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苏州办理退休人员减少指引

苏州办理退休人员减少指引

发布时间:2023-03-03 12:11:48

退休人员社保减员如何办理

增员减员是指单位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时增加或者减少人员。
退休人员已经不是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根本就不存在减员一说。

㈡ 苏州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材料2022年苏州退休年龄办理流程

即将要到退休年龄了,如何办理退休呢?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我帮大家整理了关于苏州办理退休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

一、苏州办退休证需要什么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的,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2021年苏州办理退休证需要哪些资料,苏州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A4纸张);

4、⑴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业务需提供《干部退休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干部办理退休业务时无需提供《干部退休告知书》。)

⑵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需携带参保人本人人事档案资料;

⑶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写《XXX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一式两联)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同时附上身份证、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县级以上医院(xx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的专科医院为市新涌医院)近期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如果是在岗职工到正常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不需用任何材料,只需提前一个月到单位人事科,对负责办理退休的工作人员提醒一下,免得被遗漏。

如果是倒闭单位下岗职工,向单位留守负责人员提醒,自己只需要补交齐所欠养老保险金即可。

如果是特殊工种办理退休,需向社保局提交能够有力证明自己是特殊工种的证明材料,如最少10年的单位工资表、劳动合同等。

审批下来后,会要你2张照片、要你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告诉你何时取工资本(卡)。退休年龄以周岁为准,以社保局所存档案上填写的年龄为依据。假若社保局所存档案出现两个以上不同的出生年月,以最小的出生年月为准。

二、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

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那么,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一)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

(二)病退或非因工伤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同时具备市劳动和社保局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三)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础干部),同时经市劳动和社保局养老处鉴定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三、办理退休需要提前办理吗

因为社保局每个月的几号到几号,都是办理不同的业务,比如说10号到20号就是办理企业单位缴纳社保的一个业务,那么20号到30号就是办理社保转移的一个业务。

所以说,他每个月的几号到几号都是固定的日子去办理这样的一个退休待遇,所以说过了这样的固定日子就要拖到下个月才能够正常的办理,那么这样一来就对于你正常领取退休金就会少拿一个月,所以说提前去社保局咨询办理,对自己是有一定的好处的。

㈢ 苏州退休年龄及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政策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我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苏州职工退休年龄苏州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一、苏州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一、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四、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五、提前退休年龄
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 年的,应该退休。
六、从2016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政策
延迟退休即延迟退休年龄,指国家结合国外有些国家在讨论 或者已经决定要提高退休的年龄来综合考虑中国人口结构变化的情况、就业的情况而逐步提高退休年龄或延迟退休的制度。2013年6月,由于就业压力等多重原因,人社部已经搁置延迟退休的思路,仅仅从研究着手,进行学术探讨 。到2013年11月,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明确了顶层设计中,延迟退休政策渐进渐行。
二、苏州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一、办理时间规定:
1.(1)用人单位或托管档案的就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于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之月或接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3个月内,每月11日至月底期间,持相关材料、表单,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2)参保人员应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填写《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纳入社会化管理预登记手续,并将经社区社保工作机构盖章确认的《信息采集表》交单位。单位应在办妥退休手续后次月第三周(工作日)向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办理纳入社会化管理有关手续。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应提前两个月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一寸证件照1张等相关材料,到托管其档案的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退休登记手续。
3.协保人员重新就业后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退休年龄的,由个人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档案托管部门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退休审批程序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及养老、医保待遇审批,如“协保资金帐户”仍有余额,经批准办理正常退休的,市社保中心将余额(本息)于协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当月按规定一次性“划帐”;办理因病或特殊工种退休的,余额上缴同级财政。
二、1.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等情况,核定退休类别、退休时间及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在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人员,须先由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报市社保中心复审;病退、特殊工种退休等须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2.退休人员从核定退休时间之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定期待遇按月社会化发放,一次性待遇通过单位发放。
三、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2.参保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一张;
3.能证明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供养直系亲属情况、工资演变情况、从事特殊工种情况等的原始档案材料,以及《苏州市企业职工一九九五年底前缴费年限核准表》;
4.《苏州市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表》或《苏州市企业参保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
5.经参保人员居住地所在社区确认的《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
6.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须附《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7.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人员,须携带《苏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8.经批准后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须提供《苏州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后延缴费申请审核表》。
三、苏州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2.参保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一张;
3.能证明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供养直系亲属情况、工资演变情况、从事特殊工种情况等的原始档案材料,以及《苏州市企业职工一九九五年底前缴费年限核准表》;
4.《苏州市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表》或《苏州市企业参保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
5.经参保人员居住地所在社区确认的《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
6.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须附《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7.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人员,须携带《苏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8.经批准后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须提供《苏州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后延缴费申请审核表》。
四、苏州退休相关知识文章分享
苏州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_苏州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苏州企业退休涨工资最新方案和政策,苏州退休涨工资最新消息

