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员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法律分析: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按照规定计入福利费,该福利费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② 离退休人员福利费能否税前列支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作为职工的延期福利,财务处理时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支出时应该有费用真实发生的凭据或收款人签收证明,发票抬头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不影响该费用的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③ 退休职工能否享受原单位发放的福利有何依据
从理论上来说,单位职工或者是工作人员,只要办理了退休就和原来的单位没有关系了,所以原则上是不能享受原单位发放的福利。但各个企业不同处理方式也不相同,只有一些少数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退休后是可以享受原有福利的,对于不发放的单位,也没有任何政策或统一的规定要求发放。
总而言之,法律上并没有对原单位给退休职工发放福利这一点做任何规定,对退休职工而言发放福利是锦上添花,不发放福利也是情有可原。
④ 员工退休以后还算是原单位职工吗还能享受员工的福利待遇吗
员工退休以后,仍然是原单位的职工!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没有任何讨论的余地。至于享受员工的福利待遇问题,那要按离退休人员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去落实。下面具体列举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详细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1,员工退休以后的管理服务,仍由原单位负责。
退休员工退休工资,移交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管理,那只是国家为了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所采取的统筹管理办法,根本不影响退休员工是原单位退休员工的组织属性。而医疗保障也是采取统筹管理,更不影响退休人员是原单位退休员工的组织属性。至于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可以按照个人意愿转移到自己居住地党组织,这是各级组织部门为方便退休人员管理的一种好办法,更不影响退休人员是原单位退休员工的组织属性。
所以说,对于员工退休以后,是否还算原单位职工这个问题,实在没必要提出如此疑问,其实就是不懂政策问题,更不是一个很低端的问题,请大家不要在这个问题上进行毫无意义的争论了。至于退休以后是否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问题,那是各地各单位按照国家关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政策进行落实的问题,也没有什么可以争议的事情。
⑤ 公司给退休工人慰问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工会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应该计入工会经费,而不是职工福利费。
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其中,工会经费可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主要在四个方面: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因此,对于工会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慰问金)
贷:库存现金
(5)退休人员工资可以算福利费吗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⑥ 企业退休军转干困难补贴属于工资福利待遇吗
不属于,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工会发给退休人员的慰问金,如果工会经费单独核算的,可以计入到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科目,如果不单独核算的,可以计入到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退休慰问金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作为职工的延期福利,财务处理时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支出时应该有费用真实发生的凭据或收款人签收证明,发票抬头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不影响该费用的列支。
⑦ 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是否计提职工福利费
不计提。即不包含在福利费计提基数工资总额之中。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记入管理费用,而不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核算。
新准则规定,企业福利费据实列支,不再计提。如果年度发生额超过工资总额的14%时,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超出部分还原所得额,缴纳所得税。
⑧ 支付的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应在福利费中列支吗
不是的,福利费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率提取的,是用于在职职工的福利方面开支的。
⑨ 2月退休能享受当年福利费和工会费吗
2月退休能享受当年福利费和工会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职工由于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不再属于单位的职工,也不再属于单位工会组织的会员,不再参加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活动,不再缴纳工会的会费,工资总额已经不再纳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在按照工资总额提取的工会经费或是福利经费,自然也就不包括退休人员。
⑩ 按规定,支付的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应在福利费中列支还是管理费用呢
按规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属于劳动保险费,应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管理费用是指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
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会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
劳动保险费
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会费
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其它费用
原税法(2008年1月1日废止)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营业)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现税法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