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员再任职两个月后签协议对吗
退休人员再任职两个月后签协议是可以的。
❷ 退休人员再任职条件
法律分析: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❸ 退休时享受待遇职务的任职年限
15年。以能领取养老金来计算,工作15年后才可以退休。根据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养老金需要缴满15年,并且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
❹ 退休返聘合同只能签一年么
法律并未对退休返聘协议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内或超过法定容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劳动合同意思自治,为自主选择,具体时间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但是为法律风险考虑,建议签订一年。
(4)职工退休后再任职时间扩展阅读:
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有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受劳动法及公务员法调节的主体设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员是不适用于上述两法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享受基本退休养老待遇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定条件,劳动者从而进入社会保障体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❺ 前任2月退休时间,后任什么时间能报职称
前任2月退休时间,后任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能报职称的呢。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称职称。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职称的取得方式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2019年《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出台明确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一)、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二)、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❻ 退养人员是否可以再次参加工作
您好
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00]文266号)第(一)条第4项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人员的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签订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协议。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人员,应按《福建省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比例向所在地社保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劳动部《关于严格掌握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通知》(劳险字[1998]3号)文中也规定: 企业对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要妥善安排,因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可以实行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按连续工龄计算,按一定比例发放工资,所需费用仍在工资基金中列支。离岗退养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费。
因此,退养人员可按其退养期间的月生活费作为其退养期间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其月生活费标准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本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缴费。
“内退”并不是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的概念! 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通常将“内退协议”看作为用人单位(企业)与职工之间“就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方式作出变更”的补充协议,即,职工不必上班上岗工作;单位给予发放内退工资(或生活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允许职工另外从事其他工作和获得收入,等等。只要“内退协议”不违法,通常,仲裁庭或者法庭可以认定协议对双方的约束效力,双方均应遵守。
您与单位的“内退协议至今到期,本人可以享受正式办理退休。现在省社保局对我的退休不符合条件,本公司不能按照当时协议书实施办理退休,而导致违约。”既然单位在协议中承诺为您办理正式退休,而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不符合退休条件,不予办理。单位应当承担这一后果的责任。
如果在“内退协议”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标准,您可以要求单位赔偿违约金,相反,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您若要求违约金,通常不会得到仲裁庭或者法庭的支持。建议您: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合同的履行,恢复原工作岗位及劳动报酬(工资奖金等)。这种诉请通常容易得到法律的支持(理由就是基于第1条的分析意见)。
重点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是合同法!)。注意: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内退协议”的约定内容、原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是否可以安排原有岗位的现状、以及本人是否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条件等等。 “内退”问题,现在并不普遍了,也只有老国企在九十年代末或本世纪初才有这种处理方式。
❼ 职工退休时截止上班哪一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具体退休的日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退休具体的时间主要是由各用人单位自己来确定的。严格的单位要求员工上班到出生日的前一天,在过生日的当天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宽松的单位则要求员工上班到过生日那个月的前一个月的月底,从过生日那个月的1日开始就可以不上班了,有工作需要移交给继任者的,可以办理移交手续。
❽ 职工退休后还可继续任职吗
可以,但是单来位不会再给缴纳社保了。自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❾ 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