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山东省退休人员死亡

山东省退休人员死亡

发布时间:2023-02-18 15:47:20

A. 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近年来,各地反映物价上涨幅度较大,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明显偏低,已不能保证其基本生活,鉴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同类人员今年已作了调整,企业职工反响较大。山东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山东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样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2009]57号)
各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以下简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已明显偏低,为解决遗属的生活困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对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360元、320元、280元(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见附表)。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调整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已纳入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从原渠道列支。
四、本通知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法规标题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公布机关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公布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
(鲁人社[2009]57号)
各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以下简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已明显偏低,为解决遗属的生活困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对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360元、320元、280元(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见附表)。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调整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已纳入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从原渠道列支。
四、本通知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B. 青岛市退休工人丧葬费标准

青岛市退休人员死亡的,享有丧葬补助费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为上年度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死亡退休职工申领死亡待遇,应当向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交下列资料:
1、死亡证明书;
2、火化证;
3、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4、继承人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或者社区证明;
5、申请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还需要提供户口薄以及社区证明;
6、款项拟转入银行卡复印件。
(2)山东省退休人员死亡扩展阅读:
丧葬费立法规定:
1、《德国民法典》第844条第1款规定:“在杀害的情形,赔偿义务人应向担负埋葬费的人赔偿埋葬费。”
2、《瑞士债务法》第45条第1项规定:“伤害致人死亡的,支付的赔偿金应当包括所支出的费用和丧葬费。”
3、《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094条第1款规定:“对受害人死亡负有责任的人,应向支付丧葬费的人赔偿必要的丧葬费。”
4、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92条第1款规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对于支出医疗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费用或殡葬费之人,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5、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注: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废止)第36条规定对丧葬费进行赔偿,并在第3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这也使得各地对丧葬费的实际赔偿标准上差异很大,如山东省每人为800元;重庆市每人为1500元;上海市每人为5000元;而广东省每人为4000元。虽然这考虑到了当地的生活状况,但这种差异太大的标准,还是显得有些不公正。

C. 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一、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般有以下几个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
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南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
我市积极做好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截至4月28日,全市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据统计,此次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普调130295人,月人均增加金额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元。
此次待遇调整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定额增加,每人月增62元;二是与物价挂钩,每人月增38元;三是与个人养老金挂钩,按本人月发养老金增加3%;四是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发给元。
此次待遇调整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包括企业中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享受特殊调整的对象主要为:2014年度达到70周岁的人员、军转干部养老金调整前月养老金低于2023元的人员。
三、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除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根据职工死亡是核定的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数额,其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
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我想你就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这个问题已经清楚了,
四、山西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基本赔偿金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仍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由1000元调整为3000元;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家居省辖市的,每人每月由100元调整为140元,家居县(市)、镇的,每人每月由80元调整为120元,家居农村的,每人每月由70元调整为100元。供养直系亲属,凡孤身一人生活者,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0元。
职工退休后死亡的,其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也按上述标准进行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待遇仍按国家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调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所需费用,在职职工死亡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职工离退休的、退职后死亡的,凡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D. 山东企业退休职工丧葬抚恤标准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去世以后,指定继承人除了可以领取个人养老账户剩余存额以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虽然现在已经实现了全国统筹,但是各省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仍有差异。今天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山东省退休人员,丧葬补助标准是多少,农民是否可以领?
一、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费标准
根据人社部下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统一全国各省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
1.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2个月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2.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24倍。即:9~24个月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由此可知:参保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关。
下面以2022年山东省丧葬费和抚恤金为例,仅做参考。
(一)申领标准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1年山东省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066元,折合每月3922元。具体见下表:
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3922*2=7844元。
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上限标准:3922*24=94128元。
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下限标准:3922*9=35298元。
(二)申领材料及流程
山东省各城市申领材料和流程,略有差异,下面以济南市为例,仅供参考。
申领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告知承诺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具体申办流程,见下图:
二、山东省城乡居民丧葬费标准
(一)申领标准
根据山东省发布的《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于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在去世后的30日内,其指定继承人可以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具体发放标准。
下面以济南市为例,仅做参考。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11号)文件要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在参保人员死亡后30日内,家属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手续办结后,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元丧葬补助金。
(二)申领材料及流程
山东省各城市申领材料和流程,略有差异,下面以济南市为例,仅供参考。
申领材料主要包括:丧葬费申请表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具体申办流程,见下图:
写在最后:
1.对于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费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抚恤金上限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倍,抚恤金下限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
2.对于山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丧葬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具体发放标准。比如:济南市城乡居民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标准为1000元。
3.对于农民群体,如果既没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也没有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则无法领取丧葬补助费。

