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职工医保退休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医保退休后能享受的待遇,具体如下:
1、医保退休后待遇为退休后按月划拨退休养老金5%的医疗费,并且享受终身医疗保险;
2、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3、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
4、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5、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6、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7、可以轻松减免相关费用和时间的花费。
职工医疗保险购买条件如下:
1、需要是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有工作单位;
2、参保人的年龄需要在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前。
职工医疗保险一般由单位办理,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目前,单位按在职职工上月缴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7缴纳,个人按本人上月缴费工资的百分之2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② 企业职工退休后医保怎么缴纳
法律分析:
1、退休前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如果在退休前已经办理了职工医疗保险的,那么在办理退休时,如果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可采取一次性补缴的方式缴清,办理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退休后逐年缴费,直到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为止。如果在办理退休前医疗保险只缴纳了几年,一次性补缴需要花好几万,一时拿不出这么钱来一次性补缴,那么可以选择办理退休后逐年缴费,缴费基数还是按照每年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和退休前的缴纳方式是一样的。通过逐年缴费达到参保地规定的缴费年限后,不再缴费,也可以终身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③ 职工医保退休后返钱吗
职工医保退休后会返钱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纳一定年限就可以终身享受医保退休待遇。多数地方的情况是,男性缴满25年、女性缴满20年(各地略有所不同)。
满足医保退休条件的,医保中心每年就会划拨一笔钱到你的医保卡上,划拨的金额与个人的养老金有关。
社会保险是属地化管理,具体能返多少钱,每个地市的政策略有不同。
每年医保中心都会划拨一笔钱,然后按一定的比例发放到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供其就医、购药时使用。
拓展资料:
职工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主要形式有:
(1)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
(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
(3)大集团、大企业自办。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因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具体规定是:
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企业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财务监管,防止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④ 退休后职工医保还能用吗
能用。职工医保,职工在退休后满足医保缴纳年限的,不需要继续缴纳医保费,如果在退休好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清后即可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缴够规定年限退休之后即可不用缴费终身享受医保待遇,退休之前已经缴够年限的还是需要继续缴费,一旦缴费中断了,那么中断次月起就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一.在办理退休的时候,职工医保一般分为三种处理方式:
1.首先是医保缴费年限达到当地规定的退休年限,那么可以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在退休后无需继续缴纳医保,也可以享受报销,还能收到每月的医保返现补贴。一般是在办理退休手续次月后,携带医保卡、职工退休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缴费和年限的核定。
2.第二种是缴费时间不足,但是差的年限比较少,一般是建议补缴,补缴费用根据当地的职工医保缴费水平确定。
3.第三种是缴费年限差太多,比如当地规定缴费满25年,职工只交了5年,一下子补缴20年的医保,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退休后医保卡怎么使用
1、医保最主要的用途就是门诊看病付钱。
2、医保还有其他用处,可以用这些钱在定点药店买药(非处方药物),医疗器械,体温计和血压仪等这些这些辅助检查设备。还能给体检等自费项目缴费等。
(一)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二)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以下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⑤ 职工退休后医保还需要继续缴纳吗
已退休的人员还要缴纳医疗保险分为两种原因:第一种是参保人已办理退休手续,但自己的职工医保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退休后是不能享受终身的医保待遇,需要缴纳到最低年限才可以享受。第二种是个人虽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但缴纳的是居民医保,并不是职工医保,需要每年缴纳医保直到达到法定缴费年限为止。按照规定,退休职工不再缴纳医疗保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医疗保险是一种对公民患病时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这并不像养老保险,只有在退休之后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基本上从开始缴存医疗保险之后,那么公民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了。而在退休之后不需要继续再交纳养老保险,那此时要想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在报销标准中,一级医院不需交纳起付标准费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⑥ 职工医保退休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可以轻松减免相关费用和时间的花费。
一、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退休后不需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退休后原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已无在职职工参保缴费时,不影响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二、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仍需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个人按照个体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或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以上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足规定年限,缴费标准为:退休时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9.5%×应缴月数,一次性缴费后个人账户记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拓展资料:
参保职工退休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款
1、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仍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无需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国家对最低缴费年限尚无统一规定,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一般为男职工三十年,女职工二十五年。经济较发达统筹地区规定的缴费年限比较短,如北京,男职工为二十五年,女职工为二十年。
2、参保职工退休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的年限,补缴费用包括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相差的期间内,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医疗保险费用。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只要你达到男性25年、女性20年的缴费年限,退休后按月划拨退休养老金5%的医疗费,并且享受终身医疗保险。
⑦ 职工医保退休后每月返还多少
法律分析:
有的地方是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返款的,而有的地方则是根据本人养老金的一定比例来发放,有的地方甚至只是每个月按照固定的金额来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在办理完医保退休后,每个月医保基金会向个人的医保账户打款的,这笔钱的发放标准各地是不一样的退休了医保要办手续。手续如下:1、向市医保征缴窗口提交材料,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由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核算缴费年限;3、由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移送征缴科科长审核;4、由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打印缴费单;5、申请人至财务室缴费;6、办理委托银行代缴手续。1.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只要你达到男性25年、女性20年的缴费年限,退休后按月划拨退休养老金5%的医疗费,并且享受终身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
衍生问题:
医保报销怎么算?
1.门诊报销比例:(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⑧ 企业退休人员医保新规定
2022退休医保新规定如下:
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脊搭悔单铅凳银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槐宴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樱正工的家属医疗粗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
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只要交纳15年职工医保,退休后就能终身享受医保,而且个人不用缴费。退休人员的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明显比在职员工好很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枝大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⑨ 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其中,职工医保累计缴纳满当地规定年限,那么退休后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不用再缴费;居民医保缴费水平低,是个人缴费和国家补贴相结合,没有退休待遇,需要每年缴费。
关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各地并不统一,而且很多地区男性、女性的年限也有差异。比如目前北京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标准为男性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
武汉为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上海的累计缴费年限比较短,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根据本法规定,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主要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