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市退休人员一次性住房补贴如何领取
1、首先一次性退休补贴是需要在退休前工作的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2、其次申报提交上去后主管部门会进行审核。
3、最后报同级人社部门进行核准后进行发放即可领取。
Ⅱ 退休后住房补贴怎么算
法律分析:一、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 为便于操作,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中住房补贴的实施时间相一致,按照其离退休时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二、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点 为保持房改政策的前后衔接,切实保障教师职工的利益,对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间,按照计算房改工龄的时间核定,即凡享受住房补贴并在前在教师岗位的,可按实际到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凭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龄证明,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 三、未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 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对不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即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与按 20 年计发标准的差额,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Ⅲ 退休后住房补贴如何发放
法律分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仍然是由原单位在统筹外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Ⅳ 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怎么算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根据市房改领导小组第 37 次会议精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有关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 为便于操作,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与杭政 [2000]13 号《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中住房补贴的实施时间相一致,即以 1999 年 1 月 1 日为时点,凡享受住房补贴职工在 1999 年 1 月 1 日前离退休的,按照其离退休时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二、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点 为保持房改政策的前后衔接,切实保障教师职工的利益,对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间,按照计算房改工龄的时间核定,即凡享受住房补贴并在 1994 年底前在教师岗位的,可按实际到 1994 年底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凭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龄证明,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 三、未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 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对不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按照杭政 [2003]13 号文精神执行,即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与按 20 年计发标准的差额,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Ⅳ 青岛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办理住房补贴申领条件有哪些
事业单位跟普通的单位不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一项额外的福利就是住房补贴的支持,但国家对于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政策并不宽松,也是要满足条件的才能享受领取的。职工在购买、建造住房或是满足其他的规定的条件时,可以支取其本人的住房补贴。
事业单位跟普通的单位不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一项额外的福利就是住房补贴的支持,但国家对于事业单位的 住房补贴政策 并不宽松,也是要满足条件的才能享受领取的。职工在购买、建造住房或是满足其他的规定的条件时,可以支取其本人的住房补贴。
青岛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办理住房补贴?
1、青岛住房补贴其实是国家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也就是将单位原来用于建房、购房资金转化为了住房的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2、“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青岛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90元/月,科级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3、按月领取的 购房补贴 ,青岛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技师可达1100元。
4、另外,青岛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青岛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申领条件有哪些
1、基本上是以 公积金 的形式。各个地方政府公积金占工资的比率是不一样的,建议楼主查下当地政策。
2、青岛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青岛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青岛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青岛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3、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青岛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住房补贴是 住房保障 的一种形式,住房保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个人认为,这是住房补贴研究的必要概念 框架 。如果将青岛住房补贴列于住房货币化分析领域,而将住房保障仅与廉租住房的供给相联系,就不仅模糊了住房补贴的属性,而且缩小了住房保障应有的概念范畴,甚至有可能将住房补贴的一种形式—— 廉租房 的提供与住房补贴割裂开来。
Ⅵ 离退休住房补贴最新规定
一、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
关于给予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有关文件依据一、国资厅发分配[2006]3号文件,不但没有禁止发放住房补贴,而且要求参照所在地政府机关公务员标准执行,取消住房补贴是违背政策规定的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6]3号)文件中对于住房补贴有明确的要求:参照所在地政府机关公务员标准,并结合本企业职工住房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确定。
2、《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执行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对房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规定。
二、国务院规定房改政策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省份的不同,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不能做为不发的理由
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字【1999】56号)第四条规定:按照房改属地管理的原则,驻济以外的省属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有关政策,中央驻济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第五条、调整职工住房补贴,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大住房货币分配力度,进一步增加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措施。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发放和管理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
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鲁财综字[2000]7号)文件中也要求: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做好计提和发放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落到实处。中央驻济单位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比例的通知》(鲁财综[2001]74号)文件明确指出,考虑到今后离退休老同志住房维护方面开支明显加大的新情况,为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受大的影响,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将驻济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比例,由现在的10%提高到35%,与在职人员一致起来。计发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仍按鲁财综字[2007]7号和鲁财综字[2000]30号文件规定执行。
文件还要求:驻济以外省直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比例,按照房改政策属地原则,一律执行驻地住房补贴政策和标准。
提高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比例,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有关规定作好发放工作。
