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济宁市退休职工工资每月什么时候发放
济宁市退休职工工资每月月底发放
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版发部分近期权将补发。调整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实行待遇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这是自2005年以来我市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全市19.7万企业退休职工。
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由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三部分组成。定额调整按每人每月125元增加,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⑵ 济宁市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⑶ 2016年济宁市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方案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内》,总体调整水平为容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山东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⑷ 济宁市3月办的退休手续,为什么到7月才能领退休金,求各位大神讲解一下。
没钱
⑸ 济宁市职工到了退休年龄什么时间才能办完手续
法定退休年龄前15天提出退休申请,法定退休年龄前就会审批结束,在退休人员审批表签字确认,法定退休年龄年月日的次月发放退休养老金。
⑹ 企业下岗工人60岁后怎样办理退休山东济宁曲阜
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问问吧。60岁已经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了。
⑺ 济宁退休人员每年都需要认证吗
济宁退休人员每年都需要进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这是国家的统一要求,只是有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
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第四十六条
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对退休人员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发待遇时,主动告知退休人员应每年参加资格认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组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国有资委、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
《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3)16号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死亡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活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4〕8号
三、制定程序,规范管理开展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一般应包括以下程序:
(一)确定认证时间。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⑻ 2016年济宁市任城区企业退休人员验证通知
居住在本地的,社保发放的退休人员待遇证、身份证、户口等前往居住地街内道(乡镇)劳容动保障事务所以及县级以上社保机构进行认证(伤残人员由家属到社保部门登记后,由社保局统一时间段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居住在异地的,在本地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及生活补助人员退休人员,生存认证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此表可自行复印空表保存备用),到异地居住地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险工作机构或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再寄回到参保地社保机构。
⑼ 山东济宁退休人员死亡后怎么处理后事
山东省济宁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丧葬补助费1000元;
二、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
三、有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每月发给定期生活困难补助410元/人。
法律依据
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
《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劳发[1993]343号
一、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费。其标准为: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2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按《劳动保险条例》赔偿: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总工会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
鲁劳社〔2003〕53号
经研究,决定对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总工会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2〕74号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460元、410元、360元(详见附表)。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⑽ 济宁 退休人员 社保卡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看看黑龙江医保在济宁联网回没有,如果联网了的答话,就可以济宁医院报销,否则就报不了。另外退休了可以办理一个长期异地就医申请,这样的话在济宁的医疗费用报销会高点,以后报销也不用每次回去黑龙江申请,报销方面的话也可能方便很多。具体的要咨询参保人所在地社保局,可以网上找到社保局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