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长春市什么时候发布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
吉林来省统计局已经公源布了。5月28日,记者从长春市统计局获悉,2017年长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2136元,比上年度增加5188元,同比增长7.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4%;
据吉林省统计局消息,2017年吉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451元;2017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3209元。
⑵ 吉林省退休养老金2017年涨多少
2017吉林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45元/人,新增334万受益人群!
从今版年的1月1号起,为权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是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这个调整也是继去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调整之后的再次同步调整。
⑶ 吉林省退休工资计算办法
当前,吉林省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制度前视同缴费年限×1.2%。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⑷ 吉林省2017年退休的职工怎么涨工资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国家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6年底本人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业工伤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50元的,按50元执行。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给予补足到该水平。
(四)其他事宜。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其退休人员由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调整办法和标准执行。
三、资金渠道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审批和发放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
五、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尽早足额发放到位。
⑸ 2017年吉林省平均工资是多少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吉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451元;
2017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3209元。
⑹ 吉林省退休工资计发基数是多少
计发基数为83133元,月平均6927.75元,其次是省级机关72193元,月平均为6016元,也就是从长春市办理退休,比在省级机关办理退休同等条件下还要高一些;最低的是在江源县办理退休,计发基数是51624,月平均为4302元,同等条件下,在江源县办理退休养老金每月要比在长春市办理退休少200元以上。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政策要求,自今年起,各省市用于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应向人社部、财政部备案后,由各省市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公布。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
⑺ 吉林省职工退休工资怎么算
吉林省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⑻ 吉林省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是怎样规定的
2017吉林省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细则
吉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45元/人 吉林2017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2017吉林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45元/人,新增334万受益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