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70岁退休工人因纠纷杀害邻居夫妇被执行死刑,是否大快人心
将犯人绳之以法确实大快人心,但嫌疑人已经是古稀之年,辛苦半辈子,晚年本该好好享福,却走上了不法之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遇到问题,应该寻找解决办法,家人也应该做好疏导工作。如果老人不满的问题能够及早解决,会不会死去的三人还能像往常一样,见面虚寒两句。
老人因为故意杀人,被执行死刑。凶手受到惩罚自然是好事,但都已经是古稀之年,应该好好珍惜退休的时光,结果被一个困扰断送了三个老人的性命。
退休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基本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离退休人员能否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直接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划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定授权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机构,承担着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职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法院判决的债务。
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可参照当地的有关标准确定。保留生活费用为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参考其抚养和扶养的无劳动能力或无收入人员的数量。
(2)退休职工执行案件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院强制执行
③ 退休人员被拘留还有退休金吗
退休工人被拘留不影响基本养老金。退休工人因为领里纠纷从而引发治安案件,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拘留,不影响基本养老金。如果退休职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服刑期间停止支付基本养老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亘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④ 退了休的人如果犯了罪,还能不能领到退休金
退了休的人如果犯了罪,还能不能领到退休金?
退了休的人如果犯了罪,能不能领到退休金要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退休后犯了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没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老百姓说的没判刑,没劳改,是能领到退休金的。
二,退休的人犯罪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从判决之日起到刑满释放,也就是从劳改监狱被放出,这段时间是不能领到退休金的,其原因是判刑后劳改期间被法律剥夺了公民的权利和政治权利,因此不享有领退休金的权利。
不论是什么人犯罪,只要刑满释放,就恢复了公民的权利和政治权利(刑满释放后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就应该享有应有的权利,包括领取退休金的权利。
己经退休的人,如果犯了罪、还能不能领取养老金?:
一:如果机关、事业人员退休以后犯罪的罪行、是属于在职期间(2014年以前)的问题与罪行,刑满释放以后、根据罪行的轻重与悔改的表现,可降低养老保险的标准与等级、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如果是2014年以前退休的,罪大恶极、属于“双开”的公务人员,刑满释放后、不享受养老退休金的待遇,可到原单位或居委会、领取相应的生活补足费;
二:如果是企业退休职工退休以后犯罪,犯靠的事实、是1993年以后的问题与罪行,刑满释放以后、正常享受养老金;但服刑期间不享受养老金、也不参加养老的上调上涨,刊满释放以后、也不补发、不补涨;
如果是1994年以前退休的企业职工,刑满释放以后、不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可到原单位或社区(居委会)领取生活补贴费;
三:灵活就业者、城乡居民、因犯罪蹲狱服刑的,服刑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刑满释放以后、正常享受养老金,但不补发服刑期间的养老金、不补涨服刑期间的养老金;
退休的人,如果触犯了法律,犯了罪,受到刑事处罚,入了刑,在入刑期间是不能享受退休养老金的。只有当刑满结束,社保中心重新核发你的退休养老金,按照城市 社会 最低生活标准养老金发放。
我的工作范围内,曾经就有这么一个人,他的退休养老金非常高,每个月的退休养老金达到13500元,每次朋友相聚,大家都会从言语中表露出来对他的羡慕。
可是,好景不长,就在他退休的第二年,因为醉驾被查,受到刑事处罚,被“双开”入刑。入刑期间,他的退休养老金被取消。半年之后,刑满结束,为了保障他的退休基本生活,社保中心根据他入刑人员的情况,对他的退休养老金重新核定。他每个月的退养老金由入刑前的13500元减到2000余元,让他后悔不已。
如果被判入狱,那么,你的退休养老金将被取消,直至你出狱之后,为了确保你的个人基本生活需要,当地社保中心会对你的养老金进行重新核定,享受城市最低生活养老金标准。
退休人员犯罪,能否领取养老金,要视是否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要视被人民法院判处的刑罚种类而定。
按照《劳动保险条例》规定,退休领取养老金,是以缴纳 社会 养老保险费为前提条件的,参保人员只要按照规定缴纳 社会 养老保险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15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一、免予刑罚的
退休人员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罚的,不影响领取养老金。
二、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监外执行以下的
退休人员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监外执行以下的,刑期内发给基本养老金,不能参加养老金的调整。
服刑期满后,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可以参加下一年度的养老金调整。
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
退休人员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实体刑罚的,暂停退休待遇,而不能领取养老金,服刑期间不能参加养老金的调整。
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可以参加下一年度的养老金调整。
四、判处死刑的
退休人员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其社保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退休了,犯罪判了刑,进牢房,已成人民的敌人,还给钱领退休金。不能领。叫他去劳动改造重新做人,攺造好了,认罪了,回到人民队伍来了,国家、政府、人民重新再给你领退休金,维持自己老年生活。这也体现 社会 主义制度优越性。也要感谢政府、人民的关怀。
按照国家人社部的相关规定 :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
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 ,其个人账户储蓄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 ,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
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 ,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 ,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 。
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辑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
某男性,2014年58岁时因触犯刑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6年其年满60周岁也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只能等到其年满70周岁刑满释放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
无论是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后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基本养老金停发、且不参与养老金的调整。刑满释放后,按入狱前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发放。
企业交社保的出狱后可以继续领。机关事业单位的“取消退休待遇”,“由原发放单位酌情予以解决”。
企业退休的人如果犯了罪,服刑期间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刑满释放之后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待遇。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公职人员,具体情形会更复杂。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部分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的、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判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次月享受老保险待遇。
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如果犯罪之后,用人单位大概率是会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话,参保职工的劳动关系得不到保留, 社会 保险也会随之中断,能否享受养老金待遇还要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及个人年龄而定。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
2020年颁布的《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对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在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如何处置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的把握。应该这么理解:
1、依照《 社会 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等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相应按月发给退休公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只能降低、不得取消,但退休的公职人员享受的其他待遇则可以相应调整;
2、这里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享受的待遇”,既包括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政治待遇,也包括退休费或者基本养老金、医疗、住房等生活待遇;
结论: 对退休的公职人员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可以相应降低其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并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其他待遇。
