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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省退休职工

发布时间:2023-02-12 03:08:33

Ⅰ 黑龙江省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2021年黑龙江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计算规定为:
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l%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按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21号)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等有关规定,经请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制定本办法。
一、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力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企业和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12个月为一年),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l%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按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一) 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Ⅱ 黑龙江省昂昂溪区2018年交养老保险,最低档6880元,女。请问退休后每月能领多少钱

黑龙江省昂昂溪区2018年秋养老保险最低档6880元,请问退休后能开多少钱?退休后开启的工资要和你历年交的工资联系起来。经过计算后才能知道开多少钱。

Ⅲ 黑龙江省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发放标准

一般提租补贴按工资总额的3%发放。
提租补贴对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提租补贴相当于用人单位一种福利待遇,和冬季取暖补贴一样,从法律层面上来讲,用人单位不给发放提取补贴也是符合规定。因为提租补贴并不是全国统一标准发放,而是各省份和地区各自制定发放标准,所以提租补贴发放标准,以及提租补贴发放形式都有很大的区别。
一般提租补贴按工资总额的3%发放,也有特殊情况,比如说黑龙江省某地区提租补贴发放标准2018年以前是按工资总额的3%核定的提租补贴,从2019年1月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中的提租补贴工资是按工资总额的6%核定的。

Ⅳ 哈尔滨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根据哈尔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方面:年龄在45岁以下,按的比例划入;年龄在45岁以上,按照4%的比例划入;退休人员按个人养老金的5%划入,个人养老金低于上年度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按上年度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为基数划入。
可以看到,哈尔滨在医保返款方面,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医保返款比例和在职人员相差不大。不过在医保返款计发基数方面,也是有兜底的,如果个人的养老金低于当地人均水平,就以人均养老金来计算,这样可以保障养老金水平低的人的医保待遇了。
我们可以来看看哈尔滨的人均养老金情况。根据数据统计,2018年黑龙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了2529元,如果算上仅3年的养老金上涨,那么黑龙江人均养老金应该可以达到3000元左右。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那么哈尔滨的退休人员,人均可以获得的医保返款,可以达到3000*5%=150元,也就只有300元的一半多。除非个人的养老金比较高,达到了6000元以上,医保返款才有可能超过300元的。

而哈尔滨的社会平均工资又是多少呢?根据甘肃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黑龙江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554元,对应的月平均工资就是6213元。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哈尔滨在职人员的医保返款,平均至少可以达到6213*元。由此可见,哈尔滨的退休人员,在医保返款金额上,一般很难超过在职人员的。
再来看看黑龙江牡丹江的规定。根据牡丹江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在医保个人账户方面,46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3%计入;46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计入。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计入个人帐户。
可以看到牡丹江在退休人员的医保返款比例上,是要比哈尔滨少一点的,而且跟在职人员相比,也没有什么太大差异。对于养老金水平低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优势。
我们还是以黑龙江的人均养老金为例,那么牡丹江的退休人员,人均可以获得的医保返款就是3000*4%=120元,这显然也是远远达不到300元的。
再来看看牡丹江的在职人员,医保返款情况。还是按照黑龙江的平均工资来计算,那么在职人员人均至少可以获得的医保返款就是6213*3%=186元,这是要比退休人员高一些的。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公务员人群在医保划账上,跟企业退休人员等等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别的,因为他们还会有医保补助,以确保医保保障水平不降低。

Ⅳ 黑龙江省企业退休职工工资如何计算

各省企业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相同,计算方法如下:

企业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1/An-1+an/An)÷N。

公式中:a1、a2……an-1、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缴费工资;

A1、A2……An-1、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001年起为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为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

其中:对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An、An-1均取该年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An取该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5)2018年黑龙江省退休职工扩展阅读: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1、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注意事项

1、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2、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中断缴费,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Ⅵ 黑龙江省社保退休工资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费问题是大家都十分关注的,通常每年全国各省市都会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出调整,那么,2022年黑龙江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是怎样计算的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黑龙江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是怎样计算的
2021年黑龙江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计算规定为:
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l%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按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21号)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等有关规定,经请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制定本办法。
一、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力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企业和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12个月为一年),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l%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按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公式中"计发月数”为:
退休年龄40414243444546474849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50515253545556575859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6061626364656667686970
计发月数1391321251171091019384756556
(注:该表数值为国发〔2005〕38号确定值。)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的乘积。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三、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中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年度至职工退休时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职工本人当年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α=(X1/C1+X2/C2+X3/C3+α为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X1, X2, X3,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年当年本人缴费工资总额;
C1, C2, C3,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年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缴费工资指数,应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时起,按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历年缴费工资指数超过3的封定为3,低于3的据实计算。
四、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省人社厅于上年度末前公布。
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按规定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书面申请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六、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基金不足支付时,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七、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各位读者阅读到这里已经对文章有了基本的认识,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2020年黑龙江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是怎样计算的呢”的相关内容,请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以便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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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黑龙江省退休金计算方法

一、黑龙江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二、黑龙江职工退休工资标准
1、定额调整
每人增加35元。去年的标准是40元,同比减少了5元。
2、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1.6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体现长缴多得和社会激励,在全国属于略为偏低水平。
去年的标准分别是2元,同比减少了0.4元。工龄的单价缩水了。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和本人2020年12月底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比例增加0.97%。去年是0.79%,同比提高了0.18%。这一水平和其他地区横向比较,算低水平。
即便如此,在全国也属于低得很难看的数字了,低于1%全国罕见,对养老金水平偏高的退休人员不利,不足以体现多缴多得。
不过黑龙江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近年来有逐渐提高的趋势。试比较,2019年0.76%,2020年0.79%,2021年0.97%。
3、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五类特殊退休群体,额外增加养老金。调整水平和去年持平。
(1)向老革命倾斜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向老职工倾斜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向高龄老人倾斜
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年龄分两档,额外增加养老。其中,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一、二、三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10元、15元。
(5)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执行兜底政策。确保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退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Ⅷ 2018年黑龙江省企业退休工人工资调整调整多少方案出来没有

参考上海2018年加工资方案, 5月18日到帐

Ⅸ 齐齐哈尔退休工资发放时间


从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增加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肯定是要涨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涨幅10%。人社部已经公布了大致的方案,平均涨幅10%。所谓10%,是指平均数。比如,某地区企业所有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只有2000元,10%就是只平均增加数值为200元。2018年黑龙江省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方案还没有发布。

【拓展资料】
黑龙江省2018年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办法没有发布,可能在本月下旬或者下月具体实施,请耐心等待。劳动者在齐齐哈尔退休的工资能在哈尔滨打工资明细,劳动者持银行卡到银行卡上所属的银行可以打印工资发放的流水。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Ⅹ 黑龙江什么时候退休工资用社保卡开

黑龙江2018年的时候退休工资用社保卡开。
黑龙江退休工资用社保卡开2018年就开通了,2018年退休的职工都用一卡通开支。以前都是用的折和卡。现在全国联网,一卡通会扑普及全国。以后开支看病都会用一卡通。手机也会,也可以绑一卡通。在手机下下载一个手机银行。在开支取钱的时候直接用手机就可以开和转账了。
有些地方退休时约定的养老金发放日期不是统一的,目的是为缓解领取的高峰而分批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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