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员异地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
社保门诊是可以报销的。
1、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2、急诊结算: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1.首先,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2.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4.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衍生问题:
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1、参保人如果要报销的,那么可以携带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就诊经过医生的诊断后,可以开具入院证明。2、住院。3、报销的材料包括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病历本、入院证明、检查报告更资料原件到当地社保部门报销。
㈡ 退休职工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70%至95%比例。如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的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国家建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疾病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㈢ 退休职工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怎样
一、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1、70%至95%比例。如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的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㈣ 退休老人异地门诊可以报销吗
退休人员在异地生活是可以回户口所在地报销的。首先在户口所在地填写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医疗保险申请表,拿到居住地选择一家三级医院,一家二级医院,分别盖印,再到居住地社保中心盖印,然后返回户口所在地医保中心。就可以在居住地住院回户口所在地报销了。
㈤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最新政策
关于退社保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个例子:已退休人员不能转移社保和医保。 一、退休后异地医疗费用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1、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的人员,不再转移 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如果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可提供异地的银行账号,向 领取养老金 社保机构申请每月将养老金划入异地开户的银行账号。 2、按照有关规定,只能在纳入医疗保险的社保机构享受 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长期在异地居住,可以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二、退休后医疗保险转移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只有属于跨省流动就业的人员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已退休人员无法转移,医疗保险也是如此。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规定,城镇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㈥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最新政策
医保异地就医政策·5大变化
1、跨省异地看门诊,医保报销范围扩大
以前去外地看病,即使已备案,有些地方也报销不了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门诊的费用。
而随着此次《通知》的发布,已经明确了今后将会有更多医院可以报销普通门诊和5种慢特病门诊费用。
5种慢特病门诊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起,以上这些本需患者自行承担的门诊费用,医保就可以报销了。
2、备案地、参保地将双向享受报销待遇
在此次《通知》发布之前,不少城市对于异地就医的规定是:如果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就只能在外地(参保地以外)使用医保,要是想回到参保地(大多是老家)使用医保报销,就必须先撤销异地就医备案,比如广州、廊坊等地。
一些地方还不支持随时撤销备案,有的会要求一年后可撤销,这种情况下,回到参保地看病,医保可能就报销不了了。
这在《通知》中也做出了新规定:长期跨省居住的朋友,以后只要在备案有效期内,无论是在备案地、还是参保地看病,都能用医保报销了。
3、外出突发急诊来不及“备案”,视作已备案
《通知》规定,将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且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4、允许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之前对于长期在外地生活的人,大多地方要求,在住院前就必须办好备案,否则医疗费不允许直接报销。
《通知》中对此也做出了调整,允许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即“先住院、后备案”,并且只要在出院缴费前补办好备案手续,就不影响医保报销。
5、长期跨省居住、一次备案长期有效
之前各地对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异地就医备案时效期,各有规定。有效期1年、3年、单次有效等等,各不统一。
《通知》对此做出了统一规定:
· 默认长期在外省居住的朋友,办理一次异地就医备案后长期有效;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且有效期内不限制就医次数,不会再出现看一次病,办一次备案的情况。
注意,《通知》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政策落地情况可能会有先后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