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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死亡退休职工

发布时间:2023-01-20 03:24:54

A. 浙江省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法律分析: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B. 浙江省企业退休职工抚恤金领多少个月

浙江省企业退休职工抚恤金领多少个月
企业退休死亡新规定:因公牺牲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C.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丧葬费养老金如何进行补助

重要消息,紧急通知: 如果家里有退休职工去世,一定要注意及时领取这四笔钱,一旦错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大家尽早了解,尽早领取这四笔钱,解决眼前的麻烦才是重中之重。

生老病死自然规律,不少人在工作期间都购买了职工社保,退休以后如果去世,下丧葬费,养老金该怎么办呢?怎么领取呢?

如果是企业职工或者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一般在丧葬费方面都有补助,而补助的标准从三方面来看。

①、丧葬费补助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一般都是按照你们当地市区的上一年度的 社会 平均工资一次性补发给你,一般都是按照五倍的方式来补给你。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王阿姨的丈夫,企业职工退休人员,最后因为去世,他们本市上一年度 社会 平均工资是5000元。

那么按照五倍的方式来一次性补发所领取的丧葬费补助就是: 5000(元)*5(倍) 25000(元)。

你们当地上一年度的 社会 平均工资越高,那么补助的丧葬费也就越多。

②、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这个意思是说,如果该退休人员死亡,他的亲属比如父母一般都会补发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物价补贴的发放。

再举一个例子。

张阿姨的丈夫去世是退休人员,那么张阿姨就会有一笔生活困难,补助金以及物价补贴金,其实就是一笔生活补贴,补贴的标准是按照你们当地的生活困难补贴金以及物价补贴金来发放,如果你们当地生活困难补助金是每月300,那么每月就有300。

而这笔钱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领取必须家属已经退休,没有任何的劳动能力,也就是说,家庭没有任何工作方面的收入来源,一般这种情况下都能领取到。

③、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举一个例子。

王大爷就只剩下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身边没有任何亲属,如果王大爷因为去世,然后他是职工社保退休人员,那么每月他的妈妈就可以领取生活救济费。

领取救济费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来补发。

如果说当地的企业职工困难,补助标准在每月230元,按照200%来补发,那么每月就可以领取: 230(元)*200% 460(元)。

像这种必须是孤身一人才能够领取,如果是有子女,还有其他的直系亲属是不能领取这样的生活救济费。

丧葬费的补发标准,每个地方都有不一样的政策,而且还跟退休人员在岗级别来决定,像普通职工和机关单位,发放丧葬费的标准肯定又是不一样。

而我大伯在河北唐山,他们那边的丧葬费是3100元,基本普通单位事业退休是x20,机关是 40。

所以光从这点就能看出,每个省份都有一定的差距。

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并不知道,丧葬费怎么领取?需要什么证件来回跑?特别的麻烦。

像这种领取丧葬费只需要三种证件,大家一定要记住。

①、去医院看一下死亡证明,然后去你们户口当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一下死亡证明注销,这是第一种必须要的证件。

②、必须要拿火化证明,而这种火花证明,必须要在你们当地火化尸体的殡仪馆开一下,该退休人员已经火化的证明,凭借火化证明前去领取丧葬费。

③、一般这种情况都要向该去世的退休人员,本职企业单位申请报表,由社保所提供的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最重要的一点,社保所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者与死者之间的关系,证明这是非常的重要。

所以以上三点就是领取丧葬费的证件也是必不可少的东西,特别是最后一点,一定要注明领取者跟死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注明清楚,那么是无法领取的。

企业单位所缴纳的社保一部分纳入 社会 统筹基金账户,一部分纳入个人账户。

而社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向男性职工60周岁退休,那么他的个人账户里面的余额可计发的月数有139个月。

如果说你工作期间所缴纳的社保标准是按照100%来缴纳的话,缴纳25年,那么你的个人账户余额肯定不少,退休以后一定要注意。

如果说该退休人员已经去世,个人账户还有余额,那么这些余额可以一分不少的退回该老人的子女,所以大家一定要计算好老人领取养老金的时间。

有没有139个月?如果没有那么个人账户里面的余额,肯定还有不少,这个手只需要出一些死亡证明,以及和老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就可以领取这笔养老金。

以上的只是参考,因为每个省份之间的差距和政策标准都有所不同,但是有一点,只要是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那么肯定有丧葬费,各种补助以及养老金的退还。

一般这种情况下都需要以上三种证件。

所以只要按照你们当地的政策来办理证件领取养老金和丧葬费,绝对不会出任何的问题。

万一139个月过后,该退休人员还活着,是不是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呢?

