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西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有关规定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直系亲属持相应身份证件到当地社保局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手续。
Ⅱ 山西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增加多少
山西省企业退休职工2o17年养老金的增加和全国一样平均增幅为5.5%。山西省的具体方案是定额增加每人6o元,交费年限每一年3.3元(机关事业单位按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年令在70岁及以上者增加50元。另外军转干部调整后达不到2985元的补齐到2985元。对照一下吧!
Ⅲ 山西日报关于退休人员取暖费补贴上调新规
2010年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由700调整为1400.
Ⅳ 山西省退休工资改革什么时候执行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5]1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企业: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7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二)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助)低于2638元的补齐到2638元。
三、资金渠道
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等措施,落实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职)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2014年山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4]2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企业: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调整标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二)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四)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助)低于2389元的补齐到2389元。
三、资金渠道
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等措施,落实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职)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17日
Ⅳ 山西省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的标准是什么8月底前能发吗
目前只有上海已经发放到手了,但是发的不很理想,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北京、天津、浙江已版传出消息,权大约在今年9月份发放到退休职工的手中,其他省份暂时还没有消息,具体时间还没有确定,但涨是肯定要涨的,毕竟是国家出台的统一政策,而且针对上海市率先发放2016年退休养老金的情况,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员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平均调增6.5%,涉及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项惠及1亿退休人员的政策,地方必须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的通知精神尽快落实到位。另外,各地补发的养老金增加部分必须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Ⅵ 山西省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
人社部、财政部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增发养老金,总体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山西省政府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等待,但养老金增加部分均从2016年1月起补发。
Ⅶ 山西省企业退休人员考火费增加文件
1 山西省职工死亡待遇 、职工工死亡待遇 ()待遇项目标准 1、丧葬补助金职工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金标准 6月统筹区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1)享受条件:工亡职工前提供主要源、劳能力亲属(2)享受标准:工亡职工本工资基数配偶每月 40%其供养亲属每每月30%;孤寡或孤每每月增加10% 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死亡月起计发 3、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工死亡发给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48月统筹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抢险救灾等维护家利益、公共利益工亡54月授予革命烈士称号60月 职工工死亡待遇项目标准表 (二)相关政策规定 1、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统筹区劳保障行政部门每7月1根据职工平均工资费用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办参照企业退休员基本养金调整间幅度进行月1根据职平均工资费用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办参照企业退休员基本养金调整间幅度进行 2、职工工致残鉴定至四级领取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其丧葬补助 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按述()——1、2规定标准发给其性工亡补助金按述()——3规定标准50%发给2 3、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自愿性领取待遇除按规定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性工亡补助金外再按列标准发给抚恤金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计算 16周岁失供养条件止;职工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应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2050周岁龄每1岁减少1低少于1070周岁按5计算 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应经同级劳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4、农民合同制工、农民轮换工、临工工亡待遇均按本文关规定执行 5、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丧葬费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职工病死亡待遇 职工病或非工负伤死亡、退休养死亡或非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力退职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 2月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供养1死者本工资6月;供养2死者本工资9月供养3或3死者本工资12月 2 3、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自愿性领取待遇除按规定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性工亡补助金外再按列标准发给抚恤金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计算16周岁失供养条件止;职工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应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2050周岁龄每1岁减少1低少于1070周岁按5计算 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应经同级劳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4、农民合同制工、农民轮换工、临工工亡待遇均按本文关规定执行 5、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丧葬费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再支付相应待遇 三、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待遇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死者龄10周岁该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1月二;1周岁至10周岁者平均工资1月三;满1周岁者给 (二)全家2或2同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应由其领取重
Ⅷ 山西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取暖费上调?我是山西晋中的退休职工。刚刚领到退休金和取暖费,700元取暖费一点儿没涨啊,内要是问你收供热管容网改造费那是逼命似的。收取暖费那是到期不交自动停止供热。要给你补钱啊,呵呵等着吧。反正坑的就是老百姓。这个社会啥时能变好呢?
Ⅸ 山西省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多少
山西2017年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退休人员涨工资2017细则为大家介绍山西企业退休职工2017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具体如下: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 徐博、罗鑫)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并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按5.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放缓。
同时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确需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山西省2017年养老金计算公式:
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山西省关于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附计算公式】
2016年全国各地都出台新养老金方案,山西省2017年养老金怎么调?养老金调整每年都在一月份开始进行,到时将会及时更新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山西省养老金方案怎么调?山西省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多少?在此期间各位可以参考“关于2016年山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山西省关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5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824元的补到2824元。
三、资金渠道和发放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市及市以下单位由市政府负责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正式运转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按照原有经费负担政策予以解决,运转后纳入基金统筹发放。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正确引导舆论,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按要求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