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职工死亡由工会出面念悼词吗
毛泽东同志1944年在抄《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就提倡开追悼会,在战争年代,为了传承牺牲同志的先进事迹,鼓舞士气,激发斗志,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1月10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两办《意见》推动殡葬改革”与网民在线交流提到,党员去世后一般不开追悼会。上级人民政府也没有关于规定退休职工死亡开追悼会的规定.
如果你们公司或者工会,认为某某退休职工在职期间对公司作出过较大的供献,决定开个追悼会也应该是可以的。具体由公司办公室还是由工会出面起草念悼词都是可以的。
⑵ 退休人员是否还是单位工会成员
不是原单位工会成员,因你己退休己不是单位职工,其工作关系解除,并由国家社保部门支付退休金,工会组织是在职人员组织。
⑶ 离退休干部去世能否用工会经费进行慰问
不可以。如果是单位行政方委托工会组织进行慰问,由单位行政方决定并支付费用。
依据全国总工会——工会组织建设问题解答(七)的第57条问题:
57. 离退休会员是否享受工会为在职会员举办的福利待遇?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从理论上讲,保留会籍者还具有会员资格,但已不同于在职在岗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会员。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一般不再参加工会的组织生活,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者是否享有工会组织举办的有关福利待遇,主要应当依据工会经费来源确定。基层单位行政每月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基数,不包括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因此,保留会籍者要求同在职会员一样享有福利待遇是不现实的。为离退休会员举办的福利待遇,应当由离退休职工服务部门负责。如果是单位行政方委托工会组织举办的福利,是否包括离退休会员,由单位行政方决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工会法〉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按工会法的定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是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因此,在职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后,虽然可保留会籍,实际已自然脱离工会组织。退休后已不必履行会员义务,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⑷ 退休职工去世工会是否给慰问金
因为退休职工已经退会,所以工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给慰问金,再说,现在退休职工由街道或社区管理,与工会也没有关系啊。
⑸ 退休员工去世,是应该以单位名义慰问还是工会名义
用工会经费慰问去世退休职工家属是应该的,表示单位,单位工会及单位领导对退休职工的关怀
⑹ 职工家属去世慰问费能从单位工会支付吗
准确来说,在职职工(会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慰问职工费用(依据全总及各省的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退休职工去世及退休职工直系亲属去世慰问费用不能从工会经费中列支(依据全总关于工会组织建设问题解答(七)及工会法会员入会资格等)。
⑺ 退休人员还保留工会会员资格吗
退休人员来会保留工会会员资格源。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八条:“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职工在职时已加入工会,并一直履行会员义务,加入工会的职工退休后是否还是工会会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职工退休后如果本人健康情况允许,仍然可以参加工会活动,仍然可以履行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退休人员过世是否由工会看望扩展阅读
工会会员资格福利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参考资料
网络-中国工会章程
⑻ 广东省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对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是否应该探访)
1、“工会购礼品慰问提前退休职工,工会看望生病或职工家属去世给的现金”计入“维权支出”科目比较合适。
2、在“维权支出”科目下有一个明细科目“送温暖费”核算工会向职工送温暖发生的支出。工会慰问提前退休职工,以及看望生病或职工家属去世给现金都可以视作“向职工送温暖”。
3、发生维权支出时,
借:维权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⑼ 工会对于退休工人死后有何补贴
退休工人去世后补贴及丧葬费均有社保发放,退休后已和单位不发生关系了,工会也没有任何规定要给去世的职工补贴,如果原单位工会能想得到退休工人的,那能对去世职工家属进行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