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有哪些保密要求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对知悉的国家秘密仍然负有保密义务,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要求:
( 1)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
( 2)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作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
( 3)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包括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等。
(1)退休人员涉密载体如何清退扩展阅读:
保密条款的相关法条: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⑵ 脱密期管理一般是在涉密人员退休前还是退休后进行
脱密期管理一般是在涉密人员退休前还是退休后都要进行。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规范涉密人员离退休流程。应要求涉密人员在办理离休退休手续前,清退工作期间使用和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图纸、书籍、保密手册等涉密载体;移交工作期间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出入证件、门卡或钥匙等设备物品;工作期间产生的涉密载体需要归档的,移交单位,不需要归档的,按规定销毁。
对于离退休涉密人员私自带走涉密载体和涉密设备的情况,应当按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论处。
离退休涉密人员泄密渠道:
一、口不设防。
有些离退休涉密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后,认为自己已离开工作岗位,基本不会再接触国家秘密,不存在泄密的可能性,因此在人际交往或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心存大意、信口开河,不分密与非密而全盘提供,造成泄密。
二、资料丢失。
虽然根据法律规定,离退休涉密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时要对所保管的国家秘密载体进行清退、移交,但一些人手里或多或少保存了机关单位的工作资料以及在职多年积累的工作笔记、工作心得,其中不乏在居心叵测者看来有价值的“干货”。这些材料放在家里,有时候难免被丢弃或被当作废品出售,无形中泄露一些机关单位的工作秘密。
三、再就业不慎。
如今,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成为国家、社会鼓励老人发挥余热、老有所为的普遍现象。其中相当一部分离退休涉密人员仍然在从事与自己多年工作相同和相关的专业,有可能受到现单位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及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造成泄密。
脱密期管理期限:
《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
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小编提醒您,在这段时期之内,用人单位可以把员工调至不需保密的部门工作,以确保员工不再接触新的商业秘密,因此,脱密期也可以称为提前通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