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的退休法定年龄是多少
说起法定退休年龄,实际上是一种泛指。国家并没有一个文件规定人们的全部退休年龄。目前来说,最主要的规定还是这三个文件:
第一,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主要包括两个《暂行办法》——《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这两个《暂行办法》规定了四种退休年龄方式,一种已经取消。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高温、井下、特别繁重体育劳动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就可以退休。
3.失去劳动能力,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也可以退休。
4.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不设退休年龄,可以直接退休。这一规定已经被发放伤残津贴的制度所代替。
这一规定实际上限制的条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的工人、干部。
后来,我并没有找到有关的过渡性文件明确指出,其他形式的企业单位会参照有关制度执行。但是,目前私营、外资等其他形式的企业单位女性职工退休年龄基本上都执行的是50周岁。
第二,《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实,1978年文件主要指的是城镇居民,当时的农村居民还是不能够随意进城务工的。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动和完善,我国的社会背景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通过这一文件,国家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及各种采取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工,在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三,组通字【2015】14号。明确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60岁退休。
广东省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女性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确定为60周岁。
山东省是可以将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延长至65周岁,每次延长1~3年。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甚至推出了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人社部门备案后,参保人员可推迟退休的规定,推迟退休时间不少于一年。
按照国家的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率先迎来的可能是像江苏省这样的自由延迟退休。相信有关退休年龄制度会更加完善的。
㈡ 国企女高级职称人员是参照执行处级女干部和高级职称女性60岁退休吗
问的是国家有没有正式文件,明文规定国企女干部,高级职称60岁退休?不要说“参照”,哪个文件规定“参照”?
解答问题要严谨,有法可依!
㈢ 女干部60岁退休的条件
法律分析:凡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
女工人退休年龄可以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即符合女工人退休条件的职工,身体健康,工作需要,按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相应操作办法,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一个月之前,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其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迟,延迟的年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应按整年操作,但最长不得超过女干部的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部关于严格掌握干部退休、退职条件及加强干部退休、退职后的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去年十一月七日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1]164号)。这个《通知》要求严格掌握工人退休、退职条件,加强对退休、退职工人的受聘管理工作。《通知》发布以后,有些地方反映,《通知》只提工人,不提干部,以致干部退休、退职中出现一些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希望能做出相应的规定,以利国发[1981]164号文的贯彻执行。为此,特对干部退休、退职的审批和退休、退职后的受聘、管理工作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干部退休、退职时,任免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批。审批时应注意的事项,以及他们退休、退职后的教育,聘用及聘用后的待遇的管理,应该按照国发[1981]164号《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第一、二、三、五条的规定办理。
二、在各地行政机构没有改革之前,这项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区人事局商同劳动局(厅)贯彻执行。
三、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颁发了贯彻执行国发[1981]164号文件实施办法的,如有必要,可由人事、劳动部门共同商量,针对干部退休、退职的情况,制定一些补充规定;还没有制定实施办法的,人事、劳动部门应该提请人民政府制定包括干部退休、退职的实施办法。向国务院报告检查执行国发[1981]164号文件情况时,应包括退休、退职干部的有关情况,同时抄报我部。
㈣ 在企业上班的女干部什么年龄能退休
企业职工中干部身份人员正常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需要提出的是女工人是50周岁退休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保方面待遇就是养老金,和干部身份没有关系。企业自己提供的福利另当别论。
(4)企业女干部60岁退休文件扩展阅读: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㈤ 女职工可以60岁退休吗
可以。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养老金
最新的退休后养老金怎么算?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退休
㈥ 国企女干部可以60岁退休吗
法律分析: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在六十岁退休: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二、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法律依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二、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三、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㈦ 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文件
有关文件规定如下: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用于同一名职工。
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7)企业女干部60岁退休文件扩展阅读:
2012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答复网友提问时表示,推迟退休年龄是必然趋势。这一表态立即引起社会各界关注。随后,有媒体报道,据专家推算并预测,我国养老金缺口到2013年将达到18.3万亿元。这条消息再次将延迟退休问题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对此,人民日报昨日援引人社部有关负责人的话说,的确在对“延迟退休年龄”展开研究以向国家提出相关建议,但进行政策研究不代表现行退休年龄规定即将更改。
早在2005年,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进行过此类研究。如果要启动改革,肯定会深入论证,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间的公平公正,在逐步达成共识后再实施。
㈧ 60岁退休的规定
目前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依据的是《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提前退休年龄规定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法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干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四)公务员工龄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退休。参公人员参照执行。法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工人破产国有企业职工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法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自谋职业者《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至60岁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六十周岁退休。该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不过《通知》中也称,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该《通知》,不予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