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厅级干部可以到国有企业当顾问吗
一般人员没有限制。公务员法对特殊人员有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❷ 官员退休后任企业顾问违法不
“山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张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有的是东窗事发,有的是“发挥余热”
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官员被查处的案例并不鲜见。从退休“时长”来看,广东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谭丽群2014年被立案查处时已退休11年;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以及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刘泽臣,均在退休近8年后受到查处。
记者梳理发现,退休官员受到查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任时以权谋私,退休后问题暴露;二是退休后“发挥余热”,利用在任时的关系和影响力谋取私利,最终咎由自取。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委原副秘书长、市委接待办原主任、市科协原党组书记邓洁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中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中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邓子中介绍,去年下半年,在一起违规出让土地中,邓洁的丈夫、时任该市南区党工委书记的梁志军引起了市纪委的注意。正是在对梁志军有关问题进行核查期间,发现了邓洁名下资产异常、资金交易异常等问题,市纪委监委进而对已提前退休的邓洁进行审查调查。现已查明邓洁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涉案财物价值逾2000万元人民币。
而在“发挥余热”方面,2006年退休的赵少麟颇为典型。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赵少麟在充任其子赵晋实际控制的公司总顾问期间,伙同赵晋请托他人为其公司非法经营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并行贿价值人民币444.895万元的财物;帮助赵晋采用伪造对外贸易合同、虚构向境外支付费用手段骗取有关机关审批文件,用于骗购外汇并汇至境外,共计美元4170万余元。
除此之外,在任时以权谋私、退休后获取回报的“权力期权化”现象也不在少数。
7月27日,广东省佛山市规划局原副局长胡后泉受贿案宣判,退休6年的胡后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胡后泉在退休后仍收受在职期间服务对象的钱物,是典型的‘退休前办事、退休后收钱’,妄图规避纪律和法律制裁。”佛山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严肃查办胡后泉彰显了纪律法律的权威,也再次宣示退休绝不等于“平安着陆”,反腐从不存在“既往不咎”。
以为没人监督,从而目无法纪
在有的人看来,退休即意味着“平安着陆”。一些问题官员甚至天真地认为,“退了退了,一退就了”,只要在位时没有露出马脚,退休后便可万事大吉。
退休后以受贿罪获刑13年的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原副巡视员王世坤曾坦言:“有段时间,海南海洋与渔业系统有多名干部落马,我心里其实很清楚自己有问题,但我那时以为,退休了就安全了,没想到最终还是没能逃脱……”
更有甚者,以为退休后组织上不仅不会追究在任时的问题,对于退休后的行为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放松要求,甚至目无法纪、变本加厉。“发挥余热”和“权力期权化”现象,便是这种心态的集中体现。
以“发挥余热”为例,一些退休官员以为自己离开了官场,谁也管不着,在依然膨胀的私欲驱使下,利用退休后的影响力谋取利益,甚至干涉干扰当地或原单位的有关决策。
有学者对诸多腐败案例研究发现,在工作过程中,有许多在职官员就是因为碍于“老领导”“老上司”的情面,才做出一些事与愿违的事情来。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喜欢提拔心腹,目的就是为了退休后下海经商,可在行政审批、项目立项、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得到这些“老部下”的关照,获得更大的利益。
“退休后失去了权力,让一些官员有点无所适从,这种落差往往是造成官员退休后变本加厉搞腐败的心理因素之一,但主要还是‘退休后不受监督’的侥幸心理作祟。”一名退休干部分析说。
“权力期权化”更是如此。在专家看来,“先办事后收钱”,将获取好处的时间延迟到退休后,一方面淡化“收钱”与“办事”之间的因果联系,使问题不易暴露;另一方面也寄希望于退休后逃避监督,自以为问题暴露也能以“退休”之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而,如意算盘打得再好,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在党纪国法面前,最终只能是黄粱一梦。
“正风反腐实践反复证明,退休只是时间点,不是安全线,正义从不会缺席,因腐败欠下的账迟早要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告诉记者。
审查调查同时进行,监察体制改革效能凸显
6月27日,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良仕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委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资料显示,现年66岁的李良仕历任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萍乡矿业集团董事长、安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省煤炭集团公司总经理等职,于2016年2月退休。今年3月30日,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李良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查办该案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江西省纪委监委把李良仕有关问题作为第一批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严格规范、谨慎稳妥地对其采取留置措施。从留置到审理、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再到移送检察机关,用时更短,与检察机关衔接更紧凑,充分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治理效能。
在佛山,胡后泉案的快查快办,同样受益于监察体制改革。
本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❸ 从国有企业领导岗位退下来担任企业顾问其待遇如何界定
一般是按原来的级别来定。
❹ 公务员退休后可以到企业任职不
对于退休后的国家公务员到企业任职的,一般只能到民营企业或是乡镇企业等企业任职,是不能到国有企业兼职或是任职的。
这是一个大的前提条件,大的原则是鼓励,并不会完全禁止或是限制。在这个大原则的前提下,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对于公务员兼职的情况作了具体的要求, 其中特别强调了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也就是规定了一个三年和两年的限制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限制期是三年,其他公务员限制期是两年。
❺ 离退休领导干部可以聘为公司顾问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离退休领导干部可以聘请为公司顾问,毕竟他们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内会为公司出谋献策容,推进公司发展,所以聘请离退休领导干部到公司当顾问,是公司最好的选择,是可以的,完全没有问题的,祝你开心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