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务员退休后兼职最新规定
公务员退休后兼职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休后三年内,到本人业务范围回外的企业答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退休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㈡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兼职规定
如果员工想要兼职的话,只能在退休之后,员工在辞去公职或者是退休后三年内,如果想要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或者任职,员工必须先向原来的单位报告,而且需要员工准备兼职或者任职的企业出具兼职或任职理由说明材料原单位按照规定审核并且获得相应组织的同意之后,才可以兼职或者任职。
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是不可以在外面兼职的,如果被单位发现,在外面兼职情节比较轻,单位会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比较重的话,会给予员工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是撤职的处分。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兼职规定
㈢ 公务员退休后兼职最新规定
1、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外打工取得的劳务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因为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五险一金,不再有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扣除。
2、《劳动合同法》对兼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项规定,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对于劳动者兼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不提倡兼职。
(3)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可见,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从事兼职劳动。
㈣ 领导干部退休后三年兼职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不得超过1个;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㈤ 公务员退休后兼职规定
退休兼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外打工取得的劳务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因为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五险一金,不再有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扣除。
2、劳动合同法对兼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项规定,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对于劳动者兼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不提倡兼职。
(3)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可见,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从事兼职劳动。
3、兼职入职法律的一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对于一个企业,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的话,这些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来的。这也是你对你的权益的一种保证!兼职也应尽量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以法定方式确定劳动关系。如果因无合同而被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奖金的情况,最好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具体的待遇问题。
对于退休兼职,我国只规定了退休公务员在退休的2年内不得从事原工作单位以及其他相关营利性组织的工作,其他的企业员工我国没有明令规定,但是在兼职期间获得的工作还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㈥ 退休人员兼职收入怎么交个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扣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包含退休工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企业与聘用的退休人员有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说双方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企业支付给其的工资就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这一项目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而且企业聘用的兼职人员,每月支付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说退休人员兼职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兼职人员在工作单位要兼职满一年,并且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该费用是由用人单位进行代为缴纳。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 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返聘职工如同时符合“退休人员再任职”的各项条件,则返聘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税;如不同时符合,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㈦ 退休领导干部兼职规定
法律分析:退休领导干部兼职主要规定如下:退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业任职;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经批准到企业兼职的,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办理退休;在企业办理退休手续后,也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到党政机关。
法律依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 一、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和在地方换届时不再提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业任职。 二、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 三、经批准到企业兼职的,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 四、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应当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办理退休;在企业办理退休手续后,也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到党政机关。
㈧ 公务员退休后能否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
法律分析:可以,但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那么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体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