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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职工医保退休

发布时间:2023-01-14 22:34:33

Ⅰ 医保退休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1、根据退休年龄,到市社保中心退管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退休的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并签字、一寸近照一张(彩、黑均可);

(2)参保人员的档案(有“确认表”(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须提供“确认表”);

(3)参保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填写《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5)经公示后的职工退休公示回执单;

(6)从事管理岗位的女性参保人员应提供退休时前五年岗位报备材料;

(7)延期退休的应附延期退休批准材料;

(8)户口簿原件;

(9)有办理过补缴的要提供“补缴表”原件。


2、城镇职工(含自谋职业等流动就业人员)应于养老保险退休的当月到医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

自谋职业等流动就业人员医保退休需携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金计算表(非当月退休的提供领取退休金存折)、个人档案。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2005年1月1日后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从外统筹地区转入人员、非公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续保的自谋职业人员在市本级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的,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应按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补足2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Ⅱ 滁州市医保交多少年退休后享受医保

缴纳15年后,男60岁,女55岁退休~即可享受

Ⅲ 滁州公务员退休医保卡每月返还多少钱

1、看本人缴费基数了,是不是下降了,
2、医保以前个人缴费的2%,单位缴费的1%,共3%返还给个人账户,但是从七月开始河南这边只返还个人交的2%了

Ⅳ 滁州退休年龄及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政策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我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滁州职工退休年龄滁州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一、滁州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滁州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一、退休申报条件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含15年)以上

二、退休申报材料

1、退休申请报告

(1)单位办理的,提供单位申请报告

(2)个人办理的,提供个人申请报告

2、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三份

(1)单位办理的,申请表要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办理的,申请表不用盖章

3、职工人事档案

4、进社区退管服务信息表(须到职工个人所在社区盖章)

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6、身份证复印件

7、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相片4张

三、退休申报资料时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月的10日-20日(2008年2月起实行)

四、退休办事程序

审核资料,批准退休。

五、退休养老金执行时间

从批准退休次月起执行

六、退休办理地点

明光路269号市劳动保障局五楼养老保险科
三、滁州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退休申请报告

(1)单位办理的,提供单位申请报告

(2)个人办理的,提供个人申请报告

2、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三份

(1)单位办理的,申请表要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办理的,申请表不用盖章

3、职工人事档案

4、进社区退管服务信息表(须到职工个人所在社区盖章)

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6、身份证复印件

7、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相片4张
四、滁州退休相关知识文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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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滁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卡每月打卡金额

退休职工医保卡上面的钱,即个人账户额度,是按照退休职工上年度月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划入的,一般为4——4.5%。个人养老金缴纳额度不同,医保金额也不同。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Ⅵ 滁州退休人员为什么都要多交一个月的医保

滁州退休人员多交一个月的医保的原因:是单位先交纳的医保,后办理的社保。也存在医保是后来补交的。
1、有工作单位的参保人,单位欠缴社保金的,由单位申请补缴,补缴费后不影响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
2、若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保金后,不存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一样,除非是单位只补缴了养老金保险,却未补缴医疗保险,这种情况下才会出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一致。参保人可以拿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打印缴费清单查询具体缴费明细,若是单位未补缴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有权要求在职单位补缴。

Ⅶ 滁州市补缴职工医保10年有返还吗

没有返还。
补缴的不能返钱到医保卡。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医疗保险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Ⅷ 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其中,职工医保累计缴纳满当地规定年限,那么退休后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不用再缴费;居民医保缴费水平低,是个人缴费和国家补贴相结合,没有退休待遇,需要每年缴费。

关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各地并不统一,而且很多地区男性、女性的年限也有差异。比如目前北京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标准为男性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

武汉为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上海的累计缴费年限比较短,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根据本法规定,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主要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Ⅸ 滁州市医保交多少年退休后享受医保

【滁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安徽省滁州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滁州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滁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滁州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滁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滁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一)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政策
1.统一参保范围。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统一缴费标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统一全市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统一全市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统一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按月申报。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月缴费工资按实申报,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灵活就业人员(包括续保人员)比照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执行。
(2)统一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灵活就业人员(包括续保人员)按本人申报缴费基数8.5%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4%,各类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8%。
(3)统一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医疗救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
(4)统一最低缴费年限。单位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00年9月30日我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认的工龄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续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相加必须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规定年限的,由参保人员按规定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滁州市生育保险待遇】
(1)统一全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比例。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作为其个人帐户的划入基数;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的,按其养老金作为个人帐户划入基数;由组织、人社部门核准退休费的,按其退休费作为个人帐户划入基数。30周岁及其以下划入3%;31至45周岁划入3.3%;46周岁及其以上划入3.6%;退休人员以本人月养老金(退休费)为基数划入4%。
(2)统一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在职职工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600元;第二、三次住院分别较第一、二次住院递减100元;第三次以上住院起付标准按第三次标准执行。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的70%。
(3)统一住院个人自付比例。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参保人员的个人自付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执行国家和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我市人工器官、体内放置材料的限价标准,参保人员的个人自付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
(4)统一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医疗救助基金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9万元,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25万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5)统一转外住院和异地安置住院报销标准。参保人员转外住院和异地安置住院的,按现行政策执行。
(6)统一慢性病病种及门诊医疗待遇。一个年度内,慢性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为500元,在规定范围内门诊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慢性病的病种、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
(7)统一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滁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滁政办〔2000〕39号)对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现行政策执行。
(8)统一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根据基金收支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按人次付费、按病种付费等综合结算办法。
(9)统一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10)统一生育津贴的支付范围和标准。按0.8%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享受《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省政府195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滁州生育险报销比例,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现在男女双方在滁州都买了生育险,在滁州鼓楼医院生育,请问:
1、是否可以报销医疗费用?
2、报销医疗费用的比例是多少?
3、报销医疗费用后是否可以申请生育补助,费用多少?
4、具体去哪个部门办理,需要哪些证明材料,有没有时效限制?
生育保险女职工正常参保十个月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在生育前携参保女职工身份证、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医疗保险卡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至所在辖区的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生育医疗费用在医院直接定额结算(三级医院顺产1400元、剖宫产2800元;二级医院顺产1300元、剖宫产2600元;一级医院顺产1200元、剖宫产2200元)开通生育保险时领取生育津贴申领表,需提供身份证、医疗保险卡、银行账户及出院小结等其它材料(具体以个人享受待遇为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Ⅹ 职工医保退休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医保退休后能享受的待遇,具体如下:
1、医保退休后待遇为退休后按月划拨退休养老金5%的医疗费,并且享受终身医疗保险;
2、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3、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
4、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5、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6、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7、可以轻松减免相关费用和时间的花费。
职工医疗保险购买条件如下:
1、需要是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有工作单位;
2、参保人的年龄需要在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前。
职工医疗保险一般由单位办理,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目前,单位按在职职工上月缴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7缴纳,个人按本人上月缴费工资的百分之2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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