E. 山东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标准

在我国,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只要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去世后就由社保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
不过,不同的单位,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金额是不一样的!
什么样的退休人员,
抚恤金能领到30万元呢?
下面为您深度解析:
一、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与抚恤金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人可以享受三项待遇: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丧葬费:全省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发放1000元
抚恤金:对于抚恤金来讲,机关行政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不同的。
机关行政人员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养老金。
举例说明:
2022年,机关单位退休干部王老去世,去世后的待遇:
1.丧葬费1000元
2.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倍:47412*2=94824
3.去世前基本养老金为5000元/月,40个月为5000*40=200000元
合计:其家人能领取到的死亡待遇为:1000+47412*2+5000*40=295824元。
二、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抚恤金与丧葬费待遇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即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去世后,家人可以享受两块待遇:丧葬费和抚恤金。
自2021年9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死亡待遇标准,取消了遗属生活补助费待遇。
1.丧葬费:由以前的每人1000元改变为:按照死亡时上一年度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倍计算。
比如,2021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22元,则2022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可领取7844元。
2.抚恤金:以死亡时山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退休前的缴费年限和领取了养老金的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抚恤金改变了以前固定金额的做法,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和领取了养老金的年限挂钩,更为公平。
具体规定如下:
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发放月数为
9个月,此为最低月数;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
1个月,最高24个月;养老金每领取一年,发放月数减少1个月,但最少不低于9个月。
也就是说,抚恤金发放月数为9~24个月。
2021年山东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2元,则2022年去世的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最少是
35298元、最高是
94128元。
举例说明:
王老缴费年限为30年,60岁退休,70岁去世,家属能领取的抚恤金金额为:缴费30年,能领取24个月减去领取了10年的养老金10个月,还剩14个月,则能领取抚恤金为:3922*14=54908元
总结:
根据以上,山东省退休人员2022年去世的,家属能领取的丧葬待遇完全不同:
机关行政单位退休的公务员,家属能领取到
30万左右的丧葬待遇;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家属能领取到
10万以上的丧葬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家属能领取到
万到万不等的待遇。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去世的,家里有需要参保人抚养、赡养的人员,还可以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

F. 山东省退休老人死亡后可以领几个月退休金

参加养老保险能够为我们提供的保障很多,除了退休以后每月会领取养老金以外,实际上还有一部分去世待遇,一般称之为
丧葬补助金

遗属抚恤金
。2022年山东省退休人员去世,这两部分待遇是多少呢?
实际上,山东省
企业退休人员
去世后的丧葬抚恤待遇,从2021年9月1日开始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化。
在变化前,
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金是2003年规定的,标准只有1000元,属于定额,永远不变。
一次性抚恤金
是与时俱进的,10个月的去世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2021年1~8月份退休的职工是接近7万元)。
实际上,山东省当时的丧葬抚恤待遇一般称之为
丧葬补助费

一次性救济费
。这是源自于1951年《
劳动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有关待遇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后来由于我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2013年以后退休职工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的待遇也纳入到了养老保险基金承担。
2021年9月1日以后,国家《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规定
》正式实施,全国方面统一了有关遗属待遇规定。像过去的时候,各个地方的遗属待遇差别非常大。比如说宁夏自治区丧葬费标准是三个月的上年度自治区社会月平均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是20个月。其实,当时的有关待遇并不能够体现养老保险缴费的多少和时间的长短,很可能光有关丧葬抚恤待遇,就远远比按照最低基数缴费15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得多。
后来随着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我们推动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有关丧葬遗属待遇才有了全国统一的规定。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都是以参保人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算。这种情况下,有关丧葬抚恤待遇主要是跟当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经济越发达的地区,
丧葬、抚恤
待遇基础标准越高。但是这种情况还是跟缴费基数无关的。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两个月,遗属抚恤金的标准是9~24个月。
抚恤金领取月数的长短相对更加科学,是根据养老保险的缴费月数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综合确定。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可领取9个月。然后每缴费再多一年多领一个月(多缴半年多领半个月,具体到缴费月数),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也就是说最多领24个月。除此以外,退休以后养老金每领取一年减少一个月(也是具体的缴费月数),最低也可以领取9个月。这样的制度设计能够更有利于鼓励人们多缴费、长缴费,避免过度的平均化。毕竟缴费15年和缴费40年遗属待遇一样的话,很多人会更倾向于缴费15年。
这样算起来,去世的退休老人,最少也会领取11个月的丧葬抚恤待遇。2021年
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2元
,也就是说,2022年去世的山东省退休老人最少可以领取34142元的丧葬抚恤待遇。如果多的话,一般也不会超过101972元。
实际上,由于每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都会增长,人们的丧葬抚恤待遇也会相应的提高,这样能够有效的抵消物价变化因素。

