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了怎样查询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② 退休公积金查询
拨打12329电话查询;
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使用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在住房公积金机构查询机上查询;
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查询。
③ 退休职工怎么查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一般有以下的一些方法可以查询:
1、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个人查询页面,凭身份证号码及公积金卡号查询。
2、拨打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卡号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查询。
④ 怎么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有以下三种方法
1 、网 上查询:如果用户想要知道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那么可以登录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处官方网站,选择“公积金记录查询”的选项,点击查看后按提醒操作就可以查看公积金的账户余额;
2 、拨通人工客服电话自助查询: 用户可以拨通本地的公积金管理处的人工客服电话,随后依据语音提示输入公积金账户就可以查看个人公积金余额,同时还可以查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 、 人工咨询电话:用户也可以直接拨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电话,随后转人工就可以查询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以上就是怎么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关内容。
延迟退休代表着职工工作的时间被增加,只要是职工是正常的在职人员,那么公司就需要为职工缴纳社保与个人公积金,因此延迟退休人员还是缴纳个人公积金的。因为公积金的提取一般需要满足贷款购房、房屋改造、重疾、退休等条件才行,因而职工延迟退休之后,领取公积金的时间也会延长。本文主要写的是怎么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⑤ 怎么查看公积金
自住房公积金的开始实施推行起,在住房公积金的查询方法以及查询步骤等方面上,人们的说法不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地也逐步繁衍出许多的渠道。比如通过某个网站查询个人公积金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安全且准确地查询到个人的公积金?就此,小编作出以下的陈述:⑥ 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的方法有:
1、 社保中心查询,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5、微信查询。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