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时,是看现在的名字还是看曾用名
现在的名字,以及曾用名,在你的档案里都有记录,都在档案里,你只需拿着身份证就行了,工作人员会查到你的档案,里面都有记录
Ⅱ 退休年龄到了,劳动局名字和现名字不一样
退休档案名字与来身份证不源符需要证明二者是同一人。
职工办理退休,档案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名字不符,需要证明二者为同一人,可以分别情况处理:
一、档案的名字是曾用名的,在公安机关打印户籍登记表证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没有登记曾用名的,查找当年使用曾用名求学、生活、工作的资料证明。
二、音同字不同的,可以结合档案中的其它材料予以认定。
档案名字与身份证名字,档案各材料之间名字,出现音同字不同,是常见的情况,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是早年身份证制度实施前,改名和登记不够严谨;二是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职工,本身经常弄错;三是单位工作人员随意使用熟悉的字,而职工又不深究。对音同字不同的,不能通过曾用名户籍资料认定的,可以结合个人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中的各种资料予以认定。
Ⅲ 我的档案是我的曾用名保险是现在的名字,到了退休时能退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专病残干部的暂行办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Ⅳ 我招工用的是曾用名但现在工资表等用的是姓名退休时有麻烦吗
招工表和工资表不说话,那是单位给你写错了,招工表是入档案了没事放心办理退休啊。
Ⅳ 户口本上有两个名字档案上是曾用名,退休怎么办
退休的时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也可以到所属居委会或村委会打一张证明,证明档案上的曾用名和户口本上的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就行了。
Ⅵ 为什么正式退休的时候档案里有曾用名的还要开介绍信呢
要派出所出具证明三个名字系一个人。。只能回答这么多了,更多的我也不知道了,你再问问其他人看他们知不知道。
Ⅶ 退休时发现档案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档案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名字不符,需要证明二者为同一人,处理方法:
1、档案的名字是曾用名的,在公安机关打印户籍登记表证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没有登记曾用名的,查找当年使用曾用名求学、生活、工作的资料证明。
2、同音,但字不同的,可以结合档案中的其它材料予以认定。档案名字与身份证名字,档案各材料之间名字,出现音同字不同,是常见的情况,。
3、单位工作人员随意使用熟悉的字,而职工又不深究。对音同字不同的,不能通过曾用名户籍资料认定的,可以结合个人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中的各种资料予以认定。
另外需要注意的时: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7)企业退休曾用名扩展阅读:
职工办理退休,档案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符,一般通过审核档案或户口中记载的曾用名,档案资料中的音同字不同的名字、个人照片、身份证号,确认是否为同一人所有。
与实际身份证信息有一致的,则可以认定该原始资料为其本人的个人档案,按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办理退休。
另:根据劳社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年龄不符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Ⅷ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要原单位提供曾用名还是现用名。(离开原单位以后改的名字)
2个都用:姓名,曾用名
Ⅸ 现在的名字和曾用名退休时影响吗
这个问题要咨询办理的人,因为退休的时候是需要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为准。起码要证明是同一个人交养老保险。
Ⅹ 档案和身份证不一样,但是户口本上曾用名和档案一样影响办退休吗
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回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答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