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双职工下岗45周岁是否可以退休
不能因为是双职工下岗,而45岁退休。
只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女性才能45退休。
B. 双职工,一个厂内退休,一个单位解体买断工龄退休,请问独生子女奖励两人全给吗
两个人应当全给,是国家拨款。但确实有的单位不给,不合理。
C. 双职工退休独生子女费怎么发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不过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法律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D. 夫妻双方是双职工的退休后都能领取房屋修缮费吗
是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 呼和浩特市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有关劳动政策的若干规定
一、改制企业原则上应全部接收原单位职工,不得随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符合经济性裁员规定的,应按法定程序办理。二、改制企业用人主体没有改变,只是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合并、分立或资产所有者变化等原因,用人主体改变的,应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应不少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完的期限。三、改制企业对于不愿回本单位工作的原停薪留职人员,以及招收、调人企业后由于本人原因连续30天未上岗的人员,均可解除劳动关系。四、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企业应鼓励职工自愿投资入股,但企业不得强迫职工出资入股,更不得以此为由硬性安排职工下岗。五、改制企业中双职工有一方下岗或失业的,现役军人配偶以及单亲家庭职工等,一律不得裁减下岗。六、改制企业不得与以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职工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四)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七、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应实行分类分流:
(一)破产企业下岗职工,可根据个人自愿,实行一次性辞职分流。职工辞职后不再保留原企业职工身份,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本人工作档案统一移交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保存。如重新就业时,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辞职工龄年限不再连续计算。
(二)企业在转制过程中,不愿辞职分流的职工,也可与原企业脱离人事关系,带资由原企业主管部门再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托管分流,一般托管期限为3年。3年后托管期满,应解除托管关系。解除托管关系后,仍未能就业安置的下岗职工,按失业和社会救济对象对待。
(三)企业在转制过程中,被兼并企业的富余职工也要实行下岗分流,兼并企业应负责被兼并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经费。安置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兼并企业地区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安置费一律拨付至兼并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统筹使用。
(四)凡实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的减员增效企业,应坚持企业自行消化为主,社会安置为辅的原则,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办法,妥善解决本企业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八、改制企业要积极实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九、改制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转业、转岗训练,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专项使用。十、改制企业要妥善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逐步建立以人工成本管理为主要内容,以集体协商方式确定工资水平的分配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不得为扩大分红而压低职工工资水平,要按市场劳动力价格合理确定工资水平,防止工资侵蚀资本,但知识、技术专利和经营管理等生产要素要参与收益分配。十一、企业结存的工资储备金属于职工所有。改制时可以转为“职工股”,也可用于职工的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十二、改制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规定,在政府制定的工资指导线范围内,围绕基准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十三、国有独资或国家控股的企业,要普遍实行经营者年薪制,建立经营者收入与企业规模、经营难度、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十四、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险费,应在改制前清偿完毕。十五、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工资政策。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其工资。十六、企业不论采取何种形式改制,都必须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参加社会保险。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下岗职工,包括下岗后从事其他劳务与原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退养人员,以及停薪留职期限未满、请长假、外借、外聘人员,均由改制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十七、跨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包括跨行业、跨地区)联合的企业,各联合企业原来的社会保险关系不变。十八、参加养老、失业保险的企业,改制时需要将离退休人员与原企业分离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足费用。特殊情况可按3年时间分期缴足。
F. 4050社保补贴是3年还是4年
作为社保机构原经办人员,我来解答一下。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是我们人社系统日常工作中咨询、办理最多的一类业务,也是给广大老百姓带来真正实惠的一项政策,切实减轻了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保的经济负担。
“4050”社保补贴其实是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里涉及的一类人群, 除了男年满50,女年满40之外,其他诸如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夫妻双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 等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享受。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办理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 社会 保险, 政府将补贴所缴纳 社会 保险费的一半 ,各地可能略有不同。
按照大多数地方的政策, 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最高享受年限是3年;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享受至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最高享受4年11个月) 。在我所在无锡市,还对上述第一类人额外照顾,规定3年内不能实现稳定就业的,该项政策还可以延长一年。
新人律师,很高兴分享我的观点!
4050社保补贴是3年还是4年?对城镇职工社保缴费的具体细删,原有单位的在职职工所缴费用是由企业应负担20%,个人仅要缴费8%,而所遇到下岗职工又未能参加再就业,故而社保成为了一大困难,只是 社会 普遍问题,在这样要缴 社会 养老保险的问题摆在现实生活中的时候,政府即采取了一大举措,提出照顾所谓4050人员因缴纳 社会 养老保险的金费,指出凡是4050人员因下岗且无稳定职业的在家,可以免缴社保费的50%,时间定为三年,如三年即将退休还可以延长一年,但必须要重新申请。那么对第一次的4050人员的社保免缴也同样自己申请,通过所在社区核实,公示,交人社部门审查通过。最后根据各地所缴的比例免缴50%的标准。当然只里各地的政策是有所不同,所减免的比例有所不一样。总之不管免费多少,只里也起现了政府的关怀,作为4050的人员应有一个感恩的心!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4050社保补贴是3年还是4年?
