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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退休返聘职工如何签合同

发布时间:2022-12-31 10:01:55

Ⅰ 退休返聘人员合同如何签订

退休人员不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退休后因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劳动法规范范围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按现行法律规定,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时,双方关系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其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Ⅱ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什么合同

一、退休人员返聘签订什么合同
1、退休后再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返聘合同怎么签订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事法律所调整。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相关法律的自愿原则进行。

Ⅲ 聘用退休员工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签一个雇佣性质的合同。内容实际上也很简单,说明聘用岗位、聘用薪水、工作要求、责任事项、聘用期限等,依退休人员是否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而定。对于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来说,其再就业归属劳务关系,该退休人员只能与企业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Ⅳ 退休返聘人员合同如何签订

退休后再返聘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Ⅳ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什么合同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什么合同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什么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如果再就业,就不属于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退休人员返聘签订什么合同。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什么合同1

退休后再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

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特别是对于用工单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细阅读有关的重要条款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5、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对职工的试用期限、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利,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合同要坚决要求改正。

6、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7、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8、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什么合同2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已经退休,退休后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根据相关规定,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如果再就业,就不属于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退休后再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所构成的关系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而社会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凡是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都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但是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在劳务关系之下,单位就不需要为其继续缴纳社保。

也就是说,无论退休返聘人员是以兼职的身份继续在单位工作,还是与单位签了1年以上合同,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的关系都属劳务关系,单位是不需要继续为其缴纳社保的。对于单位而言,返聘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退休人员,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还可以节省企业成本。因此现在退休员工返聘的用工模式越来越常见。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并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这种情况下,部分地区司法机构会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也就是说在劳动关系下,企业还是需要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具体以各地规定为准。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什么合同3

退休返聘,不管是兼职还是全职,它都是需要交税的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企业返聘的员工,由社会养老统筹支付的退休工资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再任职取得的收入,上述的四个条件,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否则属于兼职人员,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Ⅵ 聘用退休人员需要签订什么合同

一、聘用退休人员需要签订什么合同
1、聘请已退休人员应签署劳务合同。退休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再次被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的,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为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照签订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用人单位解除与退休劳动者,不用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怎么赔偿
1、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不续签,劳动者在不续签的情况下,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

Ⅶ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什么合同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劳务合同。退休人员退休后就不能再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了,返聘类似于兼职,属于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四点,分别如下:
1、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成立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务合同可以是个人主体之间成立的,成立的是劳务关系;
2、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享有更多的权利,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动者享有的权利有限;
3、报酬的性质不同。成立劳动合同获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等,而劳务合同的报酬单纯属于劳务所得;
4、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用人单位对于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负有更多的义务,而对于劳务合同则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负有相关义务;
5、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合同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Ⅷ 请问公司返聘退休员工需要签定什么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请问公司返聘退休员工需要签定什么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退休人员不能再签劳动合同和交社保了,只能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员工退休后原公司返聘,签订《协议》后,是否要在劳动部门备案?关键的问题在于:
一、《协议》是否合法完善。
1、要符合法律法规,尤其要符合《劳动法》。2、条款要完善,不能有漏项。3、内容要明晰,词语不可有歧义。4、期限要与实际相符合。5、违约处置不可少。
二、返聘的工作期间,遇有突发疾病或遇工伤如何约定。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协议》要在劳动部门备案,公司则必须要额外为你缴纳一笔工伤保险费用;假如不在劳动部门备案,公司则省了这笔开支。
由此可见,《协议》要在劳动部门备案,有利于你(可能会给返聘带来麻烦)。不再劳动部门备案,则有利于公司。

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要注意什么?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定书面协议,明确聘用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对于国家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如保险的内容,应作明确的约定。发生纠纷时,方可以合同约定作为依据来处理。退休人员在受聘期间发生工伤,其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担。

退休返聘人员需要注意什么?

退休返聘人员最好和用人单位签订雇佣合同,除了明确待遇外,还要是明确工伤待遇。

公司返聘退休老员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注意事项

公司聘用退休职工,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请问这需要签订什么样的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十分感谢!

你好!
依据>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你们可以签订附条件合同。
同时依据该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字订立合同。
你们双方可以参照该条签订合同。