G. 山东省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办理时间规定

您是想问山东省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办理时间规定是什么吗?山东省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办理时间规定是:
1、丧葬费的标准一般是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乘6,一般是由关系最近的的直系亲属领取;
2、丧葬费的标准是统一的,不会受到年龄的影响;
3、丧葬费采取“多不退,少不补的原则。

H. 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应一次性发给直系亲属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和1000元的丧葬费;对生前靠职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目前无固定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还应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另外,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20%;遗属为孤寡一人的,提高10%;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提高30%。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由法定继承人领取。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

I. 请问山东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

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为了更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具体搜索了有关山东省人社部门有关死亡待遇的相关政策文件,毕竟这是一个政策很强的问题,不能凭自己的主观臆断随意回答,这是回答任何问题最基本的准则。

山东省凡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的人员,其死亡待遇全部纳入社保统筹范围,由社保基金来支付。具体范围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直系亲属定期困难补助等。但由于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其标准差异也比较大,就是在山东省内的规定也是不完全一样的。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的通知精神,企业职工或者是退休职工死亡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职工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或是救济费。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20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非因工死亡或是生病死亡的,一次性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标准按照地区进行分类计发,分别为一类地区每月460元,二类地区每月410元,三类地区每月360元等。

退休职工死亡以后,需要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报告,从死亡的第二个月开始停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及时报告当地社保部门,多领的基本养老金要从今后的死亡待遇中扣除。向社保部门报告以后,家属可以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社区或是村社出具的与死者关系、或者由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的证明等,到领取养老金的社保部门进行申请。除了领取死亡待遇以外,如果死者生前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部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没有使用完的部分,都可以依法由家属继承,并一次性支付给家属。

综上所述,山东省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三方面的死亡待遇。一是丧葬补助金1000元;二是一次性抚恤金为10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三是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等。

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有四大部分待遇: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①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参加养老保险 ,我们会按照缴费基数的8%形成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数每年还会计算利息。

个人账户里的钱,个人不可以随意支配使用,只能等待退休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计发月数计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支取一份,直至领完为止。

如果领取完毕了,国家会补助等额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确保我们的退休待遇不降低。

如果没有领取完毕,参保人去世了,按照《 社会 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有继承人继承。

②丧葬补助费

一般又称丧葬费,是用于按照去世人员使用。最初按照《劳动保险条例》规定是相当于企业职工的两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这时间的推移,一些地方又出现了新的规定。按照鲁劳社2003 53号文件,山东省的丧葬补助费标准是1000元包干使用。不过现在上海、天津等一些地区使用的仍然两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

③一次性救济费

一次性救济费的说法,实际上是源自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的。按照2011年 社会 保险法的规定,去世参保职工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不过,山东省的有关名称一直是一次性救济费。

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救济费标准是根据供养亲属数量不同,发放6~12个月的本人工资。山东省在鲁劳发1993年34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是发放一次性救济费,标准是10个月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确定。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分别达到了6260.42元和6132.75元,因此相应的救济费标准还是不低的。

目前,全国各地的标准是不相同的。最近几年,不少地区都出台完善了有关丧葬抚恤政策。2020年 福建省 出台的丧葬补助费标准是两个月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但是遗属抚恤金只有5倍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019年 贵州省 出台的三档补助费标准是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个月为标准,抚恤金是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20倍; 浙江省 2013年标准是,丧葬补助金4000元,抚恤金按缴费年限1~15年是1万元,超过15年每满一年多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的丧葬费,20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抚恤金; 上海市 是两个月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张补助费,6~12个月本人养老金的一次性救济金,2010年1月1日之后死亡的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

