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规定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录取已退休人员,需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该类员工无法参保;
2、如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无法按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需企业友好协商,但无需企业全额支付;
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B. 国家对于返聘退休员工有什么相关规定
一、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所以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二、返聘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C. 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办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退休人员发生工伤,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D.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并签过承诺书如工作时间受伤企业要负责吗
企业安全工作不能以包代管,退休返聘人员工作受伤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企业应该负责支付医药费。
E. 企业招聘已退休的员工犯法吗
法律没有禁止企业招聘已退休的人员务工,因此,不违法。
由于已经退休,所以,退休人员与企业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为雇佣关系,企业不需要给退休员工交社保;并且,客观也无法给退休职工交社保,社保也不会受理。
(5)企业雇佣退休人员如何免责扩展阅读: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式:
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大中城市和其他经济比较发达、社区建设比较规范的地区,应主要采取这种形式。
由于各地城市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些现实可行的管理服务形式。
1、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可以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确定或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
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这类管理服务机构的指导和规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企业原有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人员和设施一并移交当地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在社区组织不够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县,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部分地区经当地政府确定,由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人员及活动场所,继续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F.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工伤该怎么办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发生事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办理。
按相关法律规定,退休人员不再属于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达到一定年龄的老年劳动者,应当依法退休,从此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自然人出现年龄过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时,应当对其予以保护,而不可再要求其继续履行劳动义务。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也是如此,员工退休后即无须继续购买社保,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社保机构不接受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首先审查被侵害主体与用人单位是否形成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被侵害主体也就不能获取工伤保险的各种待遇,从而防止社会保险基金的不当支付。
据此,聘请退休员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应属劳务关系。其在工作中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作为雇主,应向被聘用的退休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G. 物业管理公司雇佣55岁以上且无上岗证老人当保安,可追求其何种责任
合法经营的物业管理公司,雇佣55岁以上且无保安证的老人当保安是不妥当的。如果发生治安问题,老保安是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这是因为,物业公司违规在先,明知55岁老人没有保安资格证还安排其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应有违规方承担全责。
聘用男员工,可能未到退休年龄,如果是女员工,属于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关系,有关权利义务,按双方雇佣合同约定。
1、雇用50岁以上老人工作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2、在雇佣人员时,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违反法律是禁止规定就可以。
3、法律并没有禁止50岁的老人不能工作,老人只要身体健康且不违背自身意愿就可以继续工作。
4、只要是正常的雇佣工人工作,不违反法律,不触碰法律,那么就不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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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