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住房补贴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一、住房补贴调整的范围和对象
市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二、住房补贴调整的标准和执行时间
本次住房补贴调整的标准按2012年1月职工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总额的5%计算,执行时间为2012年1月。
三、工资总额和离退休总额的计算口径:
工资总额由标准工资和津贴补贴构成。公务员的标准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公务员规范性津补贴三个部分构成;机关工勤人员的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机关规范性津补贴三部分构成;事业单位职工的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中小学教师、护士提高10%的工资、特殊教育学校15%的特教津贴也列入计算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的离退休费及各项津补贴的总额作为计算房贴的基数。
四、特殊岗位津贴及其他补贴的计算口径
经过人社部门批准的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纪检津贴、公安干警警衔津贴、检察官津贴、法官津贴及其他特殊岗位津贴;实施绩效工资后保留的各项补贴;机关公务员通信补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后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Ⅱ 事业单位退休后应发的房补为什么没有了
“房补”,不同地方的叫法也不一样,有的地方叫补充公积金,有的地方叫提租补贴,还有的地方叫住房补贴。 房补属于地方性补贴 ,因此各个城市对于“房补”的发放政策都是不同的。
对于经济比较好的省份 ,比如江苏、浙江、广东等, 很多地市都是有发放房补的 ,和住房公积金一样按照全年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发放,一些地市这两部分加起来一个月就有大几千元。但对于经济较差的一些省份或者地市,房补一个月只有几百元,甚至很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根本没有见过房补这种东西。
对于退休人员是否继续享受房补,不同地方的政策也不同。江苏省级机关是还有继续发放房补的 ,按照上一年的月均收入的125%为基数进行发放。但是一些地市,对于退休人员是没有再继续发放这块补贴了;还有一些城市,房补总共只发二十年。
对于题主所说到的退休后应发的房补没有了, 房补本来就不是一定要发放的 。所以,如果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其他退休人员是否还有, 如果大家都没有了肯定是当地的政策有所变化 ,如果只是自己没有了,那可以找退休前的单位的人事科问清楚。
印象中,发房补,或者享受住房补贴、住房优待,是上个世纪和本世纪初期的事情,最起码有十五年以上,再没有听过这个名词了。目前,还继续发放住房补贴的,除了新疆等偏远地区,和部分住房库存量过大的城市,为了拉动经济增长,对公职人员采取“成本价售房”等补贴措施外,就只有各大城市为了“抢人大战”,为技术引进人才提供的一次性住房优惠或者补贴了。
如果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工资中,有住房补贴、电话补贴、高温补贴、取暖补贴等,或者精神文明奖、科学发展观奖等类似于年终奖的一次性奖励,多半的基本条件和发放范围,都是要求“在岗在编”的正式职工,临时合同工等编外人员,和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在发放范围。
有这些额外补贴和年终奖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都要求地方财政“量力而行”。一方面,这些支出是由地方财政承担的,省级以上财政不予补助,也不能从“转移支付”中支出;另一方面,只有地方财政收入有富余的情况下,才能酌情发放,如果地方财政吃紧,这些补贴和年终奖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行发放。按这个要求,发不发、给谁发、发多少,都是由地方政府决定,由地方财政负担。其程序是由人社部门负责提出发放计划,由政府会议决定后,由财政部门负责执行。
由此可以看出,发放补贴和奖金的,是地方财政收入情况良好的经济发达地区,财政困难地区少发或者不发。发放的范围、标准等的决定权,也在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无关。
事业单位在职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和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包括绩效工资,边远地区津贴。在扣款栏中分为扣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不管是在职人员或者是退休人员,其工资中根本没有房补这一项,也没房补这一说法。我认为题主所说的房补,应该是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按在职人员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按照应发工资的12%从个人的工资扣取,称为个人部分,单位再按相同的金额进行配套,称为单位部分。不管是单位部分还是个人部分,每月都将公积金一并存入单位为个人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主要用于职工购房或房屋装修用于住房贷款或装修贷的抵押,也可以一次性提出弥补职工购房资金或装修资金不足的问题。
由于这项政策的实施主要是解决在职职工在购房时资金不足的问题,为稳定职工的工作,鼓励职工购房而实施的一项政策,退休人员没有。退休后,由于单位不再给退休人员配套住房公积金,因此退休人员可以一次性将公积金取出,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
总之,除住房公积金之外,也没有其他的房补之类的补贴了。因此,题主所说的房补应该就是住房公积金,这项政策只有在职人员享受,退休人员没有发放。因此退休后就没有住房公积金了。
事业单位房补是叫做住房公积金。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一般情况下,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不得高于工资的12%。购买住房或租房的时候可以根据有关手续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退休的时候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取出。但是,公积金只是在职人员的福利,退休后便不再缴纳公积金,所以,住房公积金是为了鼓励买房而设立的专项,在职工买房或装修等可以凭证明支取,如果没有提前买房,退休时一起归职工所有,但从交纳到退休一般有30多年了,算下来也没有多少,按通货膨涨算,钱基本贬值了,如果提前买房,还可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
人到退休,人都老了,按规定也没有什么买房的意愿了,公积金不交了,反而收入少了很多,因为单位不再贴钱了,表面上退休工资比以前拿到手的钱多了,其实是少了。
事业单位房补是什么补贴,难道在职时就有房补吗?