④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目前,全国实行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去并不多,只有甘肃、上海、山东等少数地区。很多地区已经并入了低保制度。

供养亲属 ,一般以退休职工退休费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本人没有养老金或者其他工资收入等稳定待遇。目前上海市的标准是570元每月,山东省2018年就有关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升,分为530元、480元和430元三大类,比以前提升了70元。



这就是有关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有关社保待遇情况,相应的待遇都由养老保险基金承担的,大家还是放心好了。

山东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为1000元定额,一次性抚恤金在山东省统称为“一次性救济费”,标准是10个月山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此外山东省还按照一定的标准发放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山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有哪些?

一、丧葬补助费

山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 根据鲁劳社〔2003〕53号文件的规定,丧葬费为每人1000元,由统筹基金支付。 山东省的丧葬补助费属于定额补助,在全国范围内偏低,大多数省份的丧葬补助费在2000元--3000元之间,也有部分省市的丧葬补助费为去世前一个月本人养老金。

二、一次性救济费

一次性救济费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一次性抚恤金”。企业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的是 鲁劳发〔1993〕343号文件,规定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救济费领取标准为10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离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全国统一,执行的是 组通字〔2014〕33号文件,文件规定企业离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山东省2019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3593元,月平均工资为6232.75元。2020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以申领一次性救济费62327.5元,这个数额在全国范围内居中。

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是指依靠职工工资维持生活的直系亲属。根据 鲁人社办发[2012]74号文件规定

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分为三类: 460元、410元、360元。 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提高20%;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提高10%,兼有以上两种情况的提高30%。离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统筹基金支付。

山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如何领取?

山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的申领办理方式相对简单,可以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或亲属办理,原企业可以通过登录社保系统网站在网上提交办理,亲属则需要去社保局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办理,主要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离休、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减少表(一式两份);

②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领取及个人账户余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两份);

③通过共享数据查询不到死亡日期的需携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社保局受理后会在15--20日之内将资金发放到指定银行账户。

山东省这种简洁高效的办理、受理方式应该称赞,希望更多的省市能够采取类似的方式。

综上所述,山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可以享受的死亡待遇有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部分,不同于多数省份只有丧葬费和抚恤金两部分。此外,个人账户余额部分也可以继承,根据《 社会 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离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均可继承。

我是赵胖说职场,职场干货持续输出,欢迎大家关注、点赞和探讨。

按照今年山东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丧葬费和救济费两项可以拿到7.1万元左右。

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不仅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同时,如果满足条件,还可以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和个人账户余额退还。


下面我们分别介绍如下: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

根据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 丧葬补助费标准为1000元。

根据山东省《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规定,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

按照2019年山东省月平均工资7007元计算的话, 2020年度救济费标准是70070元 ,这个在全国是比较高的水平了。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其亲属均可以按规定领取。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根据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山东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照地区分为三个标准,一类标准每月530元,二类标准每月480元,三类标准每月430元。

如果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可以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退休人员遗属为孤寡一人的,也可以再提高10%。

但不是直系亲属都可以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而是其主要生活来源属于退休人员供给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能按照按企业所在地对应的标准享受:

(1)祖父、父、夫年满60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2)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

(4)孙子女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5)企业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如果符合以上2条的,也是可以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个人账户余额

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如果个人账户里的钱没有领完,其账户里剩余的钱将会全额退还遗属。

我们知道,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钱都是按照办理退休时候的年龄确定发放月数的,通常50岁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发放月数是16年3个月;55岁退休的,发放月数是14年2个月;60岁退休的,发放月数是11年7个月。

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发放月数内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钱肯定会有结余,遗属就可以凭死亡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个人账户资金退还。当然,如果达到或者超过规定发放月数的,说明个人账户里已经没有钱,也就不存在退还了。

山东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去世的,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费、抚恤金、生活补助金三项补助。

另外,人去世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或者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不会充公。

其他省份朋友遇到类似问题的,请及时咨询所在地人社局,因为各地标准有差异。

下面我们看看山东企业职工的相关标准。机关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他们的标准比这个高。

