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2022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
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凡2004年10月1日后死亡已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数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发。烈士的抚恤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人员抚恤金标准已先于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后,实现了不同性质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同等抚恤标准待遇。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抚恤金的计发标准如下:
(一)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再加上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
丧葬费家属应该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经办机构报告,相关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资料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后续相关机构将不再承担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我国规定了员工在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就可以退休了,而且退休人员去世了其家属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去办理并且领取相关丧葬费,当然丧葬费根据地区不同也会有所不同,丧葬费的标准也会有所改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B. 天津无工作人员丧葬费标准
天津无工作人员丧葬费标准如下:1、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2、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个月计发;3、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天津无工作人员丧葬费标准
1、天津无工作人员丧葬费标准如下:
(1)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
(2)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个月计发;
(3)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天津市施工合同怎么去备案
1、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
2、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
3、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
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C. 天津丧葬费能拿多少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7478元*6个月=44868元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7478元*2个月=14956元
3、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7478元*1个月=7478元
天津丧葬费新标准是以天津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乘6个月。丧葬费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4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D. 天津市丧葬费2020年丧葬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天津市丧葬费标准
法律依据: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 丧葬补助费标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个月计发。
(二)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申领死亡待遇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
(二)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
(三)供养直系亲属提供以下材料:
(1)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必须是死者生前登记建立的卡片;
(2)身份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姓名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件;
(3)死者关系证明。户籍与死者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户口簿的记录为依据。户籍与死者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结合单位、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为依据;
(四)供养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情况(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开具无固定收入的证明、当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未在当地参保并未享受待遇的证明);
(五)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属外省的,还需提供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关文件;
(六)供养父母应提供配偶收入证明;
(七)供养子女应提供兄弟姐妹收入证明。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丧葬费的补偿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还有公司之间的不同的规定,丧葬费的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但是在去世之后领取丧葬费是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的,一般的补助标准是按照养老及你的十个月数额一次性发放。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第3条第7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个月计发。
E. 天津老人丧葬费标准
1、天津市丧葬费标准,分别是:
(1)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2)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2、法律依据:
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申领死亡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
2、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
3、供养直系亲属提供以下材料:
(1)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必须是死者生前登记建立的卡片;
(2)身份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姓名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件;
(3)死者关系证明。户籍与死者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户口簿的记录为依据。户籍与死者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结合单位、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为依据;
(4)供养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情况。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开具无固定收入的证明、当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未在当地参保并未享受待遇的证明;
(5)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属外省的,还需提供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关文件;
(6)供养父母应提供配偶收入证明;
(7)供养子女应提供兄弟姐妹收入证明。
F. 2022年天津企业退休人员,去世能领多少丧葬费和抚恤金
天津企业退休人员,去世能领多少丧葬费和抚恤金?
天津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
1.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计算标准
计算公式: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上一年度本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天津2020年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为3972元,对应的2021年丧葬费标准为7944元。天津2021年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为4291元,对应的2022年丧葬费标准为8582元。与2021年相比,2022年天津丧葬费标准提高了638元。
2.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计算标准
计算公式:企业退休人员的抚恤金=上一年度本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月数。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人员抚恤金的计发月数与缴费年限挂钩。最高为24个月,最低为9个月。也就是说:
天津2022年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的上限为:24*4291=102984元。
天津2022年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的下限为:9*4291=38619元。
G. 天津市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H. 天津退休丧葬费一万多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一次性赔偿丧葬费,就是按照标准确定赔偿金额。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办法,就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赔偿6个月。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确定。
一、家属如何领取死者的丧葬费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3、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二、领取丧葬费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参保人遗属申领待遇声明》。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