签家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求答案

本文向您介绍的就是这些需要加在合同里的档案及其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专案预算书要详细每一位家里准备装修的消费者都知道,家装工程的报价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一个能够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家装报价是什么样的呢?首先,这份报价应该包括专案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同时应该标注必要的材料品牌、型号、规格以及材料的等级。如果可能,简单的工艺做法在预算单的备注栏里也应做出简单的标注。二、设计图纸备要齐全在一些家庭装修过程中会出现由于设计师必要的图纸准备不齐全,口头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逐步备齐。但是,施工开始以后,由于设计师与消费者、施工人员的沟通问题,以及施工现场的某些复杂因素,这时设计师设计出的图纸非常容易与消费者出现摩擦。最主要的就是消费者会发现,这时的图纸与设计师在签合同之前与自己谈的有很大的出入。当然,消费者也许不知道,这里面出现分歧的最主要的原因也许是双方对同一个专案的不同理解,比如对颜色、对造型、对尺寸等等。由于口头的交流很难表述清楚,所以出现分歧就不足为奇了。因此,在这里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把相关的图纸准备好,即使事后对图纸有所变更,也是在合同必要图纸的基础上,这样做的结果对合同的双方都是比较有利了。那么图纸应该包括哪些必要的要素呢?1、图纸的比例: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图纸,设计师画的可能是一个很漂亮的造型吊顶,可是现场制作出来以后,与设计图相差甚远。其实检查一下原因,就是设计师没有按照施工图纸来做设计图纸,而是把图纸按照美丽的图画来制作的。所以,一张设计图纸必须按照严格的比例来制作。2、详细的尺寸:有些设计图纸由于设计师没有在准备施工的现场做认真细致的测量,所以很多尺寸在设计时有遗漏,尤其是一些关键尺寸如果在设计时没有掌握,有可能在施工时产生设计与施工脱节的情况。3、专案选择的材料:我们知道,一份家装报价是立足于工程的做法以及使用的材料,所以,在设计图纸上应该标注出主要材料的名称以及材料的品牌,这对于今后施工人员依照图纸施工很有利。4、简单的制作工艺:在施工图纸中标注必要的制作工艺是为了约束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保证消费者得到一个与合同洽谈相符的工程专案。三、采购材料别忘找人验收家庭装修过程中目前比较常见的材料采购方式主要是业主自己采购一部分主材,施工单位采购一部分主材一部分辅材。但是,材料采购的过程是一个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过程。举个例子,合同中本来约定使用某个品牌的木芯板,但是消费者在施工时发现,施工单位采购了其他品牌的;还有,工地本来需要明天使用墙砖,但是业主还没有决定到哪去买,所有由于甲乙双方自身的原因,采购材料出现问题的情况很突出。因此,在这里需要提醒您:首先,在合同当中,应该约定采购材料的种类;第二,应该约定材料的品牌;第三,对材料的规格进行约定;第四,应该约定材料的参考数量;第五,应该约定材料的参考价格;第六,应该约定材料的供应时间。这一点非常重要,而我们看到的很多合同都没有作必要的约定,因为牵扯到材料供应必须与施工进度相衔接以及必要的材料验收,所以绝对不要忽视这个供应时间的约定;第七,关于材料,还有一个目前很多合同双方都容易忽视的地方,就是材料的“验收人”,由于目前家庭装修关于材料的纠纷很多,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材料进场没有验收,还有的就是参与验收的人太多,结果与没有验收也差不了多少,所以,合同中应该制定一个明确的能够做主的验收人,以免事后出现纠纷。四、施工工艺书及施工计划1、施工工艺书不可省。其实在家庭装修过程中,施工工艺就是施工时必须遵守的法律档案,如果没有,即使出现问题,其结果也完全有可能对消费者不利。所以在合同中应该按照前期谈判时约定的、明确的施工做法。2、施工计划是按期完工的法宝。家庭装修工程的延期目前是一个普遍现象,即使在合同当中有关违约责任条款规定了工程延误对施工方的惩罚条款,但是房子不能按时住进去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损失更大的事情。而怎样监督工程,是否按照正常进度有序地进行,一份严格的施工计划就是必要的了。有了,消费者就有了一个监督施工方是否能够按期完工的法宝。

要和一公司签定年薪制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定年薪制合同需要注意:
1、年薪制合同一般是根据达成的工作年度业绩来确定每年的薪酬总额,所以一定要对于工作年度业绩的具体指标以及评定方法进行明确的约定;
2、年薪制并非一年支付一次报酬,而是每月要支付金额的报酬,以保证受聘乙方的生活、工作需要。年终根据业绩情况支付年薪剩余部分;
3、其他的方面就是社保、公积金、各项福利待遇;
4、年薪制合同一般用来聘用高阶管理人,所以其中一般要包括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

做 *** 要签合同吗,需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要注意三点:一是要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期限工资支付方式二是劳务合同必须书面双方签字三是签订日期

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不签合同么

退休后可以返聘,但要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以防今后纠纷。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退休后是否需要签定劳动合同

1、已经退休后到企业中劳动是否需要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
2、农民男60岁、女50岁后到企业中劳动是否需要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

Ⅸ 退休返聘人员合同如何签订

法律分析:
退休后再返聘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在合同期间,受聘人应服从聘用单位的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在劳务合同中,雇主处于支配地位,雇员则处于被支配的从属地位。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形式上平等,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主体身份是不平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昏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衍生问题: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存在着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存在经济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雇主的义务不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上述内容。(4)调整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调整,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5)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6)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除仲裁终局的案件以外,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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