一、丧葬费:1000元

定额的,就这么多。

二、抚恤金:10个月全省上年度 社会 平均工资的救济费(月工资)。

在职人员,如果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抚恤金需要进行折算,折算公示为:抚恤金=缴费年限/15*10个月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

三、供养亲属生活补助:按地区分类,分别为530、480、430元。

供养亲属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遇到这种问题的,请及时到当地人社局咨询,提交资料,办理相关申领手续。

一只在国外,记得我一个亲属去世时(九四年,他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最高职务德州地区人民医院工会主席)报消了所有医药住院费用,丧葬费用实报一半(医院工会全面处理负责办理的)因为是老家是农村离德州一百多公里,医院全面接送有关亲属来往,最后送老家埋葬。䃼发现三个月的工资。对遗孀每月一百二十元的生活费用。房子归子女或遗霜居住(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当时刚刚开始房改,97年后全权买下,当时市场价在30万左右,买的时候花了不到十万。现在价格在二百多万…

-

我有个舅舅就是山东省日照市的一个企业的退休工人,今年八十多岁了,七月份去世的。

我大表哥说的丧葬费只给了一千块钱,抚恤金给了十个月的工资,总共也就5万多块钱,办丧事一个花了3万多块钱,还剩下2万块钱给了我舅妈。因为我舅妈没有退休工资,老伴去世了,她就失去了生活来源,现在给我舅妈一个月400多块钱的遗属费。

我还有一个大爷也是今年去世的,他去世前好像是财政局的一个科员,退休工资8千多,去世后丧葬费是4千块钱,抚恤金是20个月的工资,我大娘一下子拿到大将近20万元钱,她用5万块钱给我大爷买了一块墓地,剩下的除去丧葬费用,都给了儿子让孙子上大学用。

真是没有想到,工人和公务员连抚恤金都相差那么大。

不用看也不用讨论反正是比事业退休人员少好多,能有一半就不错了。

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有关的社保待遇,都由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比如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有的地区还发放供养亲属生活补助等。

《 社会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目前,全国各地对这两项费用制定了不同的支付标准,那么,山东省的支付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一 关于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用于安葬去世人员使用。目前,山东省的丧葬补助金标准是1000元包干,它的发放标准执行的是鲁劳社2003年53号文件的规定。

二 关于死亡抚恤金

目前,山东省的社保文件里,还在沿用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的老叫法“一次性救助费”。本人觉得还是遵从《 社会 保险法》的名称叫做“抚恤金”更好。

目前,对于“一次性救助费”发放标准,山东省执行的是鲁劳社1993年343号文件规定的发放标准,标准是10个月的全省上一个年度在岗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从全国范围看,山东省发放标准在中游以上。

山东省统计局发布《山东省2019年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国有经济单位平均工资》,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07.40元/月;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440元/月。

三 此外,山东省还发放“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什么是供养亲属? 一般以退休职工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本人没有养老金或者其他工资收入等稳定稳定待遇。

山东省是全国尚存的几个发放供养亲属生活补助的省份之一,目前执行的是鲁人社发2018年56号的发放标准,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照企业所在地调整为三类:分别是530元/480元/430元;

次外,对特殊人群还适当提高了补助标准。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遗属补助标准,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个者,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在补助基础上提高30%

领取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需要资格审查。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资格条件要遵从 民政部(1989)优字19号文件 的规定。

据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去世比企业高一倍,丧葬费和抚恤金也是双轨制。

阅读全文

与山东省退休人员死亡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77年女多少岁退休年龄 浏览:161
老年人睡觉歪嘴 浏览:443
山东省烟台市企业职工退休金算法 浏览:693
秋招农行体检后多久出签约结果 浏览:144
体检氨酶高会怎么样 浏览:609
注册一个养生公司需要多少钱 浏览:685
健康体检医生在哪个城市 浏览:730
重阳节手抄报幼儿园 浏览:745
汕头2016退休金调整 浏览:790
体检心电图看哪个指标 浏览:655
如果富士康体检不过多久可以再去 浏览:611
艾美美养生馆怎么样 浏览:419
对父母的关心有什么方式 浏览:223
老年人色斑怎么办 浏览:875
老人视力模糊什么原因 浏览:515
重阳节父母誓言词 浏览:738
孝敬老人从小事做起 浏览:145
养老保险的统筹编码是什么 浏览:520
交社保退休金领多少年 浏览:949
曹丕孝顺 浏览: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