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南退休工资调整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计算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职业年金、取暖补贴)的2.6%计算增加。
2018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② 河南启动中人待遇核算
法律分析:一、各地应尽快梳理出本地尚未核算正式待遇的退休“中人”名单,建立台账,与参保单位结合,逐一核实并登记尚未核算的原因。
二、曾经有企业工作经历人员且按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各地应根据豫人社办〔2018〕102号、豫人社办〔2018〕141号等文件规定,安排专人指导参保单位及人员,尽快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曾经有企业工作经历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核算工作规范》(附件1)要求,参考《机关事业单位曾经有企业工作经历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填报示例》(附件2),规范开展正式待遇申领核算工作。
三、曾经有企业工作经历人员当年应参保缴费但未参保缴费的、以及此前虽已参保缴费但缴费时段不足的,各地应准确解读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核算政策(缴费年限的长短与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本人正式待遇),主动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结合,积极指导参保单位及人员按照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规定开展补缴工作。
四、各地应在向参保单位及人员讲明我省缴费政策、待遇核算政策的同时,配合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大征缴力度;把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工作做为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头等大事,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工作支持,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并上解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确保待遇核算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工作中遇到其他特殊情况,影响到正式待遇核算工作推进的,各地应及时向省人社厅、省社保中心报告,力争10月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底前退休“中人”的正式待遇核算。
六、近期我省将全面启动2019年1月以来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工作,各地应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前督促参保单位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提前向财政部门申请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提前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预案。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核算工作,事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近一段时间以来,省人社厅、省社保中心尽最大努力为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目前政策框架体系基本完备,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更加明确,工作方法更加优化。各地一定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站位,把底数核清,俯下身来,持之以恒,压实责任,采取“盯人”战术强力推进。该项工作列入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考核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③ 河南省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
2016年6.5%、2017年是5.5%左右。
2018年估计调整3%~5%左右。各地政策有一些差异,2018年各城市的政策要2018年7月左右才公布。
④ 河南省退休年龄新规定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一)达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国有企业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简称特殊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退休。集体企业职工参照执行。其他曾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员,其原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1.特殊工种严格按原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种目录执行,严禁扩大范围,严禁不同行业企业之间比照执行。
2.特殊工种的认定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准,本人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情况记载不清楚的,应当通过提供工资表、特殊岗位津贴费补助表等能够说明情况的相关原始材料予以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参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且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44条规定办法提前退休:
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⑤ 河南省2018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怎样规定的
河南省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应该是与全国一致的,即截止到2017年底前退休人员普涨工资,平均涨幅为5%。
⑥ 河南2018年退休金上调出台吗
出来了,就是来没有公源开发布,也不知道啥原因?是不是暗箱操作,怕见阳光,不然方案出来了,为啥不敢在网上发表。方案出台晚不说,又不敢在网上发布,人社厅长是你干啥吃哩,你是人民的儿子,还是人民是你的儿子?你是为人民服务,还是叫人民为你服务?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的2018年退休人民调资方案,根本没有突出多缴多得,与年限挂钩,进行调整,在事业人员,根据没有按年缴费的长短,工龄的长短,这一项。外省突出了工作年限,多交多得,与效益挂钩,河南难道忘了,去年调整事业没这一项,今天事业调资仍没有这一项,与人社部文件精神相悖。
⑦ 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最新消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⑧ 豫人社【2018】30号文件内容2018年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
河南省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大体是,定额调整45元。交费年限每一年1.3元。基本养老金企业按1.6%,机关事业按2.2%上调。年令65至69涨2O元,7O至74涨25元,75至79涨30元,80至84涨35元,85至89涨50元,9O岁及以上涨60元。调整后不到1000元增20元增后不能超过1000元。军转干部涨后达不到平均数涨到平均数。7月底发到手。
⑨ 河南省2018年退休工资调整细节
北京2018方案
每人每月普涨元
目前,北京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为3770元/月,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近4000元。
据介绍,北京市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运行平稳,当年基金收入1945.4亿元、支出1153.7亿元、结余791.7亿元。此次调整后人均增长210元左右,与去年基本相当。这也是北京市第26次连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今年为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采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就是首先给每个退休人员普惠式增加一定数额的退休费,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都将增加45元。
同时,2018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待遇偏低适当多加钱
北京将退休人员2017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770元(含)~527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同时,如果退休人员按照每档的标准发放后还低于下一档调整后水平的,将进行差额补足。例如,养老金调整前处于“3770元(含)-5270元以下”档位的,调整后低于3830(3770+60)元的,将补足到38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