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辽宁省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沈阳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根据辽宁省退休人员丧葬费的计算标准计算。
1.辽宁省退休人员丧葬费的计算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乘辽宁省2021年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为3588元,对应的2022年丧葬费标准为7176元。
企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丧葬费计算标准是一致的,也就是说,辽宁省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的丧葬费标准均为:7176元。
2.辽宁省退休人员抚恤金的计算标准
退休人员抚恤金的计发月数计算标准,与缴费年限挂钩:上限为24个月,下限为9个月。
辽宁省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的上限为:24乘3588=86112元。
辽宁省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的下限为:9乘3588=32292元。
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费和抚恤金,都要从社保基金支付。
⑵ 鞍山市丧葬费最新标准
一、最新丧葬费标准
1、丧葬费的计算标准
一般情况下,丧葬费包括两种:
一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丧葬费,计算标准为: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各个省份不一样,可以到各个省份的统计局或者各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查询);
二是因工死亡中的丧葬补助金,计算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可以到统筹地区统计局官网查询,统筹地区指统一筹集、管理社会保险的地区,一般是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丧葬费主要包括费用
1.运尸费
2.火花费
3.购买普通骨灰盒
4.一期骨灰存放费
5.雇请抬丧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
6.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⑶ 爷爷是鞍钢退休职工,亡故后丧葬费什么标准还有无工资补贴
鞍钢退休职工因病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鞍山市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支付3个月丧葬补助费和10个月一次性救济金(抚恤金),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月支付生活救济费。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辽宁省劳动厅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部分保险福利待遇支付办法的通知》
辽劳字[1996]196号
三、 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丧葬补助费,按上一年本市10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辽劳社发[2008]85号
一、企业离休人员及符合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后,其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辽宁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22号)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相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执行。
二、企业职工、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其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企业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并随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变动进行调整。
三、企业职工、退休(职)人员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系农村居民的,按其农村所在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低于原各市确定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发给。
⑷ 鞍山市丧葬费最新标准
法律分析: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法律依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
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二条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三条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⑸ 鞍山退休职工丧葬费办理咨询
法律分析:一、办理条件
凡按月享受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已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和未退休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
二、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
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
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8、除以上材料外,离休人员死亡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离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离休人员“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意见有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
10、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受理时限、办理程序、部门和联系电话
1、法定工作日。
2、领取丧抚待遇的,由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社保局办理领取手续,由社保局养老待遇给付业务员受理此项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⑹ 辽宁鞍山丧葬费2022
2022年辽宁省退休人员丧葬补助标准是多少,农民可以领丧葬补助吗?接下来跟我一起来看看相关详情!
一、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费标准
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统一全国各省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
1.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2个月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2.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24倍。即:9~24个月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由此可知:参保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关。
下面以2022年辽宁省丧葬费和抚恤金为例,仅做参考。
(一)计算标准
根据辽宁有关数据显示:2021年辽宁省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46元,折合每月3091元。具体见下表:
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3588*2=7176元。
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上限标准:3588*24=86112元。
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3588*9=32292元。
(二)申领材料及流程
辽宁省各城市申领材料和流程,略有差异,下面以大连市为例,仅供参考。
申领材料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退休人员本人或领取人的银行卡(折)复印件、死亡证明(或承诺书)等。具体申办流程如下:
三、辽宁省城乡居民丧葬费标准
根据辽宁省有关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
也就是说:辽宁并未统一法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的具体标准,而是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比如经济发展水平,退休人员数量、社保基金支付能力等),自主确定是否建立丧葬补助金制、自主确定丧葬补助金的标准。
下面以沈阳市为例,仅做参考。
根据沈阳市有关要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参保人死亡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补助标准为3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写在最后:
1.对于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费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抚恤金上限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倍,抚恤金下限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
2.对于辽宁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全省暂未制定统一的丧葬费标准。比如:沈阳城镇居民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标准为去参保去世时基础养老金的3倍。
3.对于既没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也没有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无法领取丧葬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