,国家也应该适当倾斜,不能这么大的差距啊,这样的政策导向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
现在在很多事业单位以及一些国企里面都会有职称,比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等,拥有高级职称在岗的时候,可以获得更高的工资。
那对于企业退休职工来说拥有高级职称对自己的养老金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会不会因为拥有高级职称,自己的养老金就会变得更多呢?
针对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2014年之前退休确实是有可能有部分补贴的。2014年我国实行养老金并轨,从2014年之后,不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职工都统一参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来进行。
在养老金并轨的时候,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会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老人,一种是中人,还有一种是新人对应的,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的过渡措施。
而在2014年之前退休,机关事业单位所有的养老金都是由财政统一拨款,至于养老金能够获得多少跟自己的在职工资以及工作年限有很大的关系,工作年限越长,对应的退休工资替代率会越高。
比如工龄35年以上的,养老金发放比例为90%;30~35周岁工龄,养老金发放比例为85%,工龄20~30年发放比例为80%等等。
当然除了正常的退休工资之外,对那些拥有高级职称的人来说,还会有额外的补贴,这种补贴不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也会有,至于补贴是多少,不同的地方规定不一样,比如有些地方拥有高级职称,每个月就可以多领700块钱,副高职称每个月可以多领500块钱等等。
第二、2014年之后,大部分地方都已经取消职称补贴。从2014年之后,我国养老金实行并轨,并轨之后养老金采用了新的计算方式,按照目前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不论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对于企业退休员工来说,计算的公式都是一样的,养老金等于个人养老金加上基础养老金。
在实行新的养老金政策之后,大家的养老金只跟大家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有关,跟大家职称并没有关系,所以从2014年之后,即便你拥有高级职称,也不会享受到职称补贴。
只不过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来说,他们在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时候,高级职称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
一般情况下,各地方在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以及缴费基数的时候,会参考职称级别来,级别越高对应的缴费指数越高,比如高级职称缴费指数达到1.7,中级职称缴费只是1.5等等。
第三、目前个别地区对于高级别人才仍然有补贴。虽然从整体来说,很多地方已经取消了职称养老金补贴,但是对于那些有特别贡献的高级别人才来说,很多地方仍然有特别的补贴政策。
比如四川就有相关政策规定,四川人民政府授予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高级专家,从退休次月起分别按以下标准提高退休费比例。特等、一等奖获得者提高10%,二等、三等奖获得者提高5%。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等次享受待遇。提高后的退休费比例最多不得超过100%。
但具体到不同的地方,大家对高级职称的补贴是什么政策可能不同,虽然从2014年之后很多地方都取消职称补贴,但是仍然有部分省份会不定时给予一定的补助,比如过去几年上海就曾经针对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发放过两次补贴。
另外有些省份还会给予拥有高级职称的退休老人发放采暖补贴等等。
那为什么各地方要取消高级职称养老金补贴呢?其实各地方取消高级职称养老金补贴,体现出了养老金制度的一种公平性,毕竟这些拥有高级职称的人在职的时候,他们本身的工资就比较高,拥有职称工资补贴,而且这些拥有高级职称的人缴纳的社保基数都相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职的时候已经享受到了高级职称带来的好处。
另外这些拥有高级职称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他们退休的时候,养老金计算工资指数会有相应的增加,这实际上无形当中已经增加了养老金的发放比例。
在这种背景之下,如果还给额外的职称补贴,这肯定会引起其他人的不满的,所以现在很多地方取消职称养老金补贴也很正常。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 很多人会把职称与职业资格弄混淆,认为职称就等于职业资格。但事实上,两者是是截然不同的。 现在职场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升职或者提高薪资待遇,都会选择加入到评定职称的大潮当中。 那么,职称对我们来说真的有用吗?有什么用?对我们退休后有什么帮助? 结合以上几个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职称?与职业资格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职称
职称指的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随着 社会 的不断发展,职场的形式越来越多,对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也需要分开进行认定选拔 ,现在我们把聘任的岗位叫做职务,把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标准叫做职称,也就是我们总提到的“评聘分离”制度。 所以 事实上职称是 职务的。
(二)职称与职业资格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与种类不同
2、认证的机构不同
二、职称对在职者来说有什么用。
1、职位晋升
很多公司的职业晋升是有一定的硬性要求的,尤其是对于像央企或者国企这样性质的公司 。比如某公司有一个审计总监岗位的空缺,要求必须具备高级审计师资格,如果你有,其他的人没有,那么可能我们很轻而易举的就能获得这个岗位;或者即使没有硬性规定,在和其他人能力、经验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能具备高级审计师的职称,我们可能会比其他人更具优势;
2、薪酬的涨幅
职称有利于我们的职位晋升,而职位晋升在某种程度上是会带来薪酬的涨幅的。而且有一些公司,对评定上职称的人员是有职称津贴的, 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带来薪酬的涨幅。
三、职称对退休人员来说有什么用?
