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最新的云南省楚雄州公务员丧葬发放标准是怎样的最好带上文件出处
广东省某城市的县城地区,如果退休公务员因病去世,那么当地民政部门应该给予他...丧葬费3200,一次性抚恤金生前20月工资 ...每个地方都不太一样吧,我不是...
②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怎么办理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且,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般提交以下资料:
一、死亡证明书;
二、火化证或者有关机关批准其它安葬形式的公文;
三、户籍注销证明;
四、申领人身份证明;
五、申领人和继承人与死者关系证明以及其它继承人授权文书;
六、丧葬费和抚恤金拟转入银行卡;
七、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其它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③ 楚雄矿治公司退休,今年死亡,应该有多少的安葬费
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如下:
1、丧葬费为死者上年度平均退休费3个月;
2、抚恤金为死者上年度平均退休费11个月。
依据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
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劳社发[2005]23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5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当前深化国企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04]28号)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字[1999]60号)的有关规定,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将参统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丧葬抚恤费是指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应领取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于2005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死亡的,其丧葬抚恤费纳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为:丧葬补助费按死者本人死亡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3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费按死者本人死亡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1个月计发。
④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的丧葬费怎么办理
退休人员去世后凭死者的退休证和死亡证明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死者生前20个月的退休金和伤葬补贴费
⑤ 二零一六年云南离退休职工去世丧葬费怎么算
2016年云南省企业离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去世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以下标准,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一、丧葬费为按死者本人死亡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3个月。
二、抚恤金
1、离休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 倍加本人生前 40 个月 基本 养老金;
2、退休人员为死者本人死亡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11个月。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2)264号
一、调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 2011 年 8 月 1 日起,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 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的 20 倍加本人生前 40 个月基本养老金;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 倍加本人生前 40 个月 基本 养老金。
自2011 年 8 月 1 日起,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加本人生前 40 个月基本离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的 2 倍加本人生前 40 个月 基本离休费。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云劳社发[2005]23号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于2005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死亡的,其丧葬抚恤费纳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为:丧葬补助费按死者本人死亡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3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费按死者本人死亡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1个月计发。
⑥ 云南省企业职工非因公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如何补贴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二、抚恤金:
1、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2、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3、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⑦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社保怎样发放
一、各地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抚恤金依据当事人去世当月养老金标准结合当地规定的抚恤金计发月数综合计算。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二、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
(7)楚雄州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扩展阅读:
举例:万源市抚恤金标准:
丧葬费和抚恤金计发办法和标准:
1、土葬的只有抚恤金一项,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2、火化的有丧葬费和抚恤金两项,丧葬费按其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抚恤金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⑧ 云南楚雄州退休职工自然死亡有什么待遇
个人社保账户中若有余额,可由家属继承。也能得到一部分丧葬费和抚恤金。
⑨ 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葬费是多少
企业单位退休干部的丧葬费是多少?
⑩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怎么给
一、各地退来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自准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抚恤金依据当事人去世当月养老金标准结合当地规定的抚恤金计发月数综合计算。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二、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
拓展: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