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工资几月份调整
【法律分析】:要求各地区于2021年4月3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但各省市具体落实时间有差异。
【法律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调剂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Ⅱ 如何查退休人员涨工资
法律分析:1.拨打12333转人工服务,然后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最好再报社保卡的个人编号,就可以查询了。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以及社保缴纳明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Ⅲ 2022新疆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_克拉玛依退休养老金调整相关信息
2022新疆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_克拉玛依退休养老金调整相关信息
根据两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年〕27号)精神,经新疆自治区批准,现就我区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相关法规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
离休人员及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调整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方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凡符合2022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5元。
(二)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是指按我国和自治区相关法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增加15元。
2.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进行调整。按本人2021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6%(四舍五入到元)。
(三)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予以倾斜。
Ⅳ 安徽退休人员如何查询自己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信息
安徽退休人员如何查询自己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信息?
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
一是网络查询,可以通过以下五个途径。
1.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网站—》点击在线办事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城市后点击“个人热点服务”中的“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即可查看。
2.登录安徽省服务网查询—》点击“社会服务”—》点击“查看更多”—》点击“社保”—》然后在右侧选择“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即可查看。
3.使用微信搜索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服务大厅”进入到首页(首次登录要选择地市)—》在热点服务下点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
4.下载安徽人社APP—》注册登录后,在热门服务下点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
5.下载皖事通APP —》注册登录后进入APP首页,搜索框搜索“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信息查询”,点击搜索结果进行查询。
二是电话查询。退休人员可以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查询。
三是现场查询。退休人员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Ⅳ 2022年2月退休能敢上调工资吗
2022年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符合人员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才能享受2022年的工资调整待遇
Ⅵ 今年退休的人员给涨工资吗
今年退休的人员是否给涨工资,是不确定的,是根据实际的多方面的情况来做调整的。退休办理的方法是需要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保局领取表格填写相应信息;准备相关材料,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窗口进行办理;待审核通过并成功领取第一个月养老金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当事人前到社保局拍照并办理退休证。
退休养老金领取手续是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按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前的三个月,应递交退休材料;用人单位将对员工档案进行装订,用于退休报送工作,请客户及时递交材料;根据社保所属区县情况,用人单位将提供材料清单,客户根据自身情况,按要求提供;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清算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Ⅶ 衡水市关于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新消息
衡水市关于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新消息
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27号)相关法规,经河北省同意,现就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发〔1986〕26号、厅发〔1985〕67号、厅发〔1986〕340号、劳人薪〔1985〕22号和劳人险〔1983〕3号等相关法规,企业按照劳人险〔1983〕3号相关法规,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二、调整方法和标准
(一)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1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9%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相关法规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五)企业退休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我国及河北省有关法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基本养老金发放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退休人员(含流聘退休人员),暂参照本方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待试点规范到位后,再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我国和省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信息系统,搞好经办服务,强化监督检查,确保7月31日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