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养老金怎么领取
有关人士说,对于 退休 养老金 怎么领取这个问题,只要离退休人员在收到认证表格后,持《协助认证表》、 退休证 、本人 身份证 等有关资料,到其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签章认证,居住地没有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可以到居住地县(区)级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或到就近公安派出机构进行认证。离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派人上门办理,也可由离退休人员委托亲属携带 “委托书”、身份证 (户籍证明)、退休证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前去办理。
② 请问南昌的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和死亡后的生活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费用一般为原所在企业三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由企业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一般为原所在企业两个月的平均工资。
抚恤金按其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不同,按死者本人工资的25~50%掌握发给,当被供养者死亡或已达到自立年龄、失去受供养的条件即停止支付抚恤金。
职工死亡丧葬及抚恤费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职后死亡的丧葬费,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以及退职、退休、离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丧葬补助费、救济费等。
(2)南昌市离退休人员领取扩展阅读:
遗属补助条件范围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于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
③ 南昌市社保局办理退休流程
具有南昌市户籍,已经缴纳社保五险满15年的职工,只有到就近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填写申请退休表,10个工作日就会得到批准信函,次月领取养老金。
④ 档案在南昌县,社保在南昌市,退休金按什么标准
员工退休的养老保险金是根据员工办理退休地区进行计算的,和档案在哪里并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在哪个城市办理退休,就按照哪个城市的标准进行计算。
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式:
一、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注释】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注释】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三、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办理退休所需资料:
1、退休申请书(A4白纸手写,并在名字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括户主页面和本人信息页)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用);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职工退休核准(审批)表》。(在人才大厦一楼社保窗口领取)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提供转业证明及转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 南昌市职工社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健全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保障退休、失业、工伤、患病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职工社会保险实行国家、单位、个人责任共担,社会保险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职工社会保险是指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的下列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用工单位:
(一)中央、省、市、县(区)所属企业、街道企业的职工及其用工单位;
(二)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及其用工单位;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及其用工单位;
(四)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其用工单位;
(五)劳务输出的人员及其组织单位;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条 凡符合本条例规定范围的职工及其用工单位,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义务,职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按职责划分的职工社会保险工作,其所属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拨付和其它业务工作;
(三)办理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其它事宜。第七条 财政、税务、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银行、工会组织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实施本条例。第二章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第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筹集。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先向省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申请拨付调剂金;仍不敷使用时,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第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的组成:
(一)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基金;
(三)工伤保险基金;
(四)医疗保险基金。第十条 用工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以下标准缴纳社会保险金;
(一)基本养老保险金,用工单位按照缴费工资(或工资总额与退休费总额之和)的23%缴纳,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缴纳;
(二)失业保险金,用工单位按照缴费工资的1%缴纳,职工个人按每月1元缴纳;
(三)工伤保险金,按照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事故的发生频率,用工单位分别按照缴费工资的0.4%、1.55%、和2.4%缴纳,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实行费率浮动。
(四)医疗保险金,用工单位按照缴费工资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1%缴纳,离、退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个人不缴费。
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作相应调整。第十一条 用工单位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金,企业单位税前提取,在管理费中列支。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税前提取,在自有资金中列支。
用工单位缴纳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从公益金中列支。
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由用工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第十二条 用工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按月委托银行以工资拨付的同一顺序向用工单位收缴,用工单位不得拒付。第十三条 用工单位可为本单位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由用工单位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职工个人可自愿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十四条 用工单位被租赁、承包、兼并时,承租、承包、兼并方必须缴纳该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金。第十五条 用工单位因破产、撤销或解散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缴纳各项职工社会保险金义务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其所有财产中先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清偿欠缴的各项职工社会保险金,并一次性拨付该用工单位离退休人员10年的离退休费用。第三章 社会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享有以下待遇:
(一)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国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直到死亡当月为止。
(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满10年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所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三)按本条第(一)、(二)项计发基本养老金的,按照本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60%增加,并每年调整1次。本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增长或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四)用工单位与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一次或分月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领取所缴金额及利息;职工死亡后,其保险金及利息可以依法继承。
(五)离退休职工死亡后,其亲属可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
(六)离退休职工易地居住的,本条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变。
⑥ 南昌市退休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数
