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员反聘有什么法律风险
是否判定用人单位与返聘人员存在 劳动关系 或其他关系的确定,都会带来一系列风险。 退休 人员反聘的法律风险: 1.劳动关系的界定; 2.是解除或终止用工关系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是否发生意外,是否构成 工伤 。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的, 劳动合同终止 。”
❷ 使用退休工有什么风险
首先,风险肯定是有的。
毕竟年龄在这个地方了,行动不便,如果说在公司发生了意外事故,其相关赔偿需要公司全部承担,毕竟退休之后也不能参保工伤保险,以及商保的意外险了。
❸ 企业用60岁以上老人无退休人员有风险吗
60岁以上的老人,按说应该是退休的年龄,领取养老金,用人单位再录用,存在很大风险,因为年龄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不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发生事故很难处理。
❹ 员工到退休年龄继续工作 公司是否有风险
退休年龄的员工,如果依法已经领取养老保险,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其之间成立的是劳务关系,如果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用人单位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依法进行赔偿。如果退休年龄员工不能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则用人单位与其之间成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则属于工伤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但是由于已达到退休年龄,无法购买工伤保险,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的风险则比较大,毕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金额非常有限的。
❺ 聘用已退休人员,应注意哪些事项
据2019年真人力数据显示,餐饮业、服务业用工年龄范围呈现两极分化:20岁-25岁和45岁-55岁,这两个年龄段成为了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主力军。在45-55岁范围中,则以女性居多,超30%为已退休人员。企业用工人员年龄的分化,侧面反映出企业在管理方面的难度有所增加,由于不同年龄的认知、行为、形态、意识等各不不同,对于不同年龄人群在招聘、用工、管理等环节,企业应如何运用相关法规政策?本篇文章带来企业聘用退休人员时的一些注意事项。
在聘用退休人员时,
退休人员如何认定?
城镇: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3.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农民:
满足上述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的条件,根据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基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尚没有普及和完善,此项标准以各地实际情况为准)。
在聘用退休人员时,
招聘环节应注意哪些?
1.招聘时需确定聘用人员是否具备上述关于退休人员的规定。
2.充分了解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的状况,以核实退休人员是否已经享受国家退休人员相关福利。
3.安排或者要求具体退休人员参加体检或者提供近半年内本人的体检报告。
4.根据岗位需求,进行上岗前的岗位匹配度、智力、价值观等方面的测评、测试。
在聘用退休人员时,
用人环节应注意哪些?
1.签署劳务协议时,可以对医疗、身体伤害、报酬、工作内容、劳保待遇等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2.从防范企业用工风险的角度来说,企业一定需要给退休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由于退休人员年龄偏高,在实际工作中发生意外的概率更高。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一旦发生意外,单位需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所以建议用人单位为其购买商业保险,以减低企业用工方面的风险。
在聘用退休人员时,
管人环节应注意哪些?
1.在退休人员劳动过程中,可对其劳动的时间、工作内容、具体工作、报酬结算发放形式等方面设立更加灵活的工作分配和管理制度。
2.考勤方式、绩效考核认定、制度遵守、报酬发放备注等等方面不能以传统劳动用工模式进行评定和管理,否则,可能存在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3.如解聘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不享有经济补偿的权利。
4.双方在进行劳务合同解除时,除合同约定外,双方可在任意时间内协商解除聘用合同,无需提前告知和准备。
5.退休人员可不缴纳社保,企业也不违反劳动法。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不再属于劳动法所调整的狭义劳动者的范畴,不再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不受社保局及《劳动法》管辖。
❻ 公司用退休工人合法吗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禁止企业招聘已退休的人员务工,因此,不违法。退休人员已经超出法定就业年龄,不在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范围,得适用民法规范调整范围。在实践中,退休人员可以就相关劳动报酬问题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协议,注意,这里签订的协议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❼ 退休返聘人员的用工风险
没有极特殊需要,一般是不会使用退休返聘人员的!因为退休后,不再会有工伤保险,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身体健康大多属于下滑趋势,发生意外,就会成为难以处理且比较棘手的问题。
❽ 退休人员返聘,于公司存在什么风险,如何避免此类风险
1.退休人员的返聘 对于公司没有特殊的风险 而且如果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返聘还无需考虑缴纳养老保险的工作(但工伤保险应当缴纳)
2.如果要说风险 个人认为 可能发生的风险在于劳动保障这一块 原因在于
退休人员的年龄普遍较大 因此身体健康方面容易出现问题 进而导致在工作中发生工伤 该问题是公司需要面对的风险
3.还有的风险就在于 某些特殊岗位的退休人员(比如公检法)是不能在某些单位任职的 根据我国《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不得到这类企业任职;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不得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担任任何领导职务(含名誉职务)和其他管理职务,企业也不得聘请他们任职。已经任职的,必须辞去职务;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可以应聘到非全民所有制的非商业性企业任职,但到本人原所在机关主管的行业和企业任职,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满两年以后。
4.返聘的退休人员仍然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❾ 公司雇佣退休人员有什么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1.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该类员工无法参保(社保机构停止参保)
2.如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无法按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需企业友好协商,但无需企业全额支付。
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
企业会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一般如下:一是技术型人才,如技工、总工这是与经验资历是分不开的;二是后勤保障人员,如保洁、普工等;三是行政人员,如政府退休下来的人员。
对于超龄人员,不适用《劳动法》,因此如录用:一是需要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协议》,相关期限、岗位、待遇、出勤要求、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还有涉及到的其他事项等等都需在协议上明确。二是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险,至于商业险的费用可全部由企业负担,也可部分由员工支付也是可行的。三是在管理上要稍微做倾向,对于非常规的要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