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怎样处理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主要有四笔钱需要处理,也算是相关待遇吧,具体如下:
1、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用于安葬逝者的必要非要的补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丧葬费发放标准为: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倍,这个工资不是个人工资,而是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比如职工平均工资为4000,那么丧葬费就是两万四千。
2、一次性补助
俗称抚恤金,这一项则与逝者生前收入有关,但标准还是固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事业单位、机关人员及公务员等及其离退休人员因病亡故的,一次性补助金为逝者上一年度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养老金的10倍,如果死者月工资达到1万元,那么一次性补助就是十万元。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该补助是按月领取的,能够领取的人为靠逝者生前扶养的,比如年过60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或亲兄弟姐妹以及未成年的子女或成年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当然这笔钱不是所有人都能领的吗,但是一般只要差不多符合条件,都可以领导。
4、养老金
不要忘记养老金账户余额,事业单位人员一般养老金账户里还会有很大一笔钱,要及时和事业单位财务和人事部门联系,问问如何退出这笔钱。
这就是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一些事情了,至于其他的办后事和追悼会,不同地方都不一样。
怎样处理?应该是待遇问题吧,简单介绍下。
一、通知单位。
去世后,要通知单位,单位会派员来商讨追悼会相关问题。退休之前的同事,由单位负责通知,统一参加追悼会。
二、待遇。去世后,最关心的就是待遇问题,简单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项目
1、单位给予家属一定数额慰问金。我们这一般500、1000之间。
2、单位负担追悼会相关费用。按规定,追悼会一部分费用由单位负担。这个具体的范围就要根据不同·规定和单位的要求来把握了。
3、由单位申报抚恤金。这个有统一的标准,本人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目前这块待遇比较低,低于机关人员和企业人员。
4、遗属补助。如果家属符合遗属补助的条件,单位帮助申报遗属补助。
以上就是去世后的基本待遇,有问题一起探讨。
火化
『贰』 事业单位退休病故待遇
法律分析:职工退休养老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 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从 2005年7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下同)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1、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0个月计发。2、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数额的7个月计发。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其按规定享受的 1-2个月生活补贴的月平均数,也一并作为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叁』 事业单位人员过世后待遇
(1)一次性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离休干部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2)丧葬补助费,每人一千二百元;
(3)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配偶有固定收入的,每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倍以内的,死者单位可按上述标准发给其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4)享受遗属补助范围。
抚恤金的计算就比较复杂了,具体和参保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年限有关,对于在职人员来说,因为还没有退休,没有领取过养老金,所以在职人员如果去世的话,抚恤金的领取月份主要分四档,养老保险缴费不足5年的只能一次性领取3个月的抚恤金,缴费5到10年的是领取6个月,缴费10到15年的是领取9个月,如果是15年以上的话,每多缴一年养老保险,抚恤金领取就多增加一个月,而退休人员因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了,所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都是15年以上。但是每领取一年养老金,抚恤金待遇就要减少一个月,下限是9个月,上限是24个月,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去世后,抚恤金待遇的领取标准是9-24个月,基数为参保人去世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丧葬补助费的领取流程是什么: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4、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1、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2、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3、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肆』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标准
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2)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3)(2)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3、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4、(1)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5、(2)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可领取哪些死亡待遇?
(一)丧葬费
退休人员在去世后,其亲属可领取到一笔丧葬费,主要用于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一般包括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必要的交通费等。关于丧葬费的标准,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以沈阳市为例,根据《辽宁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的有关要求,丧葬费按照上一年的沈阳市社会月平均工资三倍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是指国家发给牺牲或病故人员家属的抚恤费,主要体现国家对于已去世退休人员家属生活上的关怀。与丧葬费一样,不同地区对于抚恤金的标准的设定也各不相同。以四川省为例,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养老金标准;
(三)供养直系亲属待遇
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标准主要分为两种,第一是一次性救济费,第二是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去世后,如果对于供养儿女有困难的家庭给予一定层面的经济帮助。依旧以沈阳为例,沈阳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为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度10个月沈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对于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主要以沈阳市每年的低保标准为主,2020年为715元/月。
(四)个人账户养老金额、医保卡余额退付
对于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个人养老账户有剩余未计发的或者医保卡内有余额未使用的,是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一次性退付手续的。当然各个区办理退付的标准和要求不同,有的地区是无法办理退付只能由相关亲属进行继承。这个还需要详细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部门。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伍』 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的待遇
法律分析: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1)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2)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2、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1)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2)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陆』 事业单位退休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2020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在国内异地(指非发放抚恤金所在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或者前往香港、、定居或者出国定居的中国国籍伤残人员,经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伤残抚恤金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也可以委托民政部门邮寄给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