从今年1月1日起,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10%。目前南昌市本级22.65万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差一人、不少一分”,全面调整并发放到位,预计各县区退休人员养老金于4月初也将全部调整并发放到位。
据了解,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通调整中,基本养老金共分9个档次,可增加85元至185元不等。同时,适度加大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力度,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公平政策。
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加大对高龄人员的特殊倾斜力度,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60元、70元。按照相关文件,选择按年龄一次性缴费3.25万元至1万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186元的标准增加。考虑到这一群体多数生活困难,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及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再按高龄特殊倾斜标准的60%增加,每人每月再分别增36元、42元。
据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
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该局日前拨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待遇资金4亿元,保障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据悉,此次调整人员范围为南昌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照赣老社养【2003】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退休人员。
从20161月1日起,南昌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除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定额调整以外,此次调整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继续坚持适当向低收入人员倾斜,适当缩小养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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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退休后公积金如何领取
退休后公积金领取步骤如下:
1、准备申请资料: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银行储蓄卡。
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可以线上办理,也可以线下办理,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3、等待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审核资料真实性,以及是否提交齐全、是否符合领取政策等。
4、资金提取到账:审核通过,办理完结,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均可提取,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所谓离退休提取公积金是指达到规定的年龄等条件后脱离工作的条件下进行的公积金提取的一种行为。一般情况下离退休提取公积金是属于销户提取公积金,是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离退休的全称是指离休、退休。
提取住房公积金最简单的方法:
1、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除身份证、银行卡外,无需其他资料,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就可以提取原单位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2、购买自住房:只需要购房合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这些基本资料,买房时自然就有了,不需要额外准备。
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这些情况,还需要额外准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房屋所有权证、危险房屋维修鉴定书、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等,太过繁琐。
3、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准备身份证、银行卡、贷款合同即可,首次提取必须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然后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可提取一次。
4、无房户支付房租:除身份证、银行卡、婚姻状况证明外,无需其他资料,每年提取一次,以后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
5、正常退休:达到退休年龄退休的准备身份证、银行卡即可提取,男性60岁,女性50岁或55岁,未达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需另外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6、正在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准备身份证、银行卡,再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提取,相对来说也是比较简单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⑧ 机关事业单位当年离退休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吗
机关事业单位当年离退休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主要体现对一年工作的奖励。当年离退休的人员,在岗期间做了一定的贡献,应适当享受年终奖,奖金基数为本人退休时的月基本工资。上半年退休的,减半发放;下半年退休的,全额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8)南昌市离退休人员领取扩展阅读
机关事业单位当年死亡的在职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当年死亡的在职人员参照当年离退休人员的办法计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即当年6月底以前死亡的,按其死亡时的月基本工资的一半计发,6月底以后死亡的,按其死亡时的月基本工资的全额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当年调入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如果当年考核为称职的,可以全额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⑨ 2018年退休人员验证工作何时开始
2018年退休人员验证工作集中认证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以后为补办认证时间,认证地点为各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寿西湖农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认证方式:
1、集中认证
对企业离退休及遗属人员进行面部生物识别,在本县定居的认证对象,可就地就近参加认证。
2、异地认证
(1)国内居住人员。自行从寿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通知的异地认证表(附表1),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再到现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协助认证手续后,邮寄至县社保局。
(2)国外居住人员。认证对象在国外居住的,应由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生存证明材料,邮寄至县社保局。
(3)异地居住人员也可通过互联网或用手机下载“老来网”APP,完成注册后按提示自主认证。
3、特殊情况认证
对在本县居住,但因身体原因(如行动不便、精神病、聋哑、面部毁容等)无法利用生物识别系统认证的人员,可由各认证点沿用传统方式进行认证,填写《寿县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领取待遇资格特殊情况认证表》(附表2),认证结果报县社保局。
4、现场摄像
对按月享受基本生活费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予以现场摄像,并登记基本信息,填写《寿县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花名册》。
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除了依靠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社区服务人员之外,还可以通过开展退休人员的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来解决他们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娱乐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街道、社区应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根据退休人员居住情况分片划定若干小组,由退休人员推选本小组中责任心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条件较好的退休人员担任组长。
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一般以30-50人为一个小组为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通过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可以更好地发挥余热,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
⑩ 2022年南昌退休职工死亡社保可以拿多少钱
丧葬费为5000元;抚恤费为上一年度南昌市人均基本养老金乘以10个月为标准发放。
按照《南昌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待遇及丧葬费标准》,由于2016年政策通知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2年度的说明,2012年度南昌市人均基本养老金每月增加145元,在丧抚费上调前预领抚恤费的退休人员家属即日起可再领取1450元抚恤费。目前南昌市丧抚费由丧葬费与抚恤费两块构成。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其丧葬费为5000元;抚恤费为上一年度南昌市人均基本养老金乘以10个月为标准发放。2012年度南昌市人均基本养老金相比2011年每月增加145元,达到每月1472元。因此,2013年度丧抚费为5000元(1472元X10个月)=19720元。在今年1月至8月死亡后,按照2011年度标准预领抚恤费的退休人员家属,可于今年11月30日前到子固路10号市社保处退管科办理抚恤费领取手续。