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参战人员退休政策
国家对老兵的相关优抚政策如下:
1、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
2、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3、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通过特殊保障和必要的优待使退役军人尽快达到或者高于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国家对参战人员退休待遇的规定:没有统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个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补助金。
补贴分发已经离队的退役军人,由原军队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以下简称“转移凭证”)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两份邮寄给本人,并将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汇给本人。
退役军人收到转移凭证和补助资金后,将其中一份转移凭证交给安置单位,待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启动后,由安置单位按规定申请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㈡ 企业退休参战人员专项补助
法律分析:国家对于参战优抚人员退休待遇没有统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个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补助金。关于参战优抚人员退休规定有:1、首先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是在当地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标准基础上没人每月增加50元,不够的当地财政会进行补足。
2、每个地区的发放的补助情况也不经相同比如北上广 江浙沪福建山东辽宁等九个省(直辖市)是按照40元人/月进行安排的补助。还有其他省市按照60元人/月,内蒙、新疆、西藏、宁夏、云贵、重庆、青海等是按照80元人/月进行补助。新疆生产兵团的补助相对来说高一点(100元人/月)以上地区如果不足的部分会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补足。
3、参战退伍/退休人员还享受1-2次/年的免费体检,乘坐公共公交车火车国内航班等交通工具和全国旅游景点都享受30%的优惠。
4、免费给予参战/退休人员90㎡/人的住房也可以折现补偿。
5、对于参战退伍/退休军人在军事行动中导致伤残的也根据制定的抚恤金标准原则执行,中央财政还对北上广 江浙沪 山东 辽宁 福建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40元人/月标准进行补助资金安排。
6、曾经还对全国所有企业已经退休的参战/退休人员在个人现有养老金的基础上,上调了10%的比例。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 劳动模范称号, 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㈢ 参战企业退休人员补助最新标准
参战老兵退休可享受哪些补助?
【1】参战老兵退休后可享受到退休抚恤金,抚恤标准按照国家建立统筹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给付。
【2】参战老兵退休后可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3】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4】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给予优惠。
【5】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优待,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帮助。
目前,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参战老兵退休后都是可以享受到上述补助的。除此以外,退伍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到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发放进行计算。总的来说,军人退役养老保险由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退伍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到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发放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㈣ 本人是参战人员,有工作单位,但已退休了,能响受参战待遇吗
如果你是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就没有参战待遇。因为机关事业单位退版休人员的养老金权待遇大幅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
如果是在企业退休的参战退役士兵,就可以享受增加养老金10%的参战待遇。各地对转业干部、参战退役士兵的待遇政策差别很大,建议你到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去咨询了解。
希望采纳。
㈤ 参战人员退休后有参战补贴吗
法律分析:
没有。参战退伍老兵退休后,取消了参战补贴,也没有建军节、春节的慰问金。理由是,退休后有了稳定的退休金就不再享受两参补贴了!那些在企业退休的转业干部们却享受退休后的补贴,不论是否是两参人员,据悉已经超过千元/月。这些转业干部退休后的补贴远远超过两参人员的生活困难补贴。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十九条 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㈥ 参战军人退休待遇
1、首先,根据《军人养老优惠条例》的规定,在当地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标准的基础上,没有人每月增加50元,当地财政将补足不足。2、每个地区的补贴也不一样。例如,北京、上海、广州、浙江、上海、福建、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40元/月安排补贴。其他省市按60元/月补贴,内蒙古、西藏、宁夏、云贵、四川、重庆、青海等省市按80元/月补贴。新疆生产兵团补贴相对较高(100元/月)以上地区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部门补充。3、退伍/退休人员也享受1-2次/年免费体检,乘坐公交车、火车、国内航班等交通工具享受全国旅游景点30次%优惠。四、免费参战/退休人员90人_/人们的住房也可以折现和补偿。5、退伍军人在军事行动中造成残疾的,也按照制定的养老金标准原则执行。中央财政还按照40元/月的标准,安排了北京、上海、浙江、上海、山东、辽宁、福建等9个省级直辖市的补贴资金。6、2016年,全国所有企业退休的参战/退休人员在现有个人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了10元%的比例。
㈦ 参战老兵从企业退休后是否与所有参战老兵享有一样待遇.
参战老兵从企业退休后是与所有退休的退役老兵享有一样养老金待遇的。
至于参战补贴(每月600元的)那是没有的,只有无业、无固定收入的参战涉核退役军人才有;
对于参战所有的立功、授奖的,除了军委命名的英模以外,那是对于社保局发放的养老金没有任何作用的。
㈧ 参战企业退休人员补助最新标准
国家对老兵的相关优抚政策:
(一)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
(二)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最重要,最核心的判岁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通过特殊保障和必要的优待使退役军人尽快达到或者高于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国家对参战人员退休待遇的规定:
没有统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个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补助金。
如何誉雹补发退伍军人补贴?
已经离队的退役军人,由原军队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掘虚睁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以下简称“转移凭证”)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两份邮寄给本人,并将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汇给本人。
退役军人收到转移凭证和补助资金后,将其中一份转移凭证交给安置单位,待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启动后,由安置单位按规定申请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参战部队的老兵退休之后肯定是享受一定的退休政策的,所以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必须要保证退休的老兵生活水平不能够低于社会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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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企业退休人员参战人员是否享受参战补助
有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在企业退休后,一律永久享受国家财政参战优抚补助的,而且会及时提高上调优抚补助标准。但是由于各地的生活水准不一样,所享受的补贴也会不同。
㈩ 企业退休人员参战人员是否享受参战补助
说是有一个11号文(年份不详),转业到企业的参战干部不应享受,退伍士兵享受。内复员到国家机关的容干部战士均不享受。我属前者,当年国企改革改垮了,破产了,失业了,但仍被取消。政策摆在哪,不管合理不合理,政策就是底线,得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