答案:错误,接着发放银行金。

因为像职工社保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一部分纳入 社会 统筹基金账户,一部分纳入个人账户,而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根据你的退休年龄来计算计发月数,如果是139个月,那么这139个月所发放的养老金基本上都是个人账户里面的钱。

就算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发放完毕,也就是139个月以后也不会暂停发放养老金,将换一个方式,接着发放养老金,将个人账户改为统筹账户,大家可别忘了我们所交纳的社保,一部分金额在红账户里,所以发也是发统称账户里面的钱。

所以以上就是丧葬费以及养老金的退还方式,大家一定要记住。

一定准备好以下这种证件,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卡,社保卡,这些都要注销。

尸体火化以后,记得一定要在火葬场,开火化证明和火化时所需要费用的收据。

丧葬费是在职(退休)人员平均工资的三个月标准计发,抚恤金是夲人22个月的工资。

我父亲今年4.20去世的,工龄四十三年,退休工资二千九百多 ,火化后去社保办理手续,火葬和抚恤金共38760元,还要扣除四月份的已领退休金,六月份一次性打人我父亲社保卡。没有清单,社保人员只说这么多,按政策办事。

企业退休职工去逝,他的丧葬费和血金、工资一起综合起来计算的,一共两万元左右,别的什么都没有。但是,国企和央企计算方法更高,事业编制和公务员更无法去比了,双方悬输几倍,这太不公平了!

这个问题,应该是分地区,每个城市和地区不会是一样的。就拿我来说吧!我家住在哈尔滨,我父亲是去年七月份去世的,在世时工资是3000多,伤葬费和抚血金,一共就一万块钱,火化和一些乱七八糟的费用一共是花了7000块,没有摆桌,只是一些自己家人吃顿饭。

社会 保险法对企业退休职工去世的丧葬费等补助有相关规定:

但是每个地方的标准和政策不一样,详细情况需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咨询!

这个问题应由官方答复一个较为标准的计算方法,因各位读者答复此问题时各位的情况不同,万人千的样,谁都不清楚,百姓盲然。

不是说今后退休全归到社区了。那如滚丧葬费等等一些福利还会有吗?还有一些大病企业工会会给以一些困难补助这些也都还能有吗?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有什么待遇:

一:本人社保账户没发完的余额、全部归死者的法定继承人领取;

二:原企业(单位),本人企业年金账户的余额、全部归死者的法定继承人领取;

三:死者医保卡上的余额、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通过医保部门、取出现金;

四:退休职工死亡以后,央企及部分国企、有另外的丧葬补贴费、慰问金;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失去劳动能力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弟妹、有生活补足费(抚恤金),具体数额、是企业自定;

五:社保部门支付的丧葬费:2000元、或者社平工资的2个月标准,各地的标准不同;

六:社保部门支付的、一次性抚恤金:当地社平工资的3个月一10个月的下标准不等,各地的标准差异较大,;


特大消息,重要提醒: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现在有了变化,有些人只能发3个月,但是有一些达到惊人的24个月。如果不清楚政策,很可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损失。

最近不少省份都转发了,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嘱待遇暂行办法》丧葬费和抚恤金到底有什么变化,为何相差这么大?发放标准又是什么?


现在的企业职工都购买了养老保险,而养老保险中有一项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规律,每个人都需要经历。而这一笔养老金也可以说是人生最后的一笔,它的存在也是为了解决后顾之忧。


丧葬补助金怎么发?

只要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无论是因病还是自然死亡或者非自然死亡,他的遗属都可以领取一定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我们都知道养老金的多少主要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缴费所处的地方有关。 而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也是同样的。

根据财政部和人社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嘱待遇暂行办法》各个省市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个地区的具体方案。

那么丧葬补助金到底有多少钱呢?

具体的要看当地所发布的文件来进行计算,我们接下来以浙江省为例来说明。


按照浙江省有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我们可以知道。浙江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照死亡时浙江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来发放的。


根据网上查找,2020年浙江省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为5225元。如果是往年的政策,那么丧葬补助金将为月人均收入的三倍。而现在由于新政策的实施改为月人均收入的两倍,也就是10450元。


如果想要知道当地具体的丧葬补助金为多少?那么就需要去查找当地的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居民人均收入才能得到具体的数据。


但是具体的丧葬费发放要与当地的具体政策为标准,有一些地方的丧葬费,它有一个规定的数额。比如江苏淮安规定为20000元。


现在很多地方推出“ 丧葬改革 ”,如果直接将去世用土葬,那么在一些地方是无法领取丧葬补助金的。


抚恤金又是怎么计算?为什么有些人仅发放五个月,而有些人却高达惊人的24个月?