1、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我们退休后的养老金
前面已经提到过,如果评定上职称,会有较大的机会带来薪酬的涨幅。我们每月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薪酬的上涨会带来缴费基数的上涨。 而退 休后养老金的计发又与我们的缴费基数息息相关,我们缴费的基数越高,退休后养老金的金额就越高 。并且, 在某些省份,在养老金调整的方案中,对于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在养老金调整的时候会有额外的倾斜。 比如贵州,除了基础的的养老金调整外,对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来说,还会按照还按照正高职称300元、副高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24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当然,这些倾斜也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政策实施后,基本上就很少见了。
2、对于一些央企、国企会获得退休返聘的机会,增加退休后的收入
对于一些央企、国企单位来说,还是比较看中技术人才的。 对于某些技术要求较强的岗位,如果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即使退休后,也会被退休返聘回去 ,重回到工作岗位上面来。除了养老金外,也可以多获得一笔薪酬。
综上所述:
1、如果具备职称资格,在职时,我们会获得更多职业晋升、薪酬上涨的机会;退休后,我们的养老金会相对来说高一些,并且针对于一些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岗位,也很有可能获得退休返聘的机会,增加一部分收入;
2、职称 职务 职业资格,三者之间是有较为明显的区别的,不要弄混了。
很多人说,自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政策实施后,具备职称人员在退休后的待遇优势越来越不明显。尤其是针对一些私营企业来说,具备职称的人员优势就更加不明显,让人不禁怀疑评定职称到底是有用还是没用。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我们共同探讨!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退休高工目前与退休工资和待遇均不挂钩,要不要就如同老同志胸前戴个 历史 纪念章,就是个念想,没有实惠!
3. 重庆市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 有哪些职称
有初级、中极、高级职称。
一、申报范围
重庆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国家和我市已有政策规定除外)。
二、申报时间
为确保资格审查及申报评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016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此件可在“重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上查询)和凳贺我区实际情况,各单租亩位按以下时段派专人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报送相应系列高、中枣型派、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凡逾期报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节假日除外)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按《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渝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受理时间安排》(附件1)报送。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节假日除外)
1、8月4日-8月25日
报送工程技术系列申报材料;
2、9月19日-9月20日
报送中职教师系列申报材料;
3、10月11日-10月13日
报送图书资料(初级)、群众文化(初级)、文物博物(初级)、党校教师(初级)等系列申报材料;
4、11月1日-11月3日
报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申报材料;
5、其他系列(专业)的申报时间请与各专业评委会或评委会挂靠部门联系,按各专业评委会要求的时间报送。其中,非公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公示。
三、有关程序要求
严格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其中,教育系统高级实行网络申报评审的,按市教委职改办规定执行。
(一)本人申报
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
(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3)非公单位流动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交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推荐上报
4. 企业副高职称退休后的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有副高级职称,退休时,会增加养老金吗,有哪些补助,能补多少钱?作为负责退休管理工作的HR,经常有退休人员问到类似的问题。5. 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
退休工资与职称无关。按照现行的政策,退休养老金领取的差异,有职称无关,主要是和个人缴费账户累计额有关。工作时候给个人账户缴费多,退休以后,肯定就领养老金多。个人缴费额,与个人缴费基数挂钩,基数就是每个人的月工资,基数乘缴费比例,就是缴费额。缴费比例大家都是一样的,所以差异体现在个人的工资上。不同单位工资体系也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个人月工资越高,缴费基数越高,缴费额就越高,退休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 重庆市关于教师退休前一年从中级升为高级职称退休工资是否按高级七档算
退休工资不按高级算。教师的职称工资只是教师在编在岗正常工作期间发放工资的标戚巧准,如果教师退休以后的政策是根据教师工作期间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高或键的总额按比例进行发放,既不团冲是按中级,也不是按高级。
7. 23年重庆退休金上调吗
1、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2、退休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具有两种及以上资格的,不重复享受),在普调的基础上再适当倾斜,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3、对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退祥歼滚休人员,从满75周岁之月起,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4、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5、谨余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6、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注:1、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2、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3、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改裂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不执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8. 退休后还可否评高级职称
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9. 重庆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方法
法律主观 :
重庆市养老金计算公式为:养老金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人账户养老金人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法律客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皮档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衫余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握滚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10. 2022年重庆市卫生高级职称
根据2022年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卫生技术专业(含内科、外科、综合、医技药护、中医药、公共卫生、基层七类,下同)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含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转业择业军转干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77号)精神,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庆市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等8家三甲公立医院,按照规定开展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医护人员申报评审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
2021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全面启动卫生职称制度改革。2021年我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国家标准与市级标准相结合的原则执行了一年过渡期政策,同时明确提出:自2022年起,我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学历和任职资格年限条件、基本工作量条件将严格按照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执行。
