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条件
非京籍户口在北京办理退休要满足四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干部一般为机关单位干部,对于大部分普通参保人员无需考虑,还有就是一些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及干部身份,需要由档案审核。
2.社保账户不是临时账户男性50周岁后,女性40周岁后缴纳的即为临时账户。就是说男50周岁前,女性40周岁前,需要在北京已经参保。
3.退休年龄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15年及以上,其中10年是在北京缴纳的。4.由单位办理退休这条需要提示下,目前非京籍户口在北京办理退休,需要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也就是说,满足以上条件后,在退休之前的一段时间,是需要正常在北京参保的。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拓展资料:
退休职工的丧葬费发放标准,是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该丧葬费一般由死者的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但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Ⅱ 北京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法律分析:1、写申请:《提前退休申请》,需本人提出申请(有模版),登记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及电话。
2、照片:提前退休收6张,(提前退休申请表4张、医保手册内页1张、退休证1张),照片要求:同底1寸彩色照片。
3、审查本人档案,主要检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以及从事特殊工种的名称,从事的时间;(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且从事该工种的时间满10年,有些工种满8年也可以)占地转工的审批手续,缴费年限,招工审批表。
4、身份证复印件2张,盖公章。
5、整理档案,可以装订成册,放进专门的档案盒.这样比较美观,方便携带
6、把退休人员的社保卡收回,以便更新卡内信息。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