之前的抚恤金是按照供养亲属人数(直系子女人数)来进行发放的,一个人则发放六倍,两个人则发放九倍,三个人或以上的最多发放12倍。


为此很多人都觉得不公平,一个人供养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抚恤金还是最少的。


现在新政策并不是按照之前的标准来进行发放,其实之前的发放标准,认定手续就比较麻烦,操作起来也非常不方便。


新的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按照缴费年限来进行发放的,发放的基础也是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相关。


缴费年限不满五年的,发放月数为三个月;

缴费年限超过五年,但不满10年的,发放为六个月;

缴费年限超过10年,但不超过15年的,发放九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发放月数增加一个月;

缴费年限达到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而这些是面对那些在职的人员, 如果是已经退休的人员,每领取一年的基本养老金,到时候抚恤金就减少一个月,但是最低发放月数为九个月。


还有一点就是,参保人员(包括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城镇职工社保的)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当他的缴费年限不足五年,他的遗嘱待遇标准不能超过他个人缴费总数。


举例说明


还是以浙江省为例,老王是企业退休人员,在今年9月份去世,养老保险缴费刚好达到15年,但是他已经领取了五年的养老金。


根据政策,我们可以计算出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九个月。按照当地的发放标准,应该能拿到抚恤金:5225 9=47025元。


九个月怎么来的?


这九个月是因为他缴费15年,对应发放9个月,而他领取了5年的养老金,应该发放的标准为九个月,减去五个月为四个月。可是最后有一条:最低发放标准为九个月。


我们再举个例子。


老李,在今年9月份去世,养老保险缴纳了36年,一共领取了20年的养老金,那么最后他的抚恤金也是发放9个月,最后他的亲属能够领取到的抚恤金也是47025元。


那么这个里面的9个月又是如何计算的呢?


根据发放抚恤金的标准,缴费超过30年的,按照24个月来进行计算。可是他实际领取了20年的养老金,根据相应的计算,20个月减去20等于4,而最后一条最低,因此也是按照9个月来进行发放。


无论是在职职工还是退休的职工,去世后,除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之外,还有一些可以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


按照养老保险的发放标准,我们可以知道,当退休人员或者是在职职工去世了,缴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里面的余额是可以继承给直系亲属的。


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是根据退休时间,按照月份来发放的。如果是60岁退休,那么他的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可以发放139个月。


如果退休人员在没有领取完139个月的养老金就不幸去世,那么个人账户里面还是有一定的余额的。


这一部分余额是可以直接退回给去世人员子女的,而且余额里面哪怕是补助还是利息,都会分文不少地到子女的账户。


写在后面


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在无论是丧葬补助金还是抚恤金的发放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而且也更加合理。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多少,主要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职工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而且还与自己参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有联系。 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缴费年限越高,抚恤金就越多,而它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


虽然每个人都不愿意面对死亡,但是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规律,也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


随着各项政策的完善,养老金的各个内容也逐渐更加贴切实际。


但是现在各个地区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之间的差别也有一些大,有些人仅有几个月,而有些人却能满额。虽然这笔钱活着的人用不到,但是也能给亲人留下一点安慰,希望未来差距越来越小。


D. 绍兴市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有什么

法律分析:绍兴市2022年丧葬费的标准为:其标准为绍兴市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该丧葬费应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果退休职工本人没有直系亲属,那么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同时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 浙江省离休干部丧葬费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一、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离休干部去世后丧葬费按照如下标准发放:
(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对离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如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
三、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3、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公布前,实际上还有一种赔偿实际损失的办法,这就是按照丧葬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F. 浙江企业退休职工丧葬弗怎么计算

在浙江省,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为:
1、丧葬费为4000.00元;
2、抚恤金按缴费年限计算,满15年的为10000.00元,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增加抚恤金1000.00元,最多增加15000.00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就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7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按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含)至15年(含)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其遗属按《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4〕224号)、《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6〕175号)规定的标准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五、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改制前已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下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按照上述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低于事业单位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改制后企业在原提留的经费中予以补足。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出台新规定时按其规定执行。

2013年112月31日

G. 浙江省地质堪探队退休工人死后还可以领多久工资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可以领2个月的工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其中,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H. 浙江衢州市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有多少费用好那

衢州市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如下:
1、丧葬费是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是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250元、220元(博兴)、200元、180元。

I. 浙江参保人员退休前去世,家属有多少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分析:有。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丧葬费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J. 浙江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法律分析: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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