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参加过抗美援朝的退休人员国家有给补贴吗
山西将为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发放每月220元基本生活补助。
据介绍,此次回发放范围为参加答抗美援朝的中国人民志愿军,退役时系战士并安置在企业工作的山西退休志愿军老战士(不含按照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3号文件办理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从2013年6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22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1)抗美援朝老兵退休人员扩展阅读:
身份认定和补助发放具体办法,山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身份由所在企业或企业主管单位以《中国人民志愿军序列》部队番号为依据负责认定。生活补助资金由所在企业负责按月发放,其中困难企业或关闭破产企业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企业或主管部门负责发放。
困难企业或关闭破产企业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国资、人社和财政部门认定(中央驻晋企业由省级国资、人社和财政部门认定)。经认定的困难企业或关闭破产企业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身份在企业或主管单位认定的基础上,报同级民政部门复核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山西为企业退休抗美援朝老战士每月发放220元补贴
B. 抗美援朝退伍军人去世后家属有何补贴
还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复员军人遗孀能够领取生活补助。
按照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抗美援朝老兵去世,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原标准对其遗属一次性增发六个月的定期定量补助,作为丧葬补助费。
抗美援朝志愿军军人中的有离休干部,老复员军人,退休人员、农村户籍退役老兵等四种不同的待遇,但是所有的待遇、补贴和照顾都是对于其本人的,故世后就会直接取消,绝不会荫及家属和后代的。
(2)抗美援朝老兵退休人员扩展阅读
抗美援朝老兵要三类对待的政策:
一、抗美援朝老兵属于离休干部的,按照民政部民发2011【192】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二、老复员军人(1954年11月前、部队实行供给制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在老复员军人病故当时由民政部门予以一次性的生活补助;
三、对于1954年11月1日后、部队实行义务兵制度时期入伍的退役军人,那就是只有社保对于一般职工、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费了;民政部门那是一无所有的。
参考资料来源:武宁政务-抗美援朝老兵去死后遗孀还有没有生活补助
C. 抗美援朝老兵领取职工退休金、还能享受国家对退伍军人的补助吗
对于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兵(退役军人),只要是退休领取职工退休金的、就不能享受国家对参战军人补贴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了(如果是残疾军人的,那么是可以同时领取养老金+残疾军人相应等级的抚恤金的)。依据是我国民政部一贯政策(现在的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也是沿袭此项政策的):
一、2017年10月实施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各省市自治区不一,2017年10月大部分省市实施的是每月1200元左右(在乡老复员军人指的是,1954年10月31日实行义务兵制度以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并且在农村没有固定收入的退役军人)。
D. 志愿军退休拿多少工资
若是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标准:
1、退休费,职务和军衔工资,军龄20年以下的按85计发;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每增加1年增发1,最高不超过100,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全额计发。
2、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荣立二等功、大功或相当奖励的;荣获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以及荣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当奖励的,分别增发本人原工资的5、10、15。符合本项两个条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给。
3、因战因公负伤,评残等级为二等乙级以上或者患二、三期矽肺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干部,其退休费按本人原工资的100计发。
一、抗美援朝老兵去世后待遇
1、抗美援朝老兵去世,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原标准对其遗属一次性增发六个月的定期定量补助,作为丧葬补助费。
2、抗美援朝志愿军军人中的有离休干部,老复员军人,退休人员、农村户籍退役老兵等四种不同的待遇,但是所有的待遇、补贴和照顾都是对于其本人的,故世后就会直接取消,绝不会荫及家属和后代的。
E. 抗美援朝老兵有什么政策待遇
法律依据: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享受在乡复员军人待遇。在乡复员军人去世后,其遗属享受增发6个月原享受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后续对于去世的在乡复员军人遗属暂时无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扩展知识:
一、调整后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 抗战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 26560 元,其他时期入伍的每人 每年不低于 26060 元。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提高 50 元,达到每人每月 700 元。
二、对从 1954 年 11 月 1 日实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 5 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 50 元。
三、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 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 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的原 8023 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的 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 50 元,达到每人每月 750 元。
F. 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老兵待遇
参加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的老兵,具体应该享受国家哪些待遇:对于参加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的老兵中的有离休干部,老复员军人,退休人员、农村户籍退役老兵等四种不同的待遇: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的属于离休干部,按照国家离休干部相关规定予以优厚的离休待遇;
二、1954年11月前、部队实行供给制时期入伍的抗美援朝志愿军复员军人,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具体定期定量补助是依据各省市经济情况而已的,最多的省市每月有1200元的补助。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一条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二条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三条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G. 现在对于抗美援朝的老兵国家有什么相关政策么
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二、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rn自2014年10月起,涨到每人每月发给15元。自2015年10月起,涨到每人每月发给20元。
地区不一样发的也不一样 军改前退伍老兵,目前没什么优惠政策。只知道国家军委、民政等部门对建国前抗日、解放战争的 建国后抗美援朝、珍宝岛、对印越自卫还击战、及其它局部冲突参战退伍老兵、涉核兵种、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烈士遗属(孤)等优待政策优待金或补贴金 其它退伍老兵都在全国各地,自食其力都在靠双手、智慧、能力创造自己的天地
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粉碎了美国吞并全朝鲜的企图,保卫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捍卫了新中国的安全,保障了新中国经济恢复和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保卫了亚洲和世界的和平,戳穿了美帝国主义“纸老虎”的面目,增强了中国人民的民族自尊心,鼓舞了世界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侵略的意志和决心;打出了中国的国威和军威,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使我军取得了以劣势装备战胜现代化装备的敌人的宝贵经验,加速了我军的建设。
H. 抗美援朝的退休老兵可申请哪些补贴
一个71年当抄兵的因伤提早退休军人回答我们尊敬的前辈:对于“抗美援朝的退休老兵可申请哪些补贴”这样的问题,如果你至今是没有来自于民政部门任何补贴、抚恤、补助的,那么就是一无所有了。
我国民政部门(以后的退役军人事务部),目前仅仅对于重点优抚对象有条件的实行补贴、抚恤、补助的。对抗美援朝前辈而言能够涉及的就是参战军人、老复员军人(在1954年10月部队供给制时期入伍的志愿军军人)和残疾军人了。依据2017年10月实施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1、参战军人: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
2、老复员军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对1954年10月部队供给制时期入伍的老复员军人,依据当地经济情况予以1000以上的生活补贴。
3、残疾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