一、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根据中组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以及中组部等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不发生活费。
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退休人员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二、受到刑事处罚后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一)对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被多减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照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且不追究政纪责任的,从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次月起恢复退休费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期间,被停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但被追究政纪责任的,根据应给予的处分相应确定退休费待遇,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作出审查结论期间,被多减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
(二)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如何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任命的除外)和机关工人被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如单位未给予开除处分的,停发工资待遇,不计算工作年限。如在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安排了临时工作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生活费。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
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或变更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或变更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退休后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 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退休后 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 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退休后 被判处有期徒刑 (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且不追究违纪责任的,从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次月起恢复退休费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期间,被停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但被追究违纪责任的,根据给予的处分相应确定退休费待遇,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作出审查结论期间,被多减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
退休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的,如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其待遇处理办法按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在职人员因犯罪被开除公职达到退休年龄后养老待遇如何处理
对于没有参加 社会 养老保险的公职人员,在职期间犯罪后被开除公职,根据相关规定笔者理解,将不再享有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退休待遇。
而对于已参加 社会 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刑满释放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在1998年7月1日(包括当日)后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或15年的,可以补缴至满10年或满15年,享受养老金待遇。
随着退休养老金“并轨”制度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上都已经开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因此,只要缴够年限,即使犯罪被开除公职,达到退休年龄后,仍可按照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享有养老待遇。当然,如果无法缴足年限的仍将受到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如果犯了罪,还能不能领取基本养老金要根据犯罪人员的身份、缴费情况、犯罪类型、服刑方式等多方面综合确定。
如果是拘役活着有期徒刑肯定不能,刑满后可以按之前的标准发
⑤ 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能否作为强制执行资金如不能,有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为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人民法院通过建立执行查控体系、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强信用惩戒等措施不断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条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和代理律师还会受到各种执行实务问题的困扰,影响个案的执行和推进。本期内容,为法律人解决执行难题提供确切有效的借鉴和指引。
1、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执行?
答: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2013﹞执他字第14号)
评析:只要是单位的正式职工,都有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在强制执行中,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职工已拥有住房,而且住房面积已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对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是否只能冻结,一定要在上述六种情形下才能提取?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有一个变化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在〔2006〕执他字第9号对福建高院的请示答复中着重强调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上的限制,即用途的特定性,当时是这样答复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缴存或其所在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储备金,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使用范围上受严格限制。因住房公积金问题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法律法规未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前,不宜轻易强制执行。在〔2012〕执他字第5号对山东高院的请示答复中态度已经有所缓和,认为:住房公积金问题复杂,涉及民生,政策性强,在法律法规未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前,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执行问题,执行法院应确保住房公积金对案涉当事人的基本住房保障功能,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审慎原则,依法妥善处理。
2013年对安徽高院的〔2013〕执他字第14号答复及此后对浙江高院的答复,态度则已经非常鲜明,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只要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就可以执行。
2.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能否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答:可以。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绝协助的,可以依法制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
评析:这一问题,2002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给天津高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法研〔2002〕13号)中也曾明确可以执行。但是就在答复作出后的第四天,2002年2月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就给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关于对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债务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27号),认为,“基本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离退休人员能否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直接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划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编者注:该通知强调的是,社保机构只是社保基金的管理人、代管人,并非所有人,因此不得用社保基金偿还社保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与离退休人员作为债务人时能否执行社保基金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定授权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机构,承担着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职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法院判决的债务”。此后地方法院在执行离休金、退休金中普遍遭遇社保部门不协助执行的情况,为此浙江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废止劳社厅函〔2002〕27号复函,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后,作出了《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
3.行政单位作为被执行人时,可否执行其财政资金?