三、任何企业都应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府的政策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章总则中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八条中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四、给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是企业劳动者劳动福利的延续,适应《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平等的“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总则中第三条规定: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Ⅶ 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凡易地安置自行解决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别增发一次性住房补助费。未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 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对不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按照杭政 [2003]13 号文精神执行,即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与按 20 年计发标准的差额,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Ⅷ 济南市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每平方米补贴29元。济南市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标准是每平方米补贴29元。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Ⅸ 退休后还有住房补贴吗
法律分析: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凡易地安置自行解决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别增发一次性住房补助费。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2、一般是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住房补贴是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规定事业单位退休后还有住房补贴,退休人员如果住房是单位分配的、也就是公有住房、应享受未达标差额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照以下顺序发放、无房户按月补贴、无房户一次性补贴职工排在在职职工前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Ⅹ 退休的人什么时候领住房补贴
关于住房补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识:
一是住房补贴是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全国各地取消实物住房分配后的政策,因此,全国各地凡时发放住房补贴的地方,都是以1998年作为分界点。
二是并不是退休干部都可以领取住房补贴,凡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享受过实物住房分配,包括房改房,联建房、团购房等福利房,并住房达标(按国家标准如科级95平方)的人员均不能领取住房补贴。
三是在职人员是以1998年为分界点,以我们当地为例,凡是1998年后通过公考公招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未享受或享受住房面积不达标的公务员才能享受,也就是说以下情况也不能享受住房补贴:(1)虽然通过公考公招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如果以前享受过实物住房分配且面积已达标,就不能享受住房补贴;(2)虽然现在有公务员身份,但不是通过公开考录,而是过渡性考试转为公务员(如招聘干部通过过渡性考试,转为录用干部;或事业干部提拔副科级干部后,转任为公务员也不能享受)的人员也不能享受。
四是各地方是否发放住房补贴是根据各地方财力来定的,我们这里就是市级公务员有住房补贴,区县及乡镇公务员没有。全国来看,也是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有,有的地区没有,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主要就是因为财力的影响。
五是住房补贴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以我们当地为例,先是离休干部,后是退休干部,然后是通过公考公招的在职人员,最后才是过渡性人员及事业人员。其中,离退休干部的住房补贴是一次领取,在职人员是按月发放,均列入财政预算。
答:
住房补贴属于地方性补贴,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各地政策不一。在职人员有的,退休人员当然也会有。不过略有不同:在职人员随工资按月发放;退休后,养老金由社保部门发,住房补贴由地方财政部门通过所在单位按月发。
据了解,在笔者当地,退休后住房补贴发放办法是:当年退休人员年底集中审批并报预算,第二年补发上年退休后部分,并开始按月发放。
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不是一回事。具体啥时候发,请咨询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
退休人员是不能领到住房补贴金的,因为国家已经取消了住房补贴制度,凡是退休人员都没有住房补贴。国家目前实行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时一次返还,并且注销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其中第三条子宫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2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②离休,退休的。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④出境定居的。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②③和四条不一定提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所以说对于有社保领取的人是不能领取住房补贴的,因为国家已经取消了相关的领取政策,这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所以说退休的老人就别再惦记着退休以后的住房补贴了。
住房补贴,最初是属于用人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并没有强制性。
后来由于企业改制等原因,很多企业早已经不执行了。现在已经基本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了。
根据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这就是我们最初住房补贴的来源。
住房分配货币化主要是指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分配。作为独立主体的企业理论上要把住房货币化的补贴发到工资里,但是结果可想而知。
当时规定,一套建筑面积6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格和双职工家庭的平均工资收入比在四倍以上的地区才可以发放。
住房增量补贴,是指将国家和单位每年用于职工用住房建设投资的各种隐性支出转换来的资金补贴给职工,用于住房消费,这属于改革性津补贴的内容了。
具体标准经过多次 历史 变化,现在已经很难考究了,而且各地标准都不相同。有的能够达到40%。
云南楚雄州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人均养老待遇达到5808元,其中统筹外支付的养老金和住房补贴等待遇达到了1800元。
退休事业人员仍然是享受这一部分补贴的。各地还有一些叫做提租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物业补贴等各种分化而来的补贴政策。
青岛市企业退休人员,也是享受一部分补贴的,其中房屋补贴是两元。这个房屋补贴可能跟住房补贴差得有些远。
有些时候,对比起来真的很无奈。
深圳市的房改住房补贴,每月是2400元到4600元。
像杭州市是退休固定价格补贴,应该包含了很多补贴内容。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仍然是由原单位在统筹外发放。而企业退休人员一般包含在养老金内,但是标准是相差很大的。
住房补贴开始属于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并没有强制性,后来改革了,很多企业不执行了,现在已经基本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了,所以呢,要根据地区来划分,有的地区是不会发放这种补贴的,所以呢,也有一定的规定说是一套建筑面积六十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格和双职工家庭的平均工资收入比在四倍以上的地区才可以发放,而退休事业人员是可以享受一部分补贴的,所以每个地区的补贴价格也是存在不一样的。
住房补贴属于地方性补贴,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各地政策不一。
在职人员有的,退休人员当然也会有。不过略有不同:在职人员随工资按月发放;退休后,养老金由社保部门发,住房补贴由地方财政部门通过所在单位按月发。
据了解,在笔者当地,退休后住房补贴发放办法是:当年退休人员年底集中审批并报预算,第二年补发上年退休后部分,并开始按月发放。
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不是一回事。具体啥时候发,请咨询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
涨工资,对于退休人员是最关心的。尤其是企业企业单位退休工人。相信同行的都有同感,就不细说了。不知道今年涨不涨?或是涨多少?大家不容易啊。
湖北省最它妈不是东西,把退休职工当垃圾,职工一退体什么都不管你,什么补贴都没有,也不管你死活,恨不得连那点退体金都不发。
后来由于企业改制等原因,很多企业早已经不执行了。以前机关事业单位有的还有这个待遇。不过现在机关事业编的也少了很多这样做的,根据前几年的相关政策,已经开始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也就是把的补贴发到工资里。可是结果不尽人意,具体标准经过多次 历史 变化,现在已经很难考究了,而且各地标准都不相同。有的能够达到40%
例如云南部分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人均达到5808元,住房补贴等待遇达到了1800元。
退休事业人员仍然是享受这一部分补贴的。各地还有一些叫做提租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物业补贴等各种分化而来的补贴政策。
青岛市企业退休人员,也是享受一部分补贴的,其中房屋补贴是两元。这个房屋补贴可能跟住房补贴差得有些远。有些时候,对比起来真的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