不论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在职时缴纳的保险基本都是一样的,就住房补贴方面,也就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 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 住房公积金,每月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一般情况下,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不得高于工资的12%。购买住房或租房的时候可以根据有关手续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退休的时候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取出。但是,公积金只是在职人员的福利,退休后便不再缴纳公积金,所以,题主说的事业单位房补到底是指什么补贴?
就当前部分地区公积金政策来说, 除了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公积金外,单位还会缴纳一定比例的补充公积金 ,比如在天津地区,单位除了按照12%缴纳公积金外,还会额外缴纳百分之十几的补充公积金,这样算下来公积金缴存比例差不多可以达到工资的30%以上。这部分补充公积金有人也称之为房补,但是补充公积金在退休后也不再继续缴纳。
所以说,题主所说的事业单位房补有可能就是指补充公积金吧,补充公积金在退休后当然也就不再继续享受了。 不过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除了正常的工资外,还会为职工发部分房补,但是房补的数额比较小,也就几百元钱 ,但是这些情况只在极少数的地区存在,大部分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应该是没有房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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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附近县市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据说发了房补,但我们市没有发,去年到市信访局等职能部门咨询过,当时各部门负责人都表态从2019年开始发,但至今没兑现。
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是,根据本人级别所享受的住房面积,(是福利分房所得的房产)不足部分,按一定此例所给的补贴款。如一个处级职称应享115平方,而实际居住90平,所差25平则给予补贴,这些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事业单位补贴资金来源不同,分全额拨款,由政府出,差额拨款由政府,单位分别出,而自筹单位则由单位自已出。所以执行情况,不大相同。
退休后90%的老人和原来单位无关,是社保局发养老金。只有10%大国企,公务员队伍,有钱企业,有退管办,退休人员可以去问问……
房补不归社保局发。而是由原单位发。有规定的发,没规定的不发。
事业单位退休后应发的房补为什么没有了?其实在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缴纳五险一金以后,房补就是一个多余的产物,住房公积金就是解决大家的住房问题,既然有了住房公积金,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甚至有的国企还要发放房补呢?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我国从80年代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以后,那种在单位工作,依靠单位建房、分房的 历史 就已经结束,取而代之的是住房的商品化,即由供给制改成了市场化,为了促进房地产的发展,推动住房商品化,于是在所有的企业中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质就是单位筹集一点,个人提交一点,共同构成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模式。有了住房公积金,特别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比较高的单位,职工买房基本上不用自己花钱,购房的首付款可取出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每月的按揭贷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再申请部分商业贷款,这样每月几千元的房贷,每月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就可以还贷。
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自古以来就是几家欢乐几家愁,那些单位好的,在央企、国企工作的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住房公积金就高,但是那些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就比较可怜了,有的住房公积金很少,有的甚至没有住房公积金,所以住房公积金成了单位的一项福利,收入差距在不同的单位、不同的行业之间越来越大。除了住房公积金以外,不少单位还搞起了住房补贴,住房补贴不但国企有,机关事业单位也有,其实补贴的不是住房,也成了一项变相的职工福利,这样尽管每年的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但是各地财政包袱却是越来越大。
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下发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要和企业一样,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这一金不是职业年金,而是住房公积金。有了住房公积金按道理住房补贴就该停止了,但是不但没有停止,不但在职人员要发,甚至连退休人员也要发。住房补贴制度就是一项少数人分享财政资源的不合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住房补贴并没有纳入社保统筹的范围,而是属于统筹外支付项目,既然是统筹外项目,那就是有钱可以发,没有钱就可以不发。因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自从办理退休以后,其养老金是由社保部门统一计发,社保部门计发的只有统筹内项目的基本养老金,而各种各样的补助还是由原单位承担。由于退休人员退休后,财政不再按照在职人员办理拨款,事业单位除了自收自支的以外,财政全额支付的事业单位,是没有能力再承担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等额外补贴的。
住房补贴的目的,就是补贴住房,既然大家都买了住房,有的甚至有几套住房,凭什么还要发住房补贴呢?特别是有了住房公积金以后还要发住房补贴,更是一种不合理的制度。最近中央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制度,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清理不合理的统筹外补贴项目。我想随着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住房补贴终将会退出 历史 舞台,所以事业单位退休后,应发的住房补贴没有了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你已经退休了,而且有了几套住房,凭什么还要住房补贴呢?