苏州最新退休年龄最新规定,苏州法定退休年龄多少岁

苏州市退休人员人社部养老金调整方案

苏州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苏州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规定(计算方法)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工资最新消息

苏州市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苏州市养老金发放标准及计算方法

苏州市退休公务员涨工资政策及公务员级别工资标准表

苏州市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

苏州市退休教师工资标准表,苏州市退休教师工资待遇最新规定

苏州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苏州企业退休增资方案

苏州退休涨多少工资,苏州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苏州退休职工大病救助政策,苏州大病医保范围救助政策

苏州公务员退休工资如何计算,退休工资调整方案(新修订)

苏州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多少岁,苏州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修订文件) ;

㈣ 苏州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当事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能够请求退休。处理退休的详细流程如下:
1、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办人供给身份证复印件(处理养老金收取卡之用)、个人相片(处理退休证用)等材料;
2、社保经办人根据当事人详细情况填写退休批阅表,连同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于退休当月提交给社保组织,由社保组织审阅其是否契合退休条件;
3、社保审阅通往后,根据其退休年龄、参保缴费时长、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薪酬等要素核算其详细养老金;
4、经办人根据社保核算结果完善退休批阅表并提交社保承认、核准,完结后社保发放退休批文并制造退休证,一起委托银行处理其养老金收取卡;
5、经办人将处理好的退休证、银行卡等转交退休当事人即可完结退休手续。
一、处理退休所需材料
1、退休请求书(A4白纸手写,并在姓名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理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含户主页面和自己信息页)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相片(用于处理享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必);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活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处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员工退休核准(批阅)表》。(在人才大厦一楼社保窗口收取)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供给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供给转业证明及转业批阅表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㈤ 苏州吴江区人员已符合退休条件到哪办理退休手续,怎样办理

员工以个人名义办理
一、办理流程
除了征地其余皆单位办理。
公司以单位名义办理
一、所需资料
(1)《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内容如实填写,单位盖章;
(2)职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职工户口簿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职工就业(失业)登记证
(6)职工个人档案及有关原始材料;
(7)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用于核定参保人员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出生年月的证据和资料,例如缴费记录查询反馈情况等。
二、办理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A座6楼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B08-B10窗口
三、其它要求
单位一般不办退休,后续比较麻烦
四、特殊说明
参加苏州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职工,或者待遇确认地为苏州市本级的参保职工,符合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15年以上。

㈥ 苏州社保人员申报减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①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苏州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③申报、结算和缴费
一、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二、有关规定
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20%8%
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9%2%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
失业保险2%1%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1%——
生育保险1%——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金时直接扣缴。
三、注意事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缴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④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
一、申报期限
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
二、参保人员的增加
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苏州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4.视同缴费人员:对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
5.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华侨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6.原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经转出地农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苏州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先到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进行转移基金的到帐确认。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
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以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中列支。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苏州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苏州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㈦ 2022年苏州职工办理退休及申领养老金注意事项

2022年苏州职工办理退休及申领养老金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申请并预约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业务。

2.对2021年10月(“江苏省人社厅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时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养老金将通过“江苏省社保卡”(含第二代省卡、第三代省卡,不包括苏州市社保·市民卡)加载的金融账户发放。

对尚未申领“江苏省社保卡”的参保人员,请提前选择发卡银行办理申领手续,并激活其金融功能。

3.参保人员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填写《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纳入社会化管理预登记手续,并将经社区人社工作机构盖章确认的《信息采集表》交单位。

单位在办妥退休手续后,及时至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专设窗口办理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档案移交手续

阅读全文

与苏州办理退休人员减少指引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社工养老方向怎么写 浏览:354
做父母的智慧怎么写 浏览:456
养老金自己怎么理财 浏览:964
公司体检发现前列腺炎会怎么样 浏览:382
妇科能做什么体检 浏览:183
养老金哪些城市高 浏览:41
老年人得哪些病最花钱 浏览:536
中建三局武汉退休金 浏览:380
给父母买什么百万医疗保险最好 浏览:60
我国老年公寓发展状况分析 浏览:704
杭州市养老金交多少钱 浏览:235
很孝敬 浏览:189
杭州富阳瑞丰老年公寓资料 浏览:531
养老保险计税依据 浏览:580
职称养老金 浏览:500
上职工保险需要什么体检项目 浏览:535
上班要做哪些体检 浏览:320
嫁女给男方父母买什么礼物好 浏览:838
一般老年公寓有几个区 浏览:369
事业单位中人退休金2024年后 浏览: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