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你好请问社保部门认定女职工退休身份主要依据是什么
企业单位退休社保部门认定女职工的身份是以职工档案为依据,是干部档案的,按干部年龄55周岁退休。是工人档案的,按50周岁退休。企业职工岗位经常变动,不能作为认定身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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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退休干部身份的认定依据
法律分析:企业职工退休按岗位确定干部与工人身份。
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二条 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按干部身份退休;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工人身份退休。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等。
Ⅲ 企业职工的退休条件是什么
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就是,到法定退休年龄然后交够相应的五险一金,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退休工资了。
Ⅳ 女职工退休身份如何认定
社保部门认定女职工退休身份主要依据:认定女职工身份的依据主要是查阅个人档案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类型等。 在女职工个人档案里,如果是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身份,都会有相关的表格记载,比如 事业单位聘用 合同,聘任表,公务员登记表等等,如果有这些材料证明,就可以认定相应的身份,如果没有这些证明,就要认定为企业人员。 还可以根据缴纳社会保险的类型来确定,职工一直以什么身份缴纳的保险,在社保部门可以查阅到,如果是 机关事业单位 保险,就证明是机关或事业身份,如果是 企业养老保险 ,就可以认定是企业身份。
Ⅳ 女职工退休时,怎么样确定工人身份和干部身份呢
女职工退休时,怎么样能评定,你是工人身份或是干部身份呢?工人身份和干部身份,其实对于而言,最先特别是做为女性,她退休年龄规定是不相同的。由于女性工人可以在50岁那年办理退休,那样女性党员干部只可以在55岁那年才可以办理退休,所以说他们两个间的法定退休年龄相距5年时间。
Ⅵ 社保局怎样认定女的退休身份是工人还是干部
按职工档案记载认定干部(管理、技术岗位)还是工人身份,档案中的职工登记表、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奖惩记录、调整工资表、任职档案等,都是证明材料。
各地规定不一,但是基本都差不多,河北省女干部,脱离干部岗位5年以上,可以按照工人50周岁退休,男干部和工人都是60周岁退休,无需转成工人。
积分落户保证了你不论在何种型别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审、党团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证件年审等等。
积分入户就是放弃以前的人事关系,就是招工。深圳市劳动局招工入户啊。
如果你申请过干部身份 那你就是干部身份 没申请就是工人
以北京为例,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员工在企业中担任的不是领导管理岗位,只是普通的职工岗位,就可以变更。当然,还有其它的一些表格,配合出具。但具体的操作还需要咨询您企业开户的社保局,看他们需要什么材料可以变更。
至少目前从北京来看,和档案中的工人干部身份没有关系,只是跟实际在企业中担任的职务有关系。有些地区上社保需要备档,可能就会稽核档案里的材料。这个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
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一般的,看个人档案在哪里。如果在人才市场或者是人事局就是干部身份,在劳动局就是工人身份。
干部身份获得的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人事或教育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其所在单位为其办理转正定级后,获得干部身份;
2.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也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择业人员不能异地交流);
3.经人事部门接收的留学人员;
4.由地级以上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录干手续(录干手续于2001年3月取消);
5.经公考招录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员。
工人身份获得,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通过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原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就业)手续;
2.技校毕业生由劳动部门办理分配手续,其所在单位或劳动部门为其办理转正定级,获得工人身份;
3.退伍军人安置。
干部身份与工人身份的区别:
1、档案履历表里,干部是有行政级别的,群众则没有行政级别。
2、在 *** 管理劳动者的分工上,干部属于人事局管辖,群众属于劳动局管辖。
3、在社会单位的划分上,在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主要是知识分子,从这个角度来 说,知识分子并不属于工人阶级,而是属于干部阶层)可以享受干部待遇,而在企业工作的人则只能享受工人待遇(企业的负责人可以享受干部待遇)。
4、在 *** 及其直属部门的职务聘任上,基本只对拥有干部身份的人开放。
5、干部身份是一种终生的身份,不因其退休而失去。
企业单位叫员工,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才有可能叫干部。员工是不会被认定为干部身份的。
转业到事业单位是干部,企业是工人。
Ⅶ 退休年龄按身份证还是档案
退休年龄的认定是根据身份证、档案综合认定,不一致时以档案为主,所以,档案的证明力比身份证高。
根据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9]8号)执行)
1、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2、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一)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
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
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的办法计发,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部分不予弥补。
对于按纺织企业提前退休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劳社部发[1998]6号)的规定减发养老金。
四、集中力量,按期完成清理提前退休的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期完成对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退职情况的清理工作。企业要开展自查,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规定办理的提前退休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纠正。
对存在问题而不主动进行清理的企业,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在清理工作中,要做好企业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讲清道理,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被清理的人员要妥善安置,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清理情 况和下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及处理结果写出书面报告,并填报《清查和纠正1998年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统计表》(附后),一并于5月10日前报送劳动保障部,由劳动保障部汇总后上报国务院。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退职的危害性,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定期公布退休、退职审批结果。
企业对职工退休、退职的报批要严格把关,切实维护职工参加劳动和享受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即可恢复职工退休和退职的审批工作。职工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之日起领取养老金。
Ⅷ 企业工人工作6年,退休身份是
企业职工退休,按现岗位区别干部和工人。劳动法实施之后,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各种不同的身分界限随之打破,用人单位的全体职工统称为劳动者,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职工退休时如何区分干部还是工人,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5条规定,管理和技术岗位按干部身份退休、其它岗位按工人身份退休,以所从事的岗位为准。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75.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Ⅸ 退休时怎么认定干部还是工人
主要看单位的个人人事档案,当然对于国有企业来讲,干部和工人身份,或是管理和技术岗位,这个身份认定,或是工作岗位的认定,因为个人档案资料比较齐全,认定起来也比较方便。加上国有企业现在很多人因为工作稳定,工资待遇好,早几年退休与晚几年退休大家并不是太计较,绝大多部分都希望能够晚几年退休。晚几年退休,可以多领几年的在岗工资,可以多缴纳几年的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所以晚退休与按时退休,在国有企业一般不出现大的问题。
退休时按岗位确定干部与工人身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内的全体职工统称为劳动者。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2条规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内的全体职工统称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