综上所述,住房补贴制度,特别是在事业单位缴纳 社会 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后,住房补贴实际上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对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后,住房补贴属于社保统筹外项目,所以没了住房补贴属于正常的范畴。
Ⅲ 事业单位退休房补标准
1、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
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Ⅳ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办理住房补贴申领条件有哪些
其实对于在退休以后的住房补贴都是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当然在事业单位上班的人们也是需要在退休时办理住房补贴,办理后才给与发放,并且这个也是属于个人的利益问题。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办理。那么我就来介绍一下有关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办理住房补贴
其实对于在退休以后的 住房补贴 都是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当然在事业单位上班的人们也是需要在退休时办理住房补贴,办理后才给与发放,并且这个也是属于个人的利益问题。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办理。那么我就来介绍一下有关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办理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申领条件有哪些?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办理住房补贴?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
2、退休人员如果住房是单位分配的、也就是公有住房、应享受未达标差额 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按照以下顺序发放、无房户按月补贴、无房户一次性补贴、未达标差额补贴、级差补贴、退休职工排在在职职工前面。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申领住房补贴条件有哪些?
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凡易地安置自行解决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别增发一次性住房补助费。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2、一般是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住房补贴是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以上是我介绍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办理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申领条件有哪些?相信我们对于在事业单位上班退休后怎么办理住房补贴的问题,对于申请住房补贴的条件,我们也应该了解一下,这样有利于我们办理,不符合是不能办理的,所以办理前,多了解一下相关的办理申请条件和手续。
Ⅳ 退休人员房补政策
退休住房补贴政策如下: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住房补贴如何计算
1、按月补贴:按月补贴额=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其中标准工资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年度月购房的补贴系数为0.66。
2、一次性补贴:一次性发放房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十(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往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其中年度工龄补贴额为13元。
3、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其中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Ⅵ 退休人员房补政策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凡易地安置自行解决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别增发一次性住房补助费。未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 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对不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按照杭政 [2003]13 号文精神执行,即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与按 20 年计发标准的差额,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Ⅶ 事业单位退休后房补能拿多少
亲,很荣幸可以回答您的问题哟~事业单位退休后房补能拿多少如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Ⅷ 碑林区事业单位退休后有房补么
有。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民法典规定事业单位退休后还有住房补贴。退休人员如果住房是单位分配的、也就是公有住房、应享受未达标差额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照以下顺序发放、无房户按月补贴、无房户一次性补贴职工排在在职职工前面。
Ⅸ 事业单位退休后房补能拿多少
事业单位退休后房补能拿多少如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住房补贴也是一项地域性比较强的政策,一些经济发达的省市普通职工一个月就可以领到几千元的房补,而一些经济较差的地方连一分钱都没有。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
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Ⅹ 退休后住房补贴怎么算
法律分析:一、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 为便于操作,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中住房补贴的实施时间相一致,按照其离退休时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二、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点 为保持房改政策的前后衔接,切实保障教师职工的利益,对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间,按照计算房改工龄的时间核定,即凡享受住房补贴并在前在教师岗位的,可按实际到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凭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龄证明,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 三、未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 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对不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即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与按 20 年计发标准的差额,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