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返聘人员去世病假是否有病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有相关约定的,则退休返聘人员休病假是有病假工资的,可根据其约定或参照劳动者的病假工资来计算;如果聘用协议中没有相关约定的,则一般没有病假工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B. 退休返聘有没有带薪休假
法律分析: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有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受劳动法及公务员法调节的主体设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员是不适用于上述两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享受基本退休养老待遇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定条件,劳动者从而进入社会保障体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二、但单位可以作为福利待遇,可以给年休假。依据目前法律规定,退休返聘职工并不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但是单位可以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赋予退休返聘职工一定的带薪假日,以弥补退休返聘职工与普通职工在这方面的差别。公司一般会让退休返聘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退休返聘员工所做的工作和一般员工没有区别,且员工退休后得到返聘往往说明单位对其能力比较看重。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对于国家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如医疗保险等内容,应作明确的约定。发生纠纷时,方可以合同约定作为依据来处理。
C. 关于退休后返聘的规定
退休专家是医院的宝贵财富,自实行退休专家返聘制度以来,较好地发挥了他们的作用,为充分调动老专家的积极性,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以下返聘管理规定。
一、返聘条件
(一)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及相应的执业资格,正高男70岁以下、女68岁以下,副高男67岁以下、女65岁以下。
(三)退休一年内未申请返聘或不接受医院返聘者,今后不再返聘。
二、返聘专家的职责
(一)返聘专家在门诊部、医务科或科室的领导下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主要接诊挂专家门诊号的患者,如专家愿意,也可以接诊挂普通号患者,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要专家会诊时,不得要求患者另行挂号。
(二)服从医院安排,每周至少半天参与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或教学督导工作。
(三)根据科室邀请或医院安排,按时参加科室查房、会诊等,以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工作。
(四) 对三次门诊未确诊的患者,应及时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或收入住院。
(五)主持科技计划项目者,继续完成科研工作,原则上不安排新的科技计划项目,也不推荐在学术团体中任职。
三、返聘专家的待遇
(一)返聘专家执行退休工资,每天补助每位专家返聘津贴10元,按考勤计发。
(二)返聘专家按下列工作量计算奖金,每人次挂号费正高职称补助6元,副高职称补助4元,普通门诊补助1.5元,每收一位住院患者补助50元,由专家独立操作完成的门诊诊疗费补助诊疗费的10%(必须有相应凭证),不另行享受医院奖金。
(三)因工作需要安排 其他 工作,按每半天30元(不含返聘津贴10元在内)
作为奖金和津贴。
(四)专家参加教学工作,按现行课时酬金标准全部发放给专家。
四、返聘专家的管理
(一)要求返聘的退休专家本人申请交人事科,由人事科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原则上每年讨论一次。
(二)返聘专家与医院签订协议,由医务科安排工作。
(三)返聘专家请假等日常行政事务由门诊部负责。
(四)未经院方同意严禁返聘专家在城区内其它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
(五)返聘专家门诊开诊时间同医院正常作息时间;严格按照专家排班表准时开诊,不得随便开诊或停诊,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特殊情况(如抢救患者,突发事件等),需告知门诊部办公室,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因故不能坐诊,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门诊部办公室请假,由门诊部通知挂号处停号。凡迟到、早退或脱岗1次扣专家补助费20元,无故缺席1次扣专家补助费50元并进行质控通报。
(六)认真遵守值班制度、首诊负责制、门诊病历和处方书写的有关规定及诊疗常规,医院每月对专家门诊重点质量指标进行考核(考核指标附后),其考核质量与经济挂钩: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或抗生素占药品收入比例每超过规定指标1%扣专家补助费50元,引发患者书面投诉1例扣专家补助费100元并进行质控通报。
(七)返聘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解聘。
1.在医疗活动中收取红包、回扣等。
2.未经院方同意在城区内其它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者。
3.拒绝参与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或教学督导工作者。
4.责任心不强,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或返聘以来发生患者书面投诉并经有关部门核实有责任年度累计3次以上者。
5.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事假一个月以上。
五、附则
本规定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院字﹝2004﹞33号文件同时废止。
关于 退休后返聘的规定 [篇2]
退休返聘相关规定:
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2、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1997]88号) 《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法律链接】
【一】《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D. 退休工人返聘有病假工资吗
法律分析:工资标准具体看与用人单位协议如何签订。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 退休返聘人员有年休假吗
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单位可以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赋予退休返聘职工一定的带薪假日,以弥补退休返聘职工与普通职工在这方面的差别。公司一般会让退休返聘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退休返聘员工所做的工作和一般员工没有区别,且员工退休后得到返聘往往说明单位对其能力比较看重。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对于国家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如医疗保险等内容,应作明确的约定。发生纠纷时,方可以合同约定作为依据来处理。
一系列规定都表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关系。
法定带薪年休假属于劳动法中的福利待遇,不适用退休返聘人员。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劳动法1》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一、年休假与其他休假的关系,年休假可以分开休吗
目前,我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条例对年休假与这些休假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年休假与寒暑假。在我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二,年休假与病、事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我们经与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反复研究,采纳了上述意见,条例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三,年休假与探亲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我们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这种意见有道理。据此,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及相关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享受基本退休养老待遇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定条件,劳动者从而进入社会保障体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F. 已退休人员,但是返聘上班了,这期间身体得了脑梗死,可以享受病假工资吗有病假
不可以,退休返聘人员不可享受病假工资。
G. 退休返聘员工有病假吗
退休返聘员工除了社保方面与正式在职员工不同之外,其它的待遇和要求都基本相同。在请病假、事假方面的要求都一样。
H. 退休返聘员工有病假吗
法律分析:退休返聘人员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而病假工资则是普通劳动关系下的福利待遇,所以能否有病假工资是根据退休返聘人员与公司是否有协议而来的,并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双方可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I. 退休人员返聘2022最新规定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 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