2022年10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职称改革要求,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2〕52号),今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的总体要求按照该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神搜(一)申报全市通用职称
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职称,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附件2的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职称,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附件3的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职称,按照渝人社发〔2022〕 52号附件4的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职称,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附件5的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任职年限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任职资格年限今年实施过渡期政策,自取得相应资格时间起计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已经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自2023年起,任职资格年限计算自聘用相应职称时间起计算。
(二)申报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
申报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卫生高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申报高级职称,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附件6的申报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任职年限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任职资格年限今年实施过渡期政策,自取得相应资格时间起计算(事业键瞎坦单位工作人员须已经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稿桐自2023年起,任职资格年限计算自聘用相应职称时间起计算。
(三)关于基层服务经历“先评后补”政策
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执业医师在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卫发〔2021〕2号)精神,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区县级及以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医师(含临床、中医、口腔、公卫4个类别),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应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累计一年以上医疗卫生服务。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和区县级以下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医师,以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不低于50岁的执业医师暂不列入以上对象和范围。
经研究,决定2021-2023年实行过渡期“先评后补”政策:申报当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经历未满1年的,可申请先参加资格评审,若评审通过,须补足基层经历后发文发证。对截至次年申报当月能补足基层经历的,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委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次年申报当月不能补足基层经历的,任职资格时间从补足基层服务经历起计算。评审通过后3年以内未补足基层经历的,须重新按照规定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
(四)其他有关政策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称“一线医务人员”,下同)疫情防控经历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报考或评审高一级职称,可提前1年,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视同论文申报参评),免于参加地方组织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且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一线人员倾斜,疫情防控中的业绩贡献列入职称评审加分项。岗位倾斜政策仅享受一次(无论是否通过评审)。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一线医务人员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范围确定。
2.根据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激励专家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奉献的八项措施》精神,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表彰奖励者,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通道。具体申报事宜,按照市职改办要求执行。
3.援外援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资历符合援外援藏管理规定有关职称晋升政策的,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通道。具体申报事宜,按照市职改办要求执行。
4.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9〕115号)和《关于全市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19〕44号)精神,对全职参与脱贫攻坚或乡村振兴1年以上,选派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职称评审对外语、计算机、论文和继续教育可不作要求,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申报程序
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各单位需登录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183.230.146.15:20553),按照《重庆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首页下载)进行单位注册,申报人员需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注册。2019年-2021年已经注册的申报用户,在所属单位信息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不需重新注册账号,使用原账号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
(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3)非公单位人员(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档案在重庆的由存档机构、档案不在重庆的由工作单位(与社保参保单位一致)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推荐报送。
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我市的,需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存放在异地的,需在我市参保1年以上(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的(提供1年以上异地社保缴费记录)、档案需在我市存放1年以上。
(4)在渝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应由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1),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审核受理。
(5)破格申报的人员需按程序审核签章。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2),并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
(6)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经历未满1年、申报全市卫生专业医疗类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实行“先评后补”政策,同时需填写《承诺书》(附件3)。
