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省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2. 2021湖南退休金是什么怎么计算湖南退休金
一、退休金简介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二、湖南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
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
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拓展资料:
一、2021年湖南退休金上调
2021湖南退休金上调45元每人每月,那么一年就是540元,除此之外,还会增加缴费年限、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意思是这几类人每个月除了多领取45元的养老金,还可以领取额外的钱。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说,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去年这个数字是2.8元,涨了0.2元。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第三步是倾斜调整,四大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倾斜照顾,包括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工残退休人员。其中,高龄退休人员的年龄起点为70岁,70岁到80岁每月增加20元,80岁以上每月增长3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可以每月多涨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工残退休人员最低增加140元,不足140元按140元增加。举个例子吧,70岁的赵大爷,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是30年,养老金是3000元,此次他能涨多少钱呢?首先50元的定额调整,然后是30×3元=90元的挂钩调整,再就是她属于高龄退休人员,可以再多涨20元,那么她可以享受的上涨金额是160元,增加后的养老金达到3160元,涨幅是5.3%。观察湖南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有一个亮点值得点赞,就是倾斜调整人员范围包括4类人,比国家提出的两类人也就是高龄和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多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工残退休人员两类人。
3. 企业职工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企业退休工资的计算如下: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4. 湖南退休金计算
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 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 50 元。 (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 1 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同时,按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1.5%。 (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 2019 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 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3元;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4 元。 (四)在(一)(二)和(三)项调整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五)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5. 湖南退休年龄养老金如何计算,湖南养老金计算方法公式
湖南退休年龄养老金如何计算,湖南养老金计算方法公式
不少退休职工缺乏对退休养老金的知识了解,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亦不知道怎样得出的。对此,下面将详细为您说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养老金如何计算,工具/原料
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养老金如何计算,方法/步骤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养老金如何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养老金如何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养老金如何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湖南企业退休职工 养老金 如何计算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缴费工资;A1、A2……An-1、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001年起为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为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其中:对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An、An-1均取该年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An取该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2008年7月1日后缴纳的1996年1月1日后基本 养老保险 费,缴费基数应按到账时间合并计算后,用于到账年度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其中,退休当年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到账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补缴基数与退休上一年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后,用于退休上一年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对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小于4年的参保人员,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不得超过1.0,即:计算结果大于或等于1.0的,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1.0确定;小于1.0的,按实确定。
养老金如何计算,注意事项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计算是有方式可循的,退休职工可通过上述方式计算自己的养老金。
6. 2022年湖南养老金具体怎么算全省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说明
2006年1月1日后退休、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2006年1月1日后退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
(1)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全部在岗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值。
(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算术平均值。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或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
计算方式是:
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其退休当年、前一年、前二年至参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时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对应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一年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每年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