一般都是享受3年4050 社会 保险补贴,如果享受结束时符合继续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的条件,可以申请延长享受补贴到4555 社会 保险补贴;
如果中途年度审核不符合规定人员同时也会取消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所以一切都是可以商量的;
接下来我们以天津市为例,具体说明一下:
目前有很多地区都有这种 社会 保险补贴,不过据网友反映,很难办理;
首先我们要符合享受4050 社会 保险补贴规定:
一般是指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因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成员,或者低保家庭成员;
各地区针对4050 社会 保险补贴政策不同,所以大家可以到所在的街道社区,详细咨询是否有这种 社会 保险补贴;
根据当时国家解决“下岗职工”的困难,确实制定了一些有关“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各省市所在地政府,也制定了有关政策,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给予帮助。
而“40-50”社保补贴的具体是怎么办的?
首先是所在地政府,每年7月份以后,有户口所在地的社区;通知辖区内达到“补贴”条件的“下岗职工”,让他们准备好申请材料,并填写好表格,统一交到社区初审上报,市(县区)人社局,报税务、财政局审批;给予“社保缴费全额”的补贴,期限三年。
政策还规定,男1958年以前出生(含58年)的下岗职工,后以灵活就业身份,续缴灵活就业社保的,不断欠社保费的;财政先补3年,后继续续补至退休止。
女1968年以前岀生的下岗职工,以灵活就业续缴灵活就业社保的,先补贴3年,后继续补贴至退休日止。
(此项政策,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就是这样执行的,我家属1968年出生,已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首先要本人自愿申请,以灵活就业身份,并续缴“灵活就业社保”的,而且在续费期间不断欠社保费的“下岗职工”,地方政府财政对年满女40岁以上的、男50岁以上的“下岗职工”,给予3年“灵活就业社保”缴费补贴,补贴额多少,参照所在地的“补贴政策”;正常情况下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60%档次”的全年缴费全额,给予约45%的社保补贴,医疗保险同样享受补贴3年。(本人是双职工下岗家庭,在第一批补贴时就享受三年补贴,那年家属41岁,我43岁,是2009年至2011年;但是家属是1968年出生,正好达上“大龄就业困难”救助政策,一直补贴到2018年办理退休时止,共享受“社保补贴”9年多)
那时具体申请手续是:
每年下半年所在地政府、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公布“下岗职工4050社保补贴”政策条件。
①:凡下岗职工女年满40岁、男年满50岁时;或夫妻双职工下岗家庭,有一方达到条件的,可以同年同时申请“4050”社保补贴3年。
②:下岗职工首先要自愿填写表格,以灵活就业身份再就业,并自愿续缴灵活就业社保,并且按年按时缴费,不欠费不断缴费,如以前有断欠费情况,想获取补贴,必须要先补齐断欠社保费。
③:女性年满40岁以上,男年满50岁以上,夫妻双下岗的,可以允许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补贴。(我就是这样申请补的)
④:一年一申请一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b: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c:第一年申请还要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取书”复印件。
d:照片2张
e:那时没有社保卡,需提供指定的银行卡(存折)。
f:填表一式二份,包含社保缴费栏,医疗保险缴费栏,详细填写好后,交给所在地社区即可。
g:每年年底补贴金发放到位。
如果你是下岗职工,由于种种原未及时申请4050补贴,但是你还未办理退休时,可以先完善以前的社保缴费手续,不断欠费的,仍可以在退休前申请4050社保补贴,直到办理退休日期止,余下年限不重复向前补贴。
正常情况下,都是符合政策,给予4050三年补贴。(男1958、女1968年(含)以前的除外)
亲身经历,记忆犹新,永世不忘!
