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保障局单位正式职工退休后为何没有交通补贴,回民补贴,妇女卫生补贴
国家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有这些补贴。
没有任何政策上有需对离退休女职工发放卫生费的条款。另外,国家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2012年4月28日版本也取消了卫生费一说。
回族退休之后跟其他民族的人待遇是一样的,跟民族没有关系。但是可能会有伙食补贴。
交通费、书报费都是属于财政统筹的退休工资之外的部分。很多地方退休职工只有退休金享受,退休了就不再享受交通补贴了。
2. 教师退休后交通补贴和话费补贴还有吗
退休后在社保拿工资了,社保那边是不会有交通补贴和话费补贴。
如果是有单位返聘,那和雇佣单位签定协议,自行制定补贴等待遇。
3. 机关工人退休有交通补吗
这个要看所在地区财政的规定和原单位的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费、书报费都是属于财政统筹的退休工资之外的部分。很多地方退休职工只有退休金享受,退休了就不再享受交通补贴了。
4. 退休职工是否享受交通补贴卡
退休职抄工只有退休金享受,退休了袭就不再享受交通补贴了。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退休职工医保卡上的金额,即是个人账户储存额,划入的比例因年龄和各地规定而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
5. 沈阳市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退休干部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市属及市属以下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均属本规定管理服务范围。第三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退休干部的统一管理服务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实行以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管理为主、居住地(街道、乡镇等,下同)管理和退休干部自我管理为辅,专群结合,条块结合的办法。
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负责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和组织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退休干部居住地负责组织退休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活动,沟通退休干部同原工作单位及人事部门的联系。
退休干部可以建立自管组织,进行自我管理,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建立协会、联谊会等。第四条 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同志负责退休干部工作。各县、区要建立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建立相适应的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第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一)退休干部原则上保持在职时所享受的基本政治待遇。各单位要为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政治学习、组织活动等提供必要的条件。单位举办有关的重大会议和群众活动时,要邀请退休干部(或代表)参加。
(二)退休干部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费和有关补贴外,同时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各项非生产性福利待遇。
(三)退休干部就医,要适当从优。属于建国前参加革命的、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因公致残的,实行看病优诊;退休时享受干诊、优诊待遇的,退休后仍保留原待遇。退休干部体检,由原单位组织,随在职干部体检一起进行。
(四)患急病、重病的退休干部用车,原单位要给予必要的照顾。对原是副局级以上的退休干部,每人每月发给二十五元交通补贴费,其他退休干部每人每月发给三元交通补贴费。
(五)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的退休干部,原单位要给予定期或临时性补助。
(六)各单位在分配住房或出售商品房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照顾退休干部。退休干部私有住房需要维修,本人无力解决的,原单位要给予人力、物力帮助或适当的经济补助。
(七)对无子女或丧偶独立生活的退休干部,原单位要和居住地组织密切配合,给以必要的照顾,妥善安排他们的晚年生活。对身边无子女生活确有困难的,可将其在外地工作的一名非农户子女调来居住地,人事、劳动部门要给予办理调转手续,公安部门要准予落户。
(八)各单位要在重大节日期间做好退休干部走访慰问工作。
(九)退休干部去世后,原单位要协同家属做好丧葬及后事处理工作。第六条 提倡退休干部在身体允许、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为两个文明建设从事义务服务;鼓励和支持有专业技术的退休干部从事技术、咨询工作;允许退休干部从事其他劳动,其范围和报酬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退休干部再工作的管理工作,由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负责。
(二)退休干部再工作的审批程序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原单位同意,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市、县、区人才市场办理签证手续。从事个体经营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三)退休干部办理再工作签证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按其月报酬的3%和合同期限,一次性向人才市场缴纳管理费。人才市场应将管理费中的75%作为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拨给同级退休干部管理部门掌管使用。
(四)对不按审批手续私自聘用退休干部的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对不办审批手续的退休干部,原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补办。第七条 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按规定每人每年六十元由财政部门拨给,全部留给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用于组织退休干部开展活动,不准挪作他用。退休干部管理经费为每人每月二元,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于每年年初按本单位退休人员总数一次性拨给市、县、区人事部门掌管使用。县、区人事部门要将收到的全部管理经费,按40%的比例上交市人事局。退休干部管理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全局性的活动。退休干部经费结余部分,可转下年度使用。第八条 对确有困难要求易地安置的退休干部,人事部门要本着就地就近和控制大城市人口的原则,做好审批安置工作,各单位要给予支持和帮助。
6.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车补吗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在岗在编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可以享受车补政策,科员每月500元,科级干部每月750元,处级干部每月1200元,厅级干部每月1950元等,各地均按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的在职的工勤人员同样可以享受每月500元的车补。
何为车补?在公务员体制中,经常有节约下的公车费,这些省下的公车费会作为一种补贴发放给公务员。如果公务员在工作中需要用车,也可以和用人单位申请,报销正常的差旅费。因此公车费相当于额外的补贴。
许多人认为应该取消公务员的公车费,他们认为“公务员平时的福利待遇已经很多了,如果有公车费,隐形福利太多,更容易滋生腐败等现象的发生啊。”
而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公车改革是一项非常大的考验。很多基层工作人员不是天天坐在办公室的,经常下基层的他们无奈没有公共交通,就连最基本的下乡都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取消车补等于增加很大的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