2.登录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按照《重庆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资料,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电子件。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在网上进行申报,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网上的电子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其中,佐证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需审核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在网上进行上传。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相应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规定和办法,并据此进行择优推荐,设置了“专家评议”环节的,评议专家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信息系统,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临床业绩材料,确保申报人员临床工作量属实。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一线医务人员资格证明和一线工作业绩鉴定材料。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线医务人员资格证明(附件4)及业绩鉴定材料、代表作等申报业绩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申报材料。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由单位负责人在网上签署意见,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部门审核
区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区县人事代理机构负责所代理非公有制组织以及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送同级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负责本地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对经审核合格的,由单位负责人在网上签署意见,提交市卫生健康委。
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市人事代理机构负责所代理非公有制组织以及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经审核合格的,由单位负责人在网上签署意见,提交市卫生健康委。
(四)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受理材料
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并做好登记。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并在网上将申报材料退回;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逾期未补正(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委会评审
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委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正高级职称专业答辩(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后申报人员不再参加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评审终止
出现以下情况评审终止,评审终止后,将按程序返还申报评审材料(作为查证处理证据的材料除外):
1.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七)评审结果核准
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按照要求向市职改办报送评审情况,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便利公众查阅,评审结果公示信息报送市职改办同步公示。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评审通过人员,将代拟的职称资格确认通知报市职改办确认印发。属委托评审的,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结果通知或函复评审结果。
职称资格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呈报单位须将职称确认通知转发申报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将完善《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盖章手续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领取申报评审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如有遗失,责任自负。《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八)复查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
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超出时间的不予受理)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在网上上传提交有关佐证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和《申报材料提交要求》(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首页下载)。
(二)除网上申报材料以外,呈报单位还需将以下纸质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
1.《重庆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呈报单位在申报系统里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市卫生健康委后,在网上按7个评委会类别及正高、副高2个级别分别打印《重庆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呈报单位应统一打印本呈报单位所属所有申报人员名册,单独打印某个申报人员送审名册的,将不予受理。
2.《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呈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上将材料提交给市卫生健康委后,申报人员在网上打印《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未按规定签署意见和盖章的,将不予受理。
3.属于破格申报的,需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的《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1份原件报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
4.在渝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需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的《委托评审函》1份原件报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
五、申报时间安排、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网上材料受理时间及安排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络开放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30日,其中11月22日-11月30日仅受理按照规定补正材料,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的申报。
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必须在2022年11月14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的材料在网上提交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2022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网上申报。
各区县职改办、其他有关单位必须在2022年11月21日前在网上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材料提交给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202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网上申报。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推进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各区县职改办、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申报的时间安排,申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地区、本部门的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安排
1.时间:2022年11月21日-12月2日,其中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必须在11月23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2.地点:澳维酒店四楼行政酒廊会议室(渝北区旗龙路2号)
各呈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20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
联系人:李光强(重庆扬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3—68148238。
2.申报材料受理及有关政策咨询
联系人:周君、章文山、邓维;
联系电话:023—67018143、023—67706508(传真)。
六、纪律要求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进行处理。
七、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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