4050社保补贴,现在已经改成4555社保䃼贴了,就是交纳养老保险的下岗工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的前五年,女45周岁,男55周岁,每年可以领取社保补贴2196元,期限是5年,退休以后就不可以领了。
4050人员,通常又称为就业困难人员。他们可以享受到我们就业部门的 社保补贴,如果他们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参保,还可以申请到灵活就业人员补贴。
通常我们大家说的社保补贴,就是指灵活就业人员补贴。一般情况,每个人申请灵活就业人员补贴,只能申请三年。如果是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初次申请人员,可以享受补贴到退休。 一般没有四年的有关情况。
不过各地的政策不一样,补贴标准也不一样。比如说青岛市目前每人每月300元。而北京市,平均每月都达到了六七百元,个人只承担不到300元。
遇到拿不准的情况,建议咨询下当地的12333,它是地级市人社部门的政策咨询电话。
楼主你好,我们国家确实有社保补贴这项政策。但是社保补贴这项政策,不单单是针对4050人员的一个补贴。
它是针对所有符合社保补贴标准的任何人群。也就是说,任何人群,只要是以个人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的社保。在临退休五年的时候都可以享受这一社保补贴的待遇。
一般情况下,社保补贴是连续五年的。也就是说在临退休五年,可以直接享受到退休为止。所以就完全可以,在临退休五年申请社保补贴一直到退休为止。
一般补贴返还的比例大约是70%左右。也就是说你交费是1万元的话,那么补贴返还大约是7000元左右。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4050人员,指的是年满40周岁的女性人员、年满50周岁的男性人员,这些人员由于年龄大了且又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在职场上也就无竞争力了,正常就业也就成为了一大难题。
为了缓解这些人参加职工 社会 保险的缴费压力,各个省市都相继推出了针对4050人员的 社会 保险补贴政策,有的城市的补贴力度较大,有的城市的补贴力度较小,有的城市的补贴时间较长,有的城市的补贴时间较短。
年龄是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的一个基本门槛,有的城市规定女性要年满40周岁、男性要年满50周岁,有的城市规定女性要年满45周岁、男性要年满55周岁,有的城市规定女性要年满48周岁、男性要年满58周岁,年龄越大门槛也就越高,所能享受到的 社会 保险补贴时间也就越短。
有的城市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待遇的时间为两年,有的城市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待遇的时间只为三年,有的城市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待遇的时间有五年,有的城市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待遇的时间可以达到八年,有的城市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待遇的时间可以长达十五年。
天津对于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人员,及城镇低保家庭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75%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其他经认定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5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的期限为三年,期满自行终止。
男不满55周岁、女不满45周岁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灵活就业 社会 保险补贴。达到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人员,仍然从事灵活就业的,可以再次申请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其中,对于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可以在享受期满后,申请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也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不超过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待达到享受月数的次月,再申请享受 社会 保险补贴。
北京的 社会 保险补贴政策在全国那是最为宽松的,对于4045人员更是如此,年龄门槛低且补贴时间长待遇高,非常为他们着想,这在全国是最好的 社会 保险补贴待遇。
4050社保补贴大部分都是最长享受3年,只有距离退休不足2年时,可以延长至退休,也就是说理论上最长可享受五年社保补贴。
我国的4050社保补贴政策是当年为了缓解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压力,出台的一项救助政策,当年国家进行改革,为很多职工买断工龄,由于年龄大了,缺乏技术等原因,很多下岗失业职工找不到工作,只能靠打零工度日,生活陷入了困难,为了解决这些人的生活压力,防止出现 社会 矛盾,针对男50,女4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费用的60%予以报销。
国家对4050人员的补助政策挺多的,比如免费的就业培训,个人创业可以申请优惠贷款,办理营业执照可以免除费用,并且免营业税等等,对录用这些人员的企业也给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企业优先聘用4050人员。
我是七叶,一个社保问题专家,希望我的解答帮你解决实际问题,欢迎关注。
4050社保补贴也叫做灵活就业人员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3年补贴,离退休不满5年再去申请可以享受到退休,接近5年,但是中途不能中断,中断的话就只能享受3年了。
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低保户)、零就业家庭、征地人员、农民满足条件都可以申请相关补贴;
年龄: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
前提条件: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从事灵活就业,例如做家政、个体工商户打零工、开网约车;
补贴内容: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都可以申请补贴;
补贴金额:地方不同补贴标准不同,有的地方补助自己缴费金额的一半,有的是三分之二。
申请步骤:
1、到社区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农村户口可以到就近的社区办理,有的地方要求需要有失业证,可以和失业登记同时办理。
2、带上就业合同到就业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登记,所需资料户口本、身份证、雇主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到社区申请补贴,每年的1、2月份或者是6、7月份申请,一年申请1次。所需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养老保险存折、职工医保缴费银行卡。
注意自己有营业执照的是不能申请4050补贴的,但是配偶可以申请;此政策是先缴费在补贴的方式,并且要提前一年开始缴费和合同备案。还有一点虽然职工医保可以申请补贴但是必须和养老保险一起申请,单独申请是不可以的。
根据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是女性55岁,男性60岁,所以我的建议时女性满50岁、男性满55岁是再去申请是最好的,这样享受补贴的时间就可以有4年多不足5年了,如果刚满40、50岁就去申请的话就只能享受三年不划算。
G. 双职工下岗的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版业、事业单位、和党权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H. 双职工下岗有什么补偿吗
劳动法对补偿没有特别的规定。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如果是双职工,应该向公司提要求,争取有一个不被裁掉。
I. 双职工同时下岗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吗
国家没有这样具体规定, 但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裁员要考虑家庭情况,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