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2016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为什么不给涨工资
由于人社部2016年调整退休和在职收入两个文件规定的时间差,导致机关事业2016上半年退休群体被完全屏蔽在调整范围外,严重损害了该群体正当利益,主要有:一、同样都是参与2014.10.1工资结构改革群体,为什么只有2016上半年退休群体此轮不能涨收入?而2015等其他群体都照涨不误?这就导致自建立收入“正常调整机制”以来,唯独这个群体自2014.10.1以来长达两年多至三年不涨收入(且还一直被拖欠正常退休金)!直接违背了“正常调整机制”不超过两年调一次的原则!不要说等下一轮普调,因为与别的群体不公平差距已经造成!二、退休前上一次涨收入都是2014.10.1,到了2016年底,早退休几天2015退的涨了,晚退休几天2016下半年退的也涨了,唯独两者中间2016上半年退的分文不涨?这个逻辑说得通吗? 凭什么在2016上半年退休,收入就要因此既比前面2015年退的,也比后面2016下半年退的都要少几百块?三、2014.10.1以来反复说维护收入“正常调整机制”不超过两年调一次的原则,而2016上半年退休群体退休前已经一年多快两年没调了,按“原则”,本来就已经到了或接近该调整的时候了,却被政策划到了调整范围之外,从道理上讲显然受了损失,并且退休还不给调,还要等到下一轮普调,两个时间段叠加,就导致两到三年都没调的不公平现象!记得过去有惯例对退职退休人员在临退前都要给涨些收入作为补偿(基于民族尊老传统美德),那为什么不能让在职时已超过1年多没调整的刚退休群体参加本轮在职调整呢?那不就符合“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了吗?四、2016年上半年退休群体在2016年整个阶段,身份属性既有在职也有退休,是身份转换阶段,而按照两个文件时间规定,身份既不属于在职也不属于退休!难道说在2016年这个阶段身份竟失去了认同成了空白!按非此即彼“二元论”,显然在转换期间应该明确一个身份认同才对!而不能让转换期间身份没有了属性认同啊!五、不知所谓“当年退休当年不涨”是基于什么逻辑?退休前已经1年多近2年没涨且已接近该涨的时间,退休后还不给涨,还要推到下一轮普调,这不是雪上加霜吗?导致二到三年不涨收入,这不已经违背了“正常调整机制”吗?
Ⅱ 2016年企业退休工资还能涨吗
能涨。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新政策如下: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Ⅲ 2016年企业退休工人还涨工资吗
应该继续涨。一是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低、二是企事业退休人员之间工资差距大、三是当前物价上涨快、四是目前国家退休金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出台。所以2016年国家应该连续第十二次给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你说呢?
Ⅳ 为什么今年退休的人员不涨工资
还会涨的。
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Ⅳ 企业退休人员2016年是否涨工资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肯定是要上调的。这是政府2016年工作目标之一。但是具体上调多少,还没有公布。按照以往的惯例,平均涨幅在10%以内。所谓10%,是指当地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平均数。比如,某地区企业所有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只有2000元,10%就是只平均增加数值为200元。由于每个退休人员的退休时间、年龄、交费年限都不同,所以,在平均数值上,有的人多一点,有点儿增加就少一点。
Ⅵ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吗
2016年企业退休职工是否增加退休费目前尚无消息。
2016年退休职工是否增加基本回养老金答,目前尚无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文件规定,各地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2015年在职职工工资在增长,退休职工养老金应当有所增加。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都在2016年初,春节前夕,国务院才会对增加办法作出决定。
当前,人社部正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但新的办法出台还有较长的过程,基本养老金按在职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 增长不会改变。
Ⅶ 2016年企业退休工人还涨工资吗
2016年退休人员按6.5%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李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部《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从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具体方案还没有出台,请耐心等待。
财政部
《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2016年财政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