答: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行政性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只能用该行政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为了保证行政单位正常的履行职能,不得对行政单位的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执行措施。行政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均属国家财政性资金,其用途国家有严格规定,不能用来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能否强制执行金昌市东区管委会有关财产的请示的复函》(〔2001〕执他字第10号)
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8号)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其中,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移交、撤销、脱钩的企业的案件时,认定开办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得对开办单位的国库款、军费、财政经费账户、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保全和执行措施。”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开办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生效判决时,只能用开办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如果开办单位没有财政资金以外自有资金的,应当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4.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可否冻结、扣划企业党组织的党费?
答:企业党组织的党费是企业每个党员按月工资比例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组织活动的经费。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单立账户,专款专用,不属于企业的责任财产。在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或划拨该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不得用党费偿还该企业的债务。执行中,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企业的资金存入党费账户,并申请人民法院对该项资金予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项资金先行冻结;被执行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项资金属于党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作为企业财产予以冻结或划拨的通知》(法〔2005〕209号)
评析:党员交纳的党费,除要上缴中组部党费总额的5%之外,在各级党委按不同比例留存。党费使用主要用于培训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等,不能用企业党组织的党费来清偿企业所欠债务。
5.对被执行人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内的资金能否执行?
答:被执行人名下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执行法院应当查明账户资金的性质,严格区分账户内被执行人自有资金与客户交易资金,并只能对被执行人自有资金予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内资金能否采取执行措施的答复》(〔2012〕执他字第7号)
评析:上述答复给我们的实践启示就是,在执行证券交易结算机构、期货交易结算机构等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时,切记要核实清楚相关账户以及账户内资金的性质,避免错误扣划投资者的资金。
6.银行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对其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能否执行?
答:客户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简称代售产品),都属于客户拥有的财产权。当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工行浙江省分行、农行浙江省分行、中行浙江省分行、建行浙江省分行、交行浙江省分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执行金融理财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纪要》
评析:近年来,随着资金理财化倾向明显,加上法院通过网络“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越来越便捷、有效,不少被执行人转而购买各类理财产品,但对理财产品能否执行、如何执行,法院与银行存在不同意见,执行人员对此也较为陌生,浙江高级人民法院与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及五大国有银行浙江省分行在全国率先作出了《关于规范人民法院执行金融理财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纪要》,对相关问题予以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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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失信人员退休工资会被冻结吗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银行卡法院不可以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
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
法院强制执行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⑦ 退休后被判缓刑每年能否参加工资调整
各设区的市劳动局:
为妥善处理好参保职工被判刑后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经请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并结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的规定精神,现就职工被判刑后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关于职工被判刑后养老金的继承问题。
职工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继承,直接并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被判死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予以继承。上述各类人员遗属均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2.关于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被判刑后的退休待遇问题。
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不宜参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文的规定执行,仍应按人事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关于统筹企业退休人员涉及经济案件或其他刑事案件后,其基本养老金或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强制扣缴问题。
在国家法律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之前,不宜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直接划入法院。已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存折可由法院依法直接通知本人,将存折交给法院。也可将退休人员存折的帐号依法提供给法院,由法院依法封存、扣缴其养老金。
4.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或缓刑的参保人员,在服刑或缓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时退休手续的办理问题。
参保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员在劳动教养或服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待劳动教养或服刑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但不予补发养老金。
⑧ 退休人员犯刑事案件社保局凭什么停待遇
身份证号码会冻结,
离退休人员被判刑后,在服刑期间被剥夺的是政治权利,其领取社会退休金公民权利并不会被剥夺,所以退休工资照常发放。 《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十一)条明确规定: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⑨ 法院强制执行,直接把被执行人的退休金从社保局划扣合法吗
合法,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也属于固定收入,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所以法院有权划扣被执行人员的退休金。当然,法院也需要剩余家属所必须的生活费用。
法律分析
当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冻结或扣押义务人的财产,强制义务人向权利人支付债款。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不能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当成为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应当按照法院要求归还欠款,如果财产不足以归还欠款,法院可以保留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其余收入应由法院划扣交与权利人。而退休金属于固定收入,当被执行人的离退休人员,在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作为离退休人员统一发放机构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依法